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9 08:54:16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0534)。

(一)主动公开:2023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发布信息19条,其中,重大事项决策发布信息2条,财政信息发布2条,法规文件其他文件信息发布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规划计划信息发布1条,行政执法公开3条,公示公告发布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更新、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同时,与各科室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做好信息公开目录调整,进一步完善板块设置,按照规范设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善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事务一如既往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评议,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不严。对拟发布公开的信息内容审核不够细致,可能会出现错字、错句现象。

二是自查整改工作较为薄弱。通过日常监测与自查发现,部分目录内容发布不够规范,与先进单位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升。

今后主要从二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发布政策法规、重点领域工作信息等。

二是强化机制执行,提高公开质量。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质量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面取得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9 08:54:16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0534)。

(一)主动公开:2023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发布信息19条,其中,重大事项决策发布信息2条,财政信息发布2条,法规文件其他文件信息发布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规划计划信息发布1条,行政执法公开3条,公示公告发布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更新、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同时,与各科室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做好信息公开目录调整,进一步完善板块设置,按照规范设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善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事务一如既往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评议,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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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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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不严。对拟发布公开的信息内容审核不够细致,可能会出现错字、错句现象。

二是自查整改工作较为薄弱。通过日常监测与自查发现,部分目录内容发布不够规范,与先进单位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升。

今后主要从二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发布政策法规、重点领域工作信息等。

二是强化机制执行,提高公开质量。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质量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面取得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