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关于拟拨付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光大梅黄1号肉鸡、浙农大1号意蜂品系)性能测定经费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1-22 14:53:28 来源:办公室   点击率: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

根据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和蜂性能测定实施单位的通知》(畜普办〔2022〕3号)及《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文件精神,要求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光大梅黄1号肉鸡的普查性能测定、杭州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浙农大1号意蜂品系的普查性能测定,现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对光大梅黄1号肉鸡的普查性能测定、杭州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对浙农大1号意蜂品系的普查性能测定,相关测定数据已上传至“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系统”,需拨付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普查测定经费3万元、杭州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普查测定经费2万元,共计5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权普明                     电话:89601559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


分享到:
【返回顶部】
文章内容
关于拟拨付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光大梅黄1号肉鸡、浙农大1号意蜂品系)性能测定经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1-22 14:53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根据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和蜂性能测定实施单位的通知》(畜普办〔2022〕3号)及《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文件精神,要求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光大梅黄1号肉鸡的普查性能测定、杭州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浙农大1号意蜂品系的普查性能测定,现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对光大梅黄1号肉鸡的普查性能测定、杭州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对浙农大1号意蜂品系的普查性能测定,相关测定数据已上传至“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系统”,需拨付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普查测定经费3万元、杭州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普查测定经费2万元,共计5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权普明                     电话:89601559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