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9 10:50:3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淳安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审计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261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12871)。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淳安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紧密结合全年审计工作,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提高政务公开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4条,内容包括部门动态、公示公告、审计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其中政府网站上公开部门动态、审计结果公告、部门预决算等信息13条,及时更新“领导信息”5条、重大事项决策3条,省市官网、学习强国平台公开1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书面答复申请人。

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组织保障有力,及时根据最新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局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做好全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二是落实工作有效,明确政务公开报送人员、审核人员,落实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三是保密审查严格,认真落实局保密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保证所有信息先审后发,有序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依托县政府的“中国淳安千岛湖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将部门动态、审计经验等信息上报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平台,由其审核采用后予以公开。

(五)监督保障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凡是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登记,把好信息公开第一关。在公开基本内容时,将本单位相关信息集中收集,如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均由财务审核把关后进行规范化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规范。对单位内部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公开并更新,对为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等进行及时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接受社会评议,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的标准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如部门动态信息、部门其他文件等栏目,相关信息内容具有较强的实效性,未及时发布将导致信息实效等情况,政府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待提高。

二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升。政务公开检查中发现部分内容存在有错别字、错误表述等问题,现有根据要求完成整改,今后在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9 10:50:3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淳安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审计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261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12871)。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淳安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紧密结合全年审计工作,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提高政务公开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4条,内容包括部门动态、公示公告、审计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其中政府网站上公开部门动态、审计结果公告、部门预决算等信息13条,及时更新“领导信息”5条、重大事项决策3条,省市官网、学习强国平台公开1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书面答复申请人。

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组织保障有力,及时根据最新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局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做好全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二是落实工作有效,明确政务公开报送人员、审核人员,落实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三是保密审查严格,认真落实局保密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保证所有信息先审后发,有序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依托县政府的“中国淳安千岛湖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将部门动态、审计经验等信息上报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平台,由其审核采用后予以公开。

(五)监督保障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凡是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登记,把好信息公开第一关。在公开基本内容时,将本单位相关信息集中收集,如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均由财务审核把关后进行规范化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规范。对单位内部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公开并更新,对为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等进行及时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接受社会评议,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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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的标准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如部门动态信息、部门其他文件等栏目,相关信息内容具有较强的实效性,未及时发布将导致信息实效等情况,政府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待提高。

二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升。政务公开检查中发现部分内容存在有错别字、错误表述等问题,现有根据要求完成整改,今后在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