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14:42:5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淳安县门户网站(http://www.qd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大街18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775,电子邮箱:cascjgj@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市场监管局在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度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职抓好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内审制度,提高了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方面,我局积极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公开文件等信息共计105件;按时发布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2条,小额招投标公告1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文289条,发文数量及质量均较往年有较大提升。另一方面,我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上加大力度,及时公开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公布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抽检信息5件,监督检查信息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充分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对于应当公开内容,确保答复程序合法,条文清晰,内容准确;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积极给予指导和释明;对于不予公开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2023年,我局共受理4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妥善办结,未产生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持续优化主动公开目录,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内容。二是持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三是持续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落实起草说明、征求意见和征求采纳情况反馈,关联制定政策的文字解读和图文解读,丰富文件发布形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规范设置发布栏目,重点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各级栏目进行完善,确保规范简洁、重点突出。二是推进新媒体提质增效,做好“淳安市监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管护,拓展《人民日报》、《中国市场监管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进一步提升宣传效能。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人员,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强化保密审查。将保密审查纳入“三审三校”制度,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涉密信息决不外流。四是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接受公众对本单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评价。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2

行政强制

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时效性、精准性还存在不足,部分信息公开数量有待提升。已严格对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分解栏目任务至相关责任人,对需主动公开事项进行逐项核查,落实信息公开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精准性。

二是信息公开重视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不强。针对此项问题,我局组织1次信息公开专项培训、开展3次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全体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了信息公开处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14:42:5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淳安县门户网站(http://www.qd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大街18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775,电子邮箱:cascjgj@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市场监管局在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度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职抓好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内审制度,提高了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方面,我局积极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公开文件等信息共计105件;按时发布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2条,小额招投标公告1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文289条,发文数量及质量均较往年有较大提升。另一方面,我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上加大力度,及时公开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公布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抽检信息5件,监督检查信息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充分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对于应当公开内容,确保答复程序合法,条文清晰,内容准确;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积极给予指导和释明;对于不予公开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2023年,我局共受理4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妥善办结,未产生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持续优化主动公开目录,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内容。二是持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三是持续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落实起草说明、征求意见和征求采纳情况反馈,关联制定政策的文字解读和图文解读,丰富文件发布形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规范设置发布栏目,重点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各级栏目进行完善,确保规范简洁、重点突出。二是推进新媒体提质增效,做好“淳安市监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管护,拓展《人民日报》、《中国市场监管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进一步提升宣传效能。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人员,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强化保密审查。将保密审查纳入“三审三校”制度,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涉密信息决不外流。四是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接受公众对本单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评价。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2

行政强制

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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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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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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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时效性、精准性还存在不足,部分信息公开数量有待提升。已严格对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分解栏目任务至相关责任人,对需主动公开事项进行逐项核查,落实信息公开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精准性。

二是信息公开重视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不强。针对此项问题,我局组织1次信息公开专项培训、开展3次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全体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了信息公开处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