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淳安县委县委干〔2024〕85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程剑明同志任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富根同志任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免去其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季小飞同志任淳安县千岛湖生态保护中心主任;
刘恺同志任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邵瑜同志任淳安县教育局专职总督学;
陈贤成同志任淳安县林业局副局长(正局级);
唐敏同志任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童佳明同志任淳安千岛湖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方玄琴同志任淳安县数据资源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童德根同志的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
免去韩志宏同志的淳安县数据资源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汪仁发同志的淳安县千岛湖生态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敏同志的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星宇同志的淳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王建琴同志的淳安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威同志的淳安千岛湖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令同志的淳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淳政干〔2024〕9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程剑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