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提高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浙江省电力条例》、《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20日-11月29日,若有意见,请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反馈至发改局。
受理部门: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资源利用科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邮 编:311700
受理电话:(0571)89601227
联系人:毛慧君
征集入口: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9068.html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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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县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提高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浙江省电力条例》、《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20日-11月29日,若有意见,请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反馈至发改局。
受理部门: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资源利用科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邮 编:311700
受理电话:(0571)89601227
联系人:毛慧君
征集入口: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9068.html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