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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3年度淳安县“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三批拟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1-29 08:49:23 来源: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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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13号)、《淳安县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和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淳安县“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1〕101号)、《关于调整淳安县临岐镇“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报告》(淳农〔2023〕5号)、《关于调整淳安县瑶山乡、王阜乡“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报告》(淳农〔2023〕44号)、《关于调整淳安县大墅“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报告》(淳农〔2023〕95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淳安县临岐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等10家主体实施2021-2023年度淳安县“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已完成并验收通过,第三批拟补助资金为737万元。现将验收结果及第三批拟补助资金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姜玲        联系电话:89600633   

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7日

2021-2023年度淳安县“ 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三批拟补助资金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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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3年度淳安县“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三批拟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29 08:49
信息来源: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13号)、《淳安县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和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淳安县“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1〕101号)、《关于调整淳安县临岐镇“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报告》(淳农〔2023〕5号)、《关于调整淳安县瑶山乡、王阜乡“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报告》(淳农〔2023〕44号)、《关于调整淳安县大墅“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报告》(淳农〔2023〕95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淳安县临岐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等10家主体实施2021-2023年度淳安县“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已完成并验收通过,第三批拟补助资金为737万元。现将验收结果及第三批拟补助资金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姜玲        联系电话:89600633   

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   邮编:3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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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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