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委市政府经济攻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消费,经研究,我县将于11月中旬组织开展2024年消费电子产品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企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淳安县登记注册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的销售企业,自愿参与活动,并愿意按照政府与企业5:5配比核销的补贴资金。
2.企业参加活动销售的商品须符合“手机、平板(平板电脑、平板学习机)、穿戴设备(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虚拟现实眼镜)三大类”范围内。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为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企业应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4.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
5.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6.依法登记设立,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7.具备较强的商户培训、监管和宣传推广等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及时受理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
8.活动开始前、活动期间参与企业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虚标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二手、翻新、假冒伪劣商品等。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按照政策要求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发票抬头为消费者个人,企业需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如提供延迟送货服务,应自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服务。
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17时。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承诺书(附件1)。
2.申请表(附件2)。
3.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4.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附件4)。
5.“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需加盖公章)(附件4)。
6.2024年淳安县消费电子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附件5)。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全套材料原件于2024年11月7日17时前送至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消费促进科胡老师处(淳安县规划展示中心2号楼10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为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指定邮箱,文件包需注明企业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571-89601916。
邮箱地址:751419847@qq.com。
四、名单公示
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参与要求
1.入选企业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参与企业与县经科局签订承诺书,遵守消费补贴发放的各项要求,同意按照政府与企业规定配比补贴资金。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要严谨准确。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参与活动企业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追究参与活动企业责任。
3.消费者补贴由参与企业先行垫付,每位消费者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4.企业应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骗补等行为。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5.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活动,自愿接受县经科局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核销的最终依据。活动结束后,由县经科局统一委托第三方审计师事务所对参与活动的企业进行审计,确定各企业核销补贴金额。
特此公告。
附件5:2024年淳安县消费电子产品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xlsx
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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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市委市政府经济攻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消费,经研究,我县将于11月中旬组织开展2024年消费电子产品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企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淳安县登记注册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的销售企业,自愿参与活动,并愿意按照政府与企业5:5配比核销的补贴资金。
2.企业参加活动销售的商品须符合“手机、平板(平板电脑、平板学习机)、穿戴设备(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虚拟现实眼镜)三大类”范围内。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为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企业应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4.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
5.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6.依法登记设立,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7.具备较强的商户培训、监管和宣传推广等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及时受理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
8.活动开始前、活动期间参与企业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虚标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二手、翻新、假冒伪劣商品等。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按照政策要求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发票抬头为消费者个人,企业需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如提供延迟送货服务,应自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服务。
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17时。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承诺书(附件1)。
2.申请表(附件2)。
3.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4.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附件4)。
5.“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需加盖公章)(附件4)。
6.2024年淳安县消费电子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附件5)。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全套材料原件于2024年11月7日17时前送至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消费促进科胡老师处(淳安县规划展示中心2号楼10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为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指定邮箱,文件包需注明企业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571-89601916。
邮箱地址:751419847@qq.com。
四、名单公示
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参与要求
1.入选企业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参与企业与县经科局签订承诺书,遵守消费补贴发放的各项要求,同意按照政府与企业规定配比补贴资金。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要严谨准确。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参与活动企业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追究参与活动企业责任。
3.消费者补贴由参与企业先行垫付,每位消费者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4.企业应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骗补等行为。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5.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活动,自愿接受县经科局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核销的最终依据。活动结束后,由县经科局统一委托第三方审计师事务所对参与活动的企业进行审计,确定各企业核销补贴金额。
特此公告。
附件5:2024年淳安县消费电子产品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xlsx
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