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白蚁监测装置(含安装)及白蚁防治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白蚁监测装置(含安装)及白蚁防治药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KCC2024010号;
三、采购预算:预算控制价不超过人民币24.41万元;
四、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五、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六、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预算价(万元) | 简要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白蚁监测装置(含安装)及白蚁防治药品采购项目 | 1 | 24.41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三楼。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莹 联系电话:0571-64830789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八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0月28日 9:30 时整在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八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投诉受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三楼
联系人:卢玉豪; 联系电话:0571-64830789。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莹 联系电话:0571-64830789
采购单位联系人:余宏 联系电话:0571-64813479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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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白蚁监测装置(含安装)及白蚁防治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白蚁监测装置(含安装)及白蚁防治药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KCC2024010号;
三、采购预算:预算控制价不超过人民币24.41万元;
四、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五、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六、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预算价(万元) | 简要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白蚁监测装置(含安装)及白蚁防治药品采购项目 | 1 | 24.41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三楼。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莹 联系电话:0571-64830789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八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0月28日 9:30 时整在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八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投诉受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三楼
联系人:卢玉豪; 联系电话:0571-64830789。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莹 联系电话:0571-64830789
采购单位联系人:余宏 联系电话:0571-64813479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