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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大墅镇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大墅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高质量发展支撑不强,抓重大项目落地落实、重大资金落地生花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项目落地进展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艾草大健康产业园地块招商。二是加强大下姜共富竹木产业园地块招商。三是将艾草大健康产业园地块纳入大下姜农事服务中心统一规划。四是走访葛功能饮料生产基地,与投资主体负责人洽谈。根据葛功能饮料企业自身规划,协助企业解决问题。五是加强云游谷千岛湖星空度假酒店项目招商。积极参与招商会议,优化营商环境。
2. “项目招引成效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数据支撑。二是积极对接正在洽谈项目。三是与每个在库项目涉及业务线及镇财政所进行对接,排摸每个项目的待支付资金余量。四是全面排摸拟入库项目。五是定期对接相关业务线,及时排摸整理可能入库的项目,做好入库前期准备。
3.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接勤走访。二是引导企业科技创新。三是精心培育新型成长型工业企业上规。四是对25家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分析,找出有潜力的产业方向进行重点招引和培育。五是做好助企服务。六是加强租金催收。七是梳理自由野营地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做好部门对接。
二、关于“共同富裕动能不足,围绕特色资产资源转化为强村富民的路径不宽”问题的整改情况
4.“利用茶叶资源存量做好茶产业发展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招引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外出招商学习。三是分析明确茶产业未来发展方向,制定大墅茶产业发展三年规划,提升全镇茶叶价值。四是抢抓机遇。招引自动化茶叶生产线,不断提升茶叶附加值。
5.“利用毛竹资源优势做深竹产业发展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地块历史情况。二是加大竹木产业招大引强力度,就竹木综合加工项目进行洽谈。三是持续进行竹木产业招引敲门行动。
6.“闲置资产未能合理利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二是完善更新地块招商推介信息,精确定位招商方向。三是加强蜂主题馆招商。四是已清退桃源凌家驿站原承租户,并招引新客商入驻,预计12月底之前进行营业。
三、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力度不够,依托‘大下姜’
共富共美窗口金名片推进农文旅融合步伐较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7.“服务业发展瓶颈未能有效突破,产业辐射面不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委托杭州振鑫会计事务所对杭州墅上花营地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二是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墅上花营地管理有限公司租金问题。三是引进杭州墅影数字文化有限公司对营地进行转型升级。
8.“结合优势发展精品民宿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公安、市管等部门对镇内民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加强民宿管理。二是邀请旅行社等文旅企业对接康养项目。三是积极与大下姜对接,串点成线出台大下姜旅游路线。
9.“立足特色景观整合旅游资源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情况:一是梳理本镇旅游资源,召开乡村旅游企业座谈会。二是积极推进“沉浸式跟学”项目。三是探索新增典藏养云间精品民宿音乐疗愈项目。
四、关于“平安建设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危房整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1户房屋进行鉴定,鉴定为C级危房,目前已做到“四上”(板钉上、条封上、牌挂上、警戒线拉上),并做好物理防护措施。二是对库内遗留C级危房进行排查,确认已经全部腾空,目前无人居住。三是征收的胡家田蒲的其中一栋危房已修缮完成,另2幢危房已启动修缮事宜并加强村级巡查,杜绝安全隐患。
1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问题,约谈责任人。2024年9月19日,大墅镇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对时任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进行依法处理,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落实。
五、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2.“林业资源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二是完成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加强开挖林地前线路放样监管。三是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
13.“擅占林地违规建房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拆除违章建筑。二是加强监管,落实日常巡查制度。三是形成长效机制,营造防违控违浓厚氛围。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四是对业务线谈话提醒。2024年9月29日,规划和自然资源业务分管领导对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六、关于“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4.“主动服务意识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镇残联专题会议,分管领导对残联专职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发放书面告知单,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情况核查登记表》,实行定期走访上门服务制度。
15.“执行决议走样”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查清原因,制定处理方案。二是县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处理好墅上花营地公司租金问题,协商处理西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投资分红问题,新农村公司和西园村之前签订的投资代持协议约定作废。
16.“工作落实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确保工作长效性。二是建立工作复盘机制,形成工作闭环。三是召开季度武装工作例会,对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统一要求,每季开展村社民兵连规范化建设实地检查。
七、关于“招投标过程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7.“招标开标时间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酌情扣除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二是召开大墅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大墅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淳安县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三是修订完善《大墅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完善招投标操作流程。
