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4 15:20:22 浏览次数:

2023年,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围绕省、市重点工作,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优质发展,不断提高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和服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环湖北路651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9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时发布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招标采购等信息,推动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及时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发布工作,推动规范履职;加大对本年度县政府工作报告中由我局承办的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布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主动公开由我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明确要求全局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在信息审核上,依据《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施三级审核机制。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做好企业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做好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切实加强监督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实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权威优势,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不断扩大公众参与,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展现经信、商务部门真实、立体的队伍形象,也架起了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有效打造了集政务服务与宣传科普于一体的便民新阵地,也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本部门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

(五)监督保障

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科室、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稳步扎实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继续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专栏,将政府信息工作及时通过年度报告形式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相关信息的公开时效性、解读深度还存在不足。二是随着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在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微信公众号注销后,公开渠道平台减少,一定程度影响了宣传和展示。三是信息公开重视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不强,导致公开信息内容质量方面,仍存在部分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四是监督方面力度不足。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着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能力水平,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切实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继续加大公开力度。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继续拓宽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载体建设,运用融媒体方式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三是继续丰富发布形式。通过图解等尽可能方便群众理解阅读的方式进行公开或政策解读,提升群众体验感。四是继续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水平。定期对我局信息公开进行自查,及时梳理报送公开的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4 1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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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围绕省、市重点工作,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优质发展,不断提高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和服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环湖北路651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9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时发布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招标采购等信息,推动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及时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发布工作,推动规范履职;加大对本年度县政府工作报告中由我局承办的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布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主动公开由我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明确要求全局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在信息审核上,依据《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施三级审核机制。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做好企业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做好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切实加强监督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实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权威优势,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不断扩大公众参与,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展现经信、商务部门真实、立体的队伍形象,也架起了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有效打造了集政务服务与宣传科普于一体的便民新阵地,也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本部门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

(五)监督保障

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科室、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稳步扎实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继续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专栏,将政府信息工作及时通过年度报告形式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相关信息的公开时效性、解读深度还存在不足。二是随着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在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微信公众号注销后,公开渠道平台减少,一定程度影响了宣传和展示。三是信息公开重视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不强,导致公开信息内容质量方面,仍存在部分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四是监督方面力度不足。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着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能力水平,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切实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继续加大公开力度。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继续拓宽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载体建设,运用融媒体方式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三是继续丰富发布形式。通过图解等尽可能方便群众理解阅读的方式进行公开或政策解读,提升群众体验感。四是继续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水平。定期对我局信息公开进行自查,及时梳理报送公开的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