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和蜂性能测定实施单位的通知》(畜普办〔2022〕3号)及《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文件精神,要求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光大梅黄1号肉鸡的普查性能测定、杭州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浙农大1号意蜂品系的普查性能测定,现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对光大梅黄1号肉鸡的普查性能测定、杭州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对浙农大1号意蜂品系的普查性能测定,相关测定数据已上传至“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系统”,需拨付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普查测定经费3万元、杭州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普查测定经费2万元,共计5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权普明 电话:89601559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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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和蜂性能测定实施单位的通知》(畜普办〔2022〕3号)及《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文件精神,要求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光大梅黄1号肉鸡的普查性能测定、杭州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浙农大1号意蜂品系的普查性能测定,现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对光大梅黄1号肉鸡的普查性能测定、杭州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对浙农大1号意蜂品系的普查性能测定,相关测定数据已上传至“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系统”,需拨付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普查测定经费3万元、杭州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普查测定经费2万元,共计5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权普明 电话:8960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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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