18.“招投标资金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酌情扣除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二是组织招投标工作业务培训。三是修订完善《大墅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实行三级审批制度。
19.“评审专家履职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酌情扣除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二是组织招投标评审专家库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修订完善《大墅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充实评标评审专家库,根据项目种类确定评委。
20.“拆分项目规避招标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情况核实,存在举办赛事时间紧和公司变更等客观因素。二是召集业务干部进行谈话,对时任文化站站长进行谈话提醒。三是组织业务线干部学习《淳安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杜绝拆分项目情况发生。
八、关于“工程项目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1.“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正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工程相关资料,补充大墅研学营地旅社—原大市丝织厂宿舍楼扩建工程工期延误签证资料。二是重新审核工程资料,修正同类问题。三是举一反三,强化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收集。四是分管领导对生态保护办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22.“在建工程现场质量把控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问题,对工程质量不到位的方面进行整改。分管领导对生态保护办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今后加强项目质量监管。二是加强参建各方的履职监管。三是后续施工管理中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督查检查。
23.“工程项目经理随意变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问题,及时更正错误合同。分管领导对时任村级工程监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村级项目资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发生同类问题。三是后续项目管理中加强镇级业务线对村级项目的监督管理。
24.“监理公司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监理公司竞争清退机制。二是召开监理公司现场会,组织业务座谈培训,督促其不断提升监理服务质量,实行监理项目总监销号制度。
25.“项目档案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目录归档,委托档案服务中介将归档的工程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二是修订完善《大墅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三是召开大墅镇工程项目管理推进会,提升各方人员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重要性的认识。
九、关于“强村公司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26.“管理制度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强村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二是补充强村公司管理人员,新增5名强村公司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工程管理、产品销售、内部审批、出纳等工作。三是聘请有资质的公司负责强村公司会计事务。
27.“合同签订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村公司分管领导对强村公司董事长、强村公司总经理谈话提醒,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学习。二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同类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后续监管,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28.“部分费用支付依据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正问题,补齐凤山村道路硬化工程材料运输费费用明细。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同类问题并及时纠正。三是规范资金支付审批流程,提醒财务人员把握工作细节。
十、关于“资产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29.“资产验收程序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镇相关人员再次进行现场踏勘,补齐工程竣工验收单。二是镇财政所联合业务线进行自查自纠,并补齐相关材料。
30.“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规范奖励资金发放流程。二是补齐资料。退还50万元资金的相关附件材料已收集齐全并入账。三是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财务运作,避免账目不清情况出现。
31.“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垫付资金,洗衣房设备采购款和药材烘干机实际为政府代为采购先行垫付的资金,后续上级部门财政补助资金已到财政账户。二是核实应收账款。部分应收账款为账务处理错误,现已完成同应付款项冲回账务调整。三是由于财务人员已经更换,为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再提醒。
十一、关于“公用经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32.“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9月16日追回重复发放补贴520元;二是对近5年的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核实;三是对大墅镇干部人员开展差旅费报销规定的培训学习。
33.“跨年度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对大墅镇干部人员开展差旅费报销规定的培训学习,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
34.“费用支出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报销进行全面梳理,对大墅镇干部人员开展各项报销规定的培训学习,做到报销资料齐全准确才能审批支付。二是已追回政府垫付食堂大米款项。
十二、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35.“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总结提炼好做法。二是积极推动大墅镇现有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同时加大项目招引力度。目前已完成8个村综合种养基地建设,规模达到900余亩。
36.“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纪律,做好事前提醒、事后检查。镇组织委员召开党群办工作人员例会,对负责党委会记录的组织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根据要求大墅镇党委会会议记录更换为组织委员记录。
