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6 09:09:2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电话:0571-64813853)。

2023年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贯彻落实2023年度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自然资源公信力和透明度,现公布我局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淳安县规划和自然局始终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渠道合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将信息发布质量摆在第一位。今年,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公开范围涉及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出让、财务预决算、招标采购、审批结果等群众关心的各个方面。同时我局采取以网站公开为主要渠道,其它政务媒体为辅的方法,全年累计发布信息401条,落实惠民举动,为群众免费发布遗失公告,累计95条;发布土地出让信息、项目公告、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登记等信息,累计30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48件,其中省自然资源厅转办20件、县政府转办10件、网上申请6件、信件申请12件,均严格落实办理程序、登记、审核、答复等工作制度,全部做到及时办结,满意率达到100%,办结率100%。通过及时反馈群众诉求,化解了群众疑虑,架起政府与百姓沟通桥梁。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均已结案;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参照《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制度,针对政务公开栏目的设置区分业务科室职责,由专人负责本单位总体的政务公开工作,各个业务科室负责人对接相关工作,定期针对各个栏目进行内容更新对接工作,并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的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集约化、规范化展示各类信息。二是扎实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民互动、掌上办事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信息审核。落实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二是加强考核评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涉及复议、诉讼、信访的列入局“法治工作”、“信访工作”考核。另外针对社会关切问题及时进行回应,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建立健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制度。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

0

0

0

0

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48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政民互动的效果还不明显,群众参与规划的深度不够。

改进情况:1、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分类有序发布信息,并针对群众关切的内容信息进一步深化公开。2、推进重大决策参与机制。在各类规划、各类政策文件出台前广泛征求意见,并积极吸收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6 0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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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电话:0571-64813853)。

2023年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贯彻落实2023年度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自然资源公信力和透明度,现公布我局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淳安县规划和自然局始终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渠道合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将信息发布质量摆在第一位。今年,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公开范围涉及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出让、财务预决算、招标采购、审批结果等群众关心的各个方面。同时我局采取以网站公开为主要渠道,其它政务媒体为辅的方法,全年累计发布信息401条,落实惠民举动,为群众免费发布遗失公告,累计95条;发布土地出让信息、项目公告、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登记等信息,累计30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48件,其中省自然资源厅转办20件、县政府转办10件、网上申请6件、信件申请12件,均严格落实办理程序、登记、审核、答复等工作制度,全部做到及时办结,满意率达到100%,办结率100%。通过及时反馈群众诉求,化解了群众疑虑,架起政府与百姓沟通桥梁。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均已结案;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参照《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制度,针对政务公开栏目的设置区分业务科室职责,由专人负责本单位总体的政务公开工作,各个业务科室负责人对接相关工作,定期针对各个栏目进行内容更新对接工作,并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的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集约化、规范化展示各类信息。二是扎实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民互动、掌上办事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信息审核。落实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二是加强考核评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涉及复议、诉讼、信访的列入局“法治工作”、“信访工作”考核。另外针对社会关切问题及时进行回应,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建立健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制度。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

0

0

0

0

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48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政民互动的效果还不明显,群众参与规划的深度不够。

改进情况:1、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分类有序发布信息,并针对群众关切的内容信息进一步深化公开。2、推进重大决策参与机制。在各类规划、各类政策文件出台前广泛征求意见,并积极吸收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