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千岛湖镇主城区城市框架建设主要集中在上世纪六十至九十年代,由于千岛湖山城特殊的地形地貌以及当时开发建设条件限制等原因,对一些建设空间的处理,基本上是利用地势高差,采用砌挡墙(石塝)的方法来解决,致使许多老旧小区(施家塘、火炉尖、李家坞、江滨、曙光)挡墙(石塝)上下区域都坐落着许多房屋、公园、道路等建筑设施,虽错落有致,但隐患重生。这些挡墙建设至今达50年之久,历经雨水冲刷淘蚀、岩层风化,脱落、开裂、鼓包、沉降、倾斜等情况时有发生,存在严重安全问题。今年4月21日晚,人民路12幢地基西侧就发生挡墙局部坍塌,险些造成人员伤亡。现经社区初步排查,千岛湖镇老旧小区存在挡墙(石塝)安全隐患点39处,面积约4000多平方米,影响周边居民达万余人(详见附件)。
危墙在侧,群众寝食难安,居民要求解决挡墙安全隐患的呼声不断高涨,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社区也曾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但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建设主体难确定。原建设主体基本上都进行了改制、撤并甚至注销,难以找到挡墙(石塝)除险加固的责任主体;二是除险加固耗资大。挡墙(石塝)除险加固所需资金量较大,而老旧小区内的挡墙(石塝)基本属于城市市政设施建设范畴,小修小补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总书记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危墙隐患一日不除,群众生活时刻不宁。安全重于泰山,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希望县政府明确老旧小区挡墙(石塝)隐患治理的牵头责任部门,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对老旧小区的挡墙安全性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测,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挡墙,进行风险性评估并分类登记造册,制定挡墙治理具体实施方案。
二、对能找到挡墙(石塝)治理责任主体的隐患点,牵头责任部门要督促责任主体及时开展治理,加强质量监管,及早消除安全隐患;对确实无法找到挡墙治理责任主体的,政府要将其列入年度政府建设项目计划,并明确责任部门按照隐患风险评估等级进行分级分类治理。
三、小区挡墙(石塝)安全隐患治理是政府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长期性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挡墙的安全隐患也会发生变化,因此,政府要建立小区挡墙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明确小区挡墙日常维护(修)、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每年定期(特别是汛期前)对老旧小区的挡墙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同时要设立老旧小区挡墙安全治理专项资金,保证挡墙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领衔人:王中华、王国辉、卢全德、何根驰、夏红丽、戴学华
王中华、王国辉、卢全德、何根驰、夏红丽、戴学华等六位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县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对千岛湖镇老旧小区挡墙(石塝)隐患开展专项治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千岛湖镇城区因受多山地的特殊地形地貌影响,开发建设时,对一些建设空间的处理基本上是利用地势高差,采用砌挡墙(石塝)的方法来解决,致使许多老旧小区房前屋后多挡墙(石塝)等建筑设施,虽错落有致,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经现场勘查核实,这些挡墙建设较早,历经雨水冲刷淘蚀、岩层风化,脱落、开裂、鼓包、沉降、倾斜等情况时有发生,存在安全问题。
根据各位代表提交的《挡墙隐患清单》,其中大多数隐患点产权单位较为明确。按照《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的通知》(淳政发[2003]42号)和《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淳政办发[2015]58号),“各乡镇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防治”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各挡墙隐患点产权单位明确的,该隐患点的防治主体为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应做好隐患点的排查防治工作。属地政府、社区应及时安排人员对地质灾害点开展巡查和监测工作,并设置警示牌、警戒线,确保人员财产安全,防止二次次生灾害的发生。
居住区挡墙作为小区房屋的附属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产权单位难以明确的或是找不到开发主体的,全体业主应作为挡墙隐患点防治的第一主体。此类挡墙隐患点的防治工作应按小区共有设施的维修方案,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整治。对于因历史原因没有缴纳物业维修资金的住宅,属地政府、社区在做好安全维护的同时,及时宣传动员相关住宅的居民筹集维修资金对挡墙隐患点的进行整治。或者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的通知》(淳政发[2003]42号)相关要求,由属地政府作为实施主体,与县财政部门对接,落实安排维修资金,及时维修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例如,今年人民路40幢东侧挡墙坍塌由千岛湖镇人民政府作为建设单位,对该挡墙坍塌的地质灾害进行了整治修复。
为确保市政道路的安全通畅,我局市政园林发展中心对城区市政道路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的同时,也会及时关注市政道路前后的边坡隐患,并对存在安全风险的点位及时做好维护。《挡墙隐患清单》中所列的风暴巷1幢2幢之间的挡墙与排岭南路63幢旁的挡墙隐患点涉及市政道路通行安全,我局市政园林发展中心已及时介入排除隐患。风暴巷1幢2幢之间的挡墙已完成修复工作;排岭南路63幢旁的挡墙修复也已进场施工。另有3处隐患点涉及我局下属单位住保中心,目前也进行了相应的统筹安排,将及时进行修复整治。
为确保清除挡墙隐患的工作能顺利实施,我局已及时向县政府进行了工作汇报,建议县政府出具工作简复单,再次明确各方工作职责:1.产权单位明确的,则由产权单位自行将隐患点治理到位,消除安全隐患;2.产权单位难以确定的,居民筹资整治困难的,则应由千岛湖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追加财政投资计划,及时安排维修资金,根据轻重缓解的原则,有序推进挡墙隐患点的评估治理工作。3.各相关单位应做到举一反三,加强辖区内挡墙、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工作,发现新的隐患则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治理解决,确保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夏建芳 89601384
承办人员:巫 聪 64827682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