3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议,结合政治生态评估指导下一步党风廉政工作。二是镇主要领导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集体谈话,增强廉洁从政底线意识。三是完成干部员廉政风险排查和镇村两级干部廉情档案更新。
38.“引领争先创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月工作目标责任制。针对年度目标分解到季度和月度,各业务线每月汇报进展。二是定期分析研判核心指标。每月召开班子会分析研究重点工作,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开展推进工作。
十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39.“党内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关要求,镇机关支部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开展活动。二是规范详实记录支部活动开展情况。三是按要求规范开展先锋指数测评。
40.“党务工作档案保管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调工作交接及时、完整、高效。二是组织委员对组织线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落实党务记录本专人负责填写记录。
41.“支委会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机关党务工作的研究部署。二是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实际,梳理镇机关党支部党建责任清单,并要求涉及人员严格按照清单落实工作。
42.“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员发展,做好党务记录。二是严格执行乡镇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对发展党员事项的记录。严格执行镇党委议事规则,今年以来所有转预备人员上党委会讨论时均邀请支部书记列席并介绍人员情况并规范党委会记录。
十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43.“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中层干部调整。现已完成民生事务办公室负责人(中层正职)、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总工会副主席(中层正职)、残联理事长(中层正职)四人的中层任职。
44.“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二是举一反三,健全工作流程,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
45.“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在全体干部员会议中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三是开展违纪党员回访工作。了解违纪党员目前工作、生活情况,提醒注意的事项,做到警钟长鸣。
下一步,大墅镇党委将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进行持续跟踪,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问题制定计划并进行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建立的有效措施和制度转化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动能。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相结合、同县委工作要求相结合,将整改实效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64845438;邮政地址:淳安县大墅镇府前路11号,邮政编码:311716。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720/2024-31046
发布机构
大墅镇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12
有效性
大墅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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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大墅镇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大墅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高质量发展支撑不强,抓重大项目落地落实、重大资金落地生花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项目落地进展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艾草大健康产业园地块招商。二是加强大下姜共富竹木产业园地块招商。三是将艾草大健康产业园地块纳入大下姜农事服务中心统一规划。四是走访葛功能饮料生产基地,与投资主体负责人洽谈。根据葛功能饮料企业自身规划,协助企业解决问题。五是加强云游谷千岛湖星空度假酒店项目招商。积极参与招商会议,优化营商环境。
2. “项目招引成效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数据支撑。二是积极对接正在洽谈项目。三是与每个在库项目涉及业务线及镇财政所进行对接,排摸每个项目的待支付资金余量。四是全面排摸拟入库项目。五是定期对接相关业务线,及时排摸整理可能入库的项目,做好入库前期准备。
3.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接勤走访。二是引导企业科技创新。三是精心培育新型成长型工业企业上规。四是对25家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分析,找出有潜力的产业方向进行重点招引和培育。五是做好助企服务。六是加强租金催收。七是梳理自由野营地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做好部门对接。
二、关于“共同富裕动能不足,围绕特色资产资源转化为强村富民的路径不宽”问题的整改情况
4.“利用茶叶资源存量做好茶产业发展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招引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外出招商学习。三是分析明确茶产业未来发展方向,制定大墅茶产业发展三年规划,提升全镇茶叶价值。四是抢抓机遇。招引自动化茶叶生产线,不断提升茶叶附加值。
5.“利用毛竹资源优势做深竹产业发展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地块历史情况。二是加大竹木产业招大引强力度,就竹木综合加工项目进行洽谈。三是持续进行竹木产业招引敲门行动。
6.“闲置资产未能合理利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二是完善更新地块招商推介信息,精确定位招商方向。三是加强蜂主题馆招商。四是已清退桃源凌家驿站原承租户,并招引新客商入驻,预计12月底之前进行营业。
三、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力度不够,依托‘大下姜’
共富共美窗口金名片推进农文旅融合步伐较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7.“服务业发展瓶颈未能有效突破,产业辐射面不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委托杭州振鑫会计事务所对杭州墅上花营地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二是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墅上花营地管理有限公司租金问题。三是引进杭州墅影数字文化有限公司对营地进行转型升级。
8.“结合优势发展精品民宿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公安、市管等部门对镇内民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加强民宿管理。二是邀请旅行社等文旅企业对接康养项目。三是积极与大下姜对接,串点成线出台大下姜旅游路线。
