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9 14:11:3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现编制淳安县气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6号;邮编:311700;联系电话:0571-64830376)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15条,其中组织机构2条,法规文件2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相关申请2件,已按照规定进行答复。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工作流程、分管责任人及联络员,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无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千岛湖门户网站,无平台建设。

5.监督保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公开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再次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科室及各科室职责。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所有信息内容发布需严格遵循“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的机制,确保信息公开无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接受社会评议,2023年未收到社会评议,未收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集约化平台栏目改版更新,办公人员专业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在公开过程中缺乏审查环节,台账记录不完善等问题。三是公开范围较窄,公开内容单一化。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加强人员培训管理,进一步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提升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二是结合 《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办法》,梳理工作环节,进一步规范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核岗和录入岗,并形成台账资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服务水平,关注气象工作中群众关心的重点,及时更新动态工作信息,积极服务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9 14:11:3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现编制淳安县气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6号;邮编:311700;联系电话:0571-64830376)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15条,其中组织机构2条,法规文件2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相关申请2件,已按照规定进行答复。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工作流程、分管责任人及联络员,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无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千岛湖门户网站,无平台建设。

5.监督保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公开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再次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科室及各科室职责。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所有信息内容发布需严格遵循“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的机制,确保信息公开无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接受社会评议,2023年未收到社会评议,未收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集约化平台栏目改版更新,办公人员专业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在公开过程中缺乏审查环节,台账记录不完善等问题。三是公开范围较窄,公开内容单一化。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加强人员培训管理,进一步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提升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二是结合 《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办法》,梳理工作环节,进一步规范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核岗和录入岗,并形成台账资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服务水平,关注气象工作中群众关心的重点,及时更新动态工作信息,积极服务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