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发〔2022〕2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指导性任务管理规则的通知》(杭农办〔2022〕39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五批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杭农〔2022〕46号)、《关于下达2022年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2〕97号 )、《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验收,现将2022年杭州市指导性任务项目已验收通过的1个项目,拟补资金178.13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 2月23日至2024年 2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邵国昌 联系电话:65020529
通讯地址: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大楼1509室
附件: 2022年杭州市指导性任务项目第五批补助资金明细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3日
2022年杭州市指导性任务项目第六批补助资金明细表
序号 | 所属乡镇 | 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计 划 投 资 | 核定投资 | 申请补助资金 | 核定补助 | 原预拨资金 | 本次拨付资金 | 备注 |
1 | 临歧镇 | 杭州千岛湖淳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淳北农事服务中心 | 360 | 356.26 | 180 | 178.13 | 108.8 | 69.33 | 按核定投资额45%补助(市指导性任务预拨90万、农机补贴18.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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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发〔2022〕2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指导性任务管理规则的通知》(杭农办〔2022〕39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五批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杭农〔2022〕46号)、《关于下达2022年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2〕97号 )、《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验收,现将2022年杭州市指导性任务项目已验收通过的1个项目,拟补资金178.13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 2月23日至2024年 2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邵国昌 联系电话:65020529
通讯地址: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大楼1509室
附件: 2022年杭州市指导性任务项目第五批补助资金明细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3日
2022年杭州市指导性任务项目第六批补助资金明细表
序号 | 所属乡镇 | 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计 划 投 资 | 核定投资 | 申请补助资金 | 核定补助 | 原预拨资金 | 本次拨付资金 | 备注 |
1 | 临歧镇 | 杭州千岛湖淳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淳北农事服务中心 | 360 | 356.26 | 180 | 178.13 | 108.8 | 69.33 | 按核定投资额45%补助(市指导性任务预拨90万、农机补贴18.8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