9.“立足特色景观整合旅游资源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情况:一是梳理本镇旅游资源,召开乡村旅游企业座谈会。二是积极推进“沉浸式跟学”项目。三是探索新增典藏养云间精品民宿音乐疗愈项目。
四、关于“平安建设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危房整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1户房屋进行鉴定,鉴定为C级危房,目前已做到“四上”(板钉上、条封上、牌挂上、警戒线拉上),并做好物理防护措施。二是对库内遗留C级危房进行排查,确认已经全部腾空,目前无人居住。三是征收的胡家田蒲的其中一栋危房已修缮完成,另2幢危房已启动修缮事宜并加强村级巡查,杜绝安全隐患。
1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问题,约谈责任人。2024年9月19日,大墅镇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对时任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进行依法处理,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落实。
五、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2.“林业资源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二是完成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加强开挖林地前线路放样监管。三是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
13.“擅占林地违规建房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拆除违章建筑。二是加强监管,落实日常巡查制度。三是形成长效机制,营造防违控违浓厚氛围。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四是对业务线谈话提醒。2024年9月29日,规划和自然资源业务分管领导对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六、关于“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4.“主动服务意识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镇残联专题会议,分管领导对残联专职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发放书面告知单,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情况核查登记表》,实行定期走访上门服务制度。
15.“执行决议走样”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查清原因,制定处理方案。二是县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处理好墅上花营地公司租金问题,协商处理西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投资分红问题,新农村公司和西园村之前签订的投资代持协议约定作废。
16.“工作落实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确保工作长效性。二是建立工作复盘机制,形成工作闭环。三是召开季度武装工作例会,对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统一要求,每季开展村社民兵连规范化建设实地检查。
七、关于“招投标过程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7.“招标开标时间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酌情扣除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二是召开大墅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大墅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淳安县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三是修订完善《大墅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完善招投标操作流程。
18.“招投标资金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酌情扣除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二是组织招投标工作业务培训。三是修订完善《大墅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实行三级审批制度。
19.“评审专家履职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酌情扣除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二是组织招投标评审专家库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修订完善《大墅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充实评标评审专家库,根据项目种类确定评委。
20.“拆分项目规避招标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情况核实,存在举办赛事时间紧和公司变更等客观因素。二是召集业务干部进行谈话,对时任文化站站长进行谈话提醒。三是组织业务线干部学习《淳安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杜绝拆分项目情况发生。
八、关于“工程项目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1.“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正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工程相关资料,补充大墅研学营地旅社—原大市丝织厂宿舍楼扩建工程工期延误签证资料。二是重新审核工程资料,修正同类问题。三是举一反三,强化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收集。四是分管领导对生态保护办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22.“在建工程现场质量把控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问题,对工程质量不到位的方面进行整改。分管领导对生态保护办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今后加强项目质量监管。二是加强参建各方的履职监管。三是后续施工管理中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督查检查。
23.“工程项目经理随意变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问题,及时更正错误合同。分管领导对时任村级工程监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村级项目资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发生同类问题。三是后续项目管理中加强镇级业务线对村级项目的监督管理。
24.“监理公司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监理公司竞争清退机制。二是召开监理公司现场会,组织业务座谈培训,督促其不断提升监理服务质量,实行监理项目总监销号制度。
25.“项目档案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目录归档,委托档案服务中介将归档的工程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二是修订完善《大墅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三是召开大墅镇工程项目管理推进会,提升各方人员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重要性的认识。
