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4 14:11:2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淳安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1305室,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83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淳安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度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全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在“杭州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36条,其中公示公告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涉及规范性文件发布信息1条,医保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淳安县医疗保障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共计发布微信推送49篇,“视界千岛湖”平台信息11条,“学习强国”平台信息3条,编发淳安医保工作动态;通过“中国医疗保险”刊发11篇,杭州日报刊登1篇,“杭州新闻”刊登1篇,《淳安电视台》视频报道2篇。不断查漏补缺,及时优化、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不符合规范的栏目内容做到及时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医保局坚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医保服务、社会评价、党风廉政建设提升。

结合县委微改革项目—打造“家门口”的医保窗口,在石林镇玳瑁村,里商乡五兴村,汾口镇宋京村,梓桐镇杜井村,鸠坑乡青苗村,临岐镇临岐村分别安装医保自助服务终端机。联合融媒体中心录制7期《医保零距离》政策讲解视频也在终端机上循环播放。3家公立医疗机构、6个行政村打造标准化医保宣传阵地,提高政务公开宣传成效。

(五)监督保障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将政务公开审核管理制度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政务公开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纳入干部考核,发现错情严肃追责。各科室拟公开内容需经科室负责人初审、业务分管领导和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联审、局主要负责人终审,把好信息发布源头关卡。亚(残)运会期间,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三级审核发布要求。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进行社会评议,满意率100%。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收集不畅。2024年,我局将针对问题进行如下改进: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发挥年轻干部擅写、能写、愿写的精神多供稿。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质量,规范公开流程,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提高主动性、自觉性,上下齐心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4 14:11:2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淳安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1305室,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83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淳安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度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全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在“杭州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36条,其中公示公告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涉及规范性文件发布信息1条,医保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淳安县医疗保障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共计发布微信推送49篇,“视界千岛湖”平台信息11条,“学习强国”平台信息3条,编发淳安医保工作动态;通过“中国医疗保险”刊发11篇,杭州日报刊登1篇,“杭州新闻”刊登1篇,《淳安电视台》视频报道2篇。不断查漏补缺,及时优化、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不符合规范的栏目内容做到及时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医保局坚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医保服务、社会评价、党风廉政建设提升。

结合县委微改革项目—打造“家门口”的医保窗口,在石林镇玳瑁村,里商乡五兴村,汾口镇宋京村,梓桐镇杜井村,鸠坑乡青苗村,临岐镇临岐村分别安装医保自助服务终端机。联合融媒体中心录制7期《医保零距离》政策讲解视频也在终端机上循环播放。3家公立医疗机构、6个行政村打造标准化医保宣传阵地,提高政务公开宣传成效。

(五)监督保障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将政务公开审核管理制度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政务公开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纳入干部考核,发现错情严肃追责。各科室拟公开内容需经科室负责人初审、业务分管领导和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联审、局主要负责人终审,把好信息发布源头关卡。亚(残)运会期间,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三级审核发布要求。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进行社会评议,满意率100%。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收集不畅。2024年,我局将针对问题进行如下改进: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发挥年轻干部擅写、能写、愿写的精神多供稿。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质量,规范公开流程,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提高主动性、自觉性,上下齐心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