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税务局了解到,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推出公告,公告对居民换购住房退税优惠政策期限等做出优化,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携带出售、购房合同等有效证件前往县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张倩告诉记者:“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退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纳税优惠比例将根据现房转让和新购房金额调整,其中明确现住房转让金额为房屋转让的市场交易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如果新购住房金额要大于或者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则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新购住房的金额要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部分按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张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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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县税务局了解到,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推出公告,公告对居民换购住房退税优惠政策期限等做出优化,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携带出售、购房合同等有效证件前往县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张倩告诉记者:“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退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纳税优惠比例将根据现房转让和新购房金额调整,其中明确现住房转让金额为房屋转让的市场交易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如果新购住房金额要大于或者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则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新购住房的金额要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部分按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张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