九、关于“强村公司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26.“管理制度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强村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二是补充强村公司管理人员,新增5名强村公司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工程管理、产品销售、内部审批、出纳等工作。三是聘请有资质的公司负责强村公司会计事务。
27.“合同签订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村公司分管领导对强村公司董事长、强村公司总经理谈话提醒,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学习。二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同类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后续监管,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28.“部分费用支付依据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正问题,补齐凤山村道路硬化工程材料运输费费用明细。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同类问题并及时纠正。三是规范资金支付审批流程,提醒财务人员把握工作细节。
十、关于“资产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29.“资产验收程序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镇相关人员再次进行现场踏勘,补齐工程竣工验收单。二是镇财政所联合业务线进行自查自纠,并补齐相关材料。
30.“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规范奖励资金发放流程。二是补齐资料。退还50万元资金的相关附件材料已收集齐全并入账。三是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财务运作,避免账目不清情况出现。
31.“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核实垫付资金,洗衣房设备采购款和药材烘干机实际为政府代为采购先行垫付的资金,后续上级部门财政补助资金已到财政账户。二是核实应收账款。部分应收账款为账务处理错误,现已完成同应付款项冲回账务调整。三是由于财务人员已经更换,为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再提醒。
十一、关于“公用经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32.“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9月16日追回重复发放补贴520元;二是对近5年的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核实;三是对大墅镇干部人员开展差旅费报销规定的培训学习。
33.“跨年度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对大墅镇干部人员开展差旅费报销规定的培训学习,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
34.“费用支出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报销进行全面梳理,对大墅镇干部人员开展各项报销规定的培训学习,做到报销资料齐全准确才能审批支付。二是已追回政府垫付食堂大米款项。
十二、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35.“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总结提炼好做法。二是积极推动大墅镇现有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同时加大项目招引力度。目前已完成8个村综合种养基地建设,规模达到900余亩。
36.“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纪律,做好事前提醒、事后检查。镇组织委员召开党群办工作人员例会,对负责党委会记录的组织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根据要求大墅镇党委会会议记录更换为组织委员记录。
3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议,结合政治生态评估指导下一步党风廉政工作。二是镇主要领导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集体谈话,增强廉洁从政底线意识。三是完成干部员廉政风险排查和镇村两级干部廉情档案更新。
38.“引领争先创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月工作目标责任制。针对年度目标分解到季度和月度,各业务线每月汇报进展。二是定期分析研判核心指标。每月召开班子会分析研究重点工作,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开展推进工作。
十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39.“党内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关要求,镇机关支部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开展活动。二是规范详实记录支部活动开展情况。三是按要求规范开展先锋指数测评。
40.“党务工作档案保管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调工作交接及时、完整、高效。二是组织委员对组织线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落实党务记录本专人负责填写记录。
41.“支委会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机关党务工作的研究部署。二是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实际,梳理镇机关党支部党建责任清单,并要求涉及人员严格按照清单落实工作。
42.“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员发展,做好党务记录。二是严格执行乡镇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对发展党员事项的记录。严格执行镇党委议事规则,今年以来所有转预备人员上党委会讨论时均邀请支部书记列席并介绍人员情况并规范党委会记录。
十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43.“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中层干部调整。现已完成民生事务办公室负责人(中层正职)、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总工会副主席(中层正职)、残联理事长(中层正职)四人的中层任职。
44.“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二是举一反三,健全工作流程,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
45.“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在全体干部员会议中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三是开展违纪党员回访工作。了解违纪党员目前工作、生活情况,提醒注意的事项,做到警钟长鸣。
下一步,大墅镇党委将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进行持续跟踪,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问题制定计划并进行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建立的有效措施和制度转化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动能。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相结合、同县委工作要求相结合,将整改实效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64845438;邮政地址:淳安县大墅镇府前路11号,邮政编码:31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