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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财政基本情况
目前我乡财政供养的人员有:政府总共在职在编32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14人;自聘人员8人;退休人员18人。全乡享受财政补助低保192户,低保人数248人。
二、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在收入方面, 2023年完成税收总收入131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637万元,2022年县下达的地方财政收入考核任务数为467万元,完成136.40%。去年同期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97%。
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补助收入35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同比上年同期增长62.53%。
基金预算收入1037.34万元,同比2021年增长39.14%。
2、在支出方面,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35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比2022年同期增长1370万元,同比增长62.53%。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8.95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支出、政府运行及其他专项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2.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100%。
卫生健康支出4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100%。
节能环保支出115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100%。
城乡社区支出15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100%。
农林水支出812.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83%,其中农业支出155万元,林业支出113.3万元,水利1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61.73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72.31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17.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0.24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74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
另外,除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以外,基金预算支出1037.34万元,与基金预算收入持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335万元。
三、2024年度财政预算情况
2024年乡财政预算安排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积极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顺利实施,持续提升大环保工作水平,扎实做好就业和民生保障工作,继续推进财政绩效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导向作用,确保财政收支任务的完成,为促进金峰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盾,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如下:
2024年计划征收税收1400万元,2024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700万元,加上一般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收入2600万元,乡可用资金达到3300万元。预算内支出具体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安排800万元。主要用于党内事务支出及政府的日常行政运行及人员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残疾人生活补助、精简退职人员及优抚人员补助以及居家安养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4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运行与维护及光大项目的推进。
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
农林水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支出、林业生态效益林、林业基地补助、水利设施建设及维护等等。
交通运输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的日常养护与管理等。
勘探资源信息等支出2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水库后靠移民返销粮补助支出。
做好2024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切实完成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财政资源,夯实财源基础。坚持稳中求进保增长,积极培育壮大税源经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促进经济稳步增长。积极对上争取资金,保障民计民生支出,推进村道大中修、清洁乡村等建设。加强与重点企业的联系沟通,提供政策指导和扶持,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巩固和扩大招商成果,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增值增效。
二、努力开拓税源,保障民生重点。努力增加税收来源,进一步开拓税源,以增加税收的超收分成税额;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的来源,增强我乡的财力;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压缩财政支出,节约开支,将财政支出额度降低到最低限度,使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做到有保有压,确保必要项目的资金发放,重点保障民政供养人员定补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等。
三、提升财政管理,增强监督效能。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财政各项管理和监督。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继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907/2024-21231
发布机构
淳安县金峰乡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31
有效性
关于2023年度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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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财政基本情况
目前我乡财政供养的人员有:政府总共在职在编32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14人;自聘人员8人;退休人员18人。全乡享受财政补助低保192户,低保人数248人。
二、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在收入方面, 2023年完成税收总收入131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637万元,2022年县下达的地方财政收入考核任务数为467万元,完成136.40%。去年同期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97%。
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补助收入35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同比上年同期增长62.53%。
基金预算收入1037.34万元,同比2021年增长39.14%。
2、在支出方面,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35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比2022年同期增长1370万元,同比增长62.53%。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8.95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支出、政府运行及其他专项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2.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100%。
卫生健康支出4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100%。
节能环保支出115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100%。
城乡社区支出15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100%。
农林水支出812.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83%,其中农业支出155万元,林业支出113.3万元,水利1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61.73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72.31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17.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0.24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74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
另外,除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以外,基金预算支出1037.34万元,与基金预算收入持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335万元。
三、2024年度财政预算情况
2024年乡财政预算安排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积极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顺利实施,持续提升大环保工作水平,扎实做好就业和民生保障工作,继续推进财政绩效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导向作用,确保财政收支任务的完成,为促进金峰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盾,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如下:
2024年计划征收税收1400万元,2024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700万元,加上一般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收入2600万元,乡可用资金达到3300万元。预算内支出具体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安排800万元。主要用于党内事务支出及政府的日常行政运行及人员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残疾人生活补助、精简退职人员及优抚人员补助以及居家安养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4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运行与维护及光大项目的推进。
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
农林水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支出、林业生态效益林、林业基地补助、水利设施建设及维护等等。
交通运输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的日常养护与管理等。
勘探资源信息等支出2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水库后靠移民返销粮补助支出。
做好2024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切实完成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财政资源,夯实财源基础。坚持稳中求进保增长,积极培育壮大税源经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促进经济稳步增长。积极对上争取资金,保障民计民生支出,推进村道大中修、清洁乡村等建设。加强与重点企业的联系沟通,提供政策指导和扶持,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巩固和扩大招商成果,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增值增效。
二、努力开拓税源,保障民生重点。努力增加税收来源,进一步开拓税源,以增加税收的超收分成税额;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的来源,增强我乡的财力;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压缩财政支出,节约开支,将财政支出额度降低到最低限度,使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做到有保有压,确保必要项目的资金发放,重点保障民政供养人员定补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等。
三、提升财政管理,增强监督效能。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财政各项管理和监督。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继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