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17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号)和《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工作指南》(浙经信企服〔2024〕4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第三方诊断咨询、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拟对我县13家次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实施财政资金补助,资金共计1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12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经信科技局产业管理科、县财政局企业科反映。联系电话:89601918(县经信科技局产业管理科)、89600394(县财政局企业科),监督电话:89601198(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附件:附件.淳安县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拟补助名单.docx
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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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17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号)和《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工作指南》(浙经信企服〔2024〕4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第三方诊断咨询、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拟对我县13家次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实施财政资金补助,资金共计1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12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经信科技局产业管理科、县财政局企业科反映。联系电话:89601918(县经信科技局产业管理科)、89600394(县财政局企业科),监督电话:89601198(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附件:附件.淳安县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拟补助名单.docx
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