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杭州市2024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方案》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改善淳安县环境空气质量,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和《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淳安县公安局起草了《淳安县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于2024年10月23日至11月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11月1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反馈至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姜伟光
联系方式:0571-64881600(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739号 邮 编:311700
附件:
关于《淳安县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淳安县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入口: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8563.html
淳安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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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杭州市2024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方案》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改善淳安县环境空气质量,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和《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淳安县公安局起草了《淳安县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于2024年10月23日至11月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11月1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反馈至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姜伟光
联系方式:0571-64881600(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739号 邮 编:3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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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淳安县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淳安县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入口: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8563.html
淳安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