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首次将信用记录写入会计法法律条文中,在第四十七条中增加“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为推进会计诚信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诚信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县财政局积极开展会计人员信用方面专业培训,依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国企的活动,积极开展《新会计法》培训,加深会计人员对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的理解。今年以来,已有2000余名会计人员参加了相关培训,大大提升了我县会计人员职业水平。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会计诚信建设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方面的培训,健全长效考核机制,为全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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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首次将信用记录写入会计法法律条文中,在第四十七条中增加“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为推进会计诚信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诚信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县财政局积极开展会计人员信用方面专业培训,依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国企的活动,积极开展《新会计法》培训,加深会计人员对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的理解。今年以来,已有2000余名会计人员参加了相关培训,大大提升了我县会计人员职业水平。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会计诚信建设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方面的培训,健全长效考核机制,为全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