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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林业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局上下统一思想,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研究,细化整改举措,明确相关领导和科室的整改责任。
在2023年5月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各科室部门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一、关于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部署不够有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实现‘两山’高水平转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传统产业转化率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创新林下经济模式,设置产业发展指标和布局,对林下经济进行规划。二是结合国储林项目,谋划全域林业产业,鼓励森林资源流转。三是招大引强,补齐产业链,建设中药材精深加工和林文旅融合项目。
(2)“新兴产业发展还需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森林碳汇管理机构,设立林业碳汇监测站,探索碳汇开发交易新途径,成为全省第二批林业增汇试点县。二是申请启动林业碳汇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启动全县林地流转工作,完成21个乡镇214个村33.42万亩林地流转,实施营造林工程,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四是完成全省首批林业碳汇减排量核证备案,完成交易11.0232万元。
国储林建设在大下姜开展试点并专班化运作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管理制度,做好顶层设计,发布相关文件和考核细则。二是成立国储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工作进展,监督小组入驻办公。三是确定淳安国储林一二三产项目建设运营模式,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整合国有企业推进项目建设。四是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申请贷款并已到位部分资金。
(3)“林下经济绩效不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发展规划,并建立项目申报制。二是加强种植规划设计指导,科学选择地块和品种。三是严格申报关,确保有意愿和培管能力的示范入围。四是增加现场审核和验收管理,规范项目要求。五是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效益。
2、“把握‘特别生态功能区’特殊定位不够准确,风险防范意识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4)“森林防火责任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网格化管理,明确各方工作职责。二是开展森林消防队伍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推进森林消防宣传日活动,深入乡镇和学校宣传。四是检查通报值班、到岗到位和火情处置情况,对渎职、失职情况进行问责。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巡逻检查和违法线索移交督办力度。
(5)“森林病虫害防治不够有效”的问题整改情况:
松材线虫病防治方面:一是树立松材线虫病“可防可控、严防严控”理念,实施健康松树打孔注药。二是压实防治责任,层层压实除治责任,落实落细工作措施。三是成立督查指导组,分片督查全县除治进度和质量。实施联合督查、质量整改、除治回头看等制度,提高除治质量。四是加强除治过程管理,将相关数据上传到省数字森防平台。五是持续开展检疫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为,防止疫情传播。六是强化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防止疫木流失。七是结合国土绿化对疫木清理后地块进行植被恢复。
②山核桃统防统治方面:一是对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强项目建设流程管理。二是县林业局负责统一采购和配送药剂、技术培训及项目组织,确保实施成效。三是乡镇、中心林业站、监理、县林业主管部门闭环验收,第三方中介验收,县林业主管部门抽验。四是明确各方职责,落实县林业主管部门、乡镇(国有林场)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五是加强宣传舆论,提高民众生态防治意识,让全社会参与林业面源污染治理。考虑到山核桃统防统治的实际绩效,2023年起暂停该项目实施。
(6)“野生动物致害防范需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建护农狩猎队,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组织机构保障。二是常态化开展护农狩猎行动,依据乡镇申请及时审批并组织实施。三是加强野生动物致农损害补偿保险服务机制的监督,优化保险赔付流程,提高服务效能。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不够有力,推进国有林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7)“重大投资决策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淳安县林业局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规范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局属国有资产管理,修订《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对重大事项执行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按规定执行。
(8)“以制度促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完善林场经营管理和市场运营等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二是出台《杭州淳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人员薪酬方案》,激发下属企业发展积极性和活力。
(9)“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杭州淳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人员薪酬方案》,激发员工积极性。二是加强党性教育和职业素养培训,提升职工整体素质。三是明确管理岗与经营岗的职责,实行政企分开改革。四是参照《杭州淳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人员薪酬方案》,出台林居里、森旅公司企业薪酬(试行)方案,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4、“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责任未能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10)“执行经济合同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严格合同执行,追收欠款。三是举一反三,对全局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要求规范签订和管理经济合同,制定《淳安县林业局合同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行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效益。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1)“履行业务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申报,实行闭环验收,确保实施效果。二是项目属地自查验收,及时向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经乡镇(含监理)、初验后提交县林业局。三是第三方中介过程与结果验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并提出验收技术报告、相关视频和图片资料。四是县林业主管部门复核抽验,进行跟踪验收、抽查,确保实施效果。五是联合纪委、检察院开展疫木督查,杜绝过度依赖第三方现象。
(12)“对下属单位管理指导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大墅林业中心站已将2019年木材出售分成款16.01万元上缴财政。二是制定并下发《淳安县林业局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淳安县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下属单位管理。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对国有林场财务收支进行年度审计,林业站财务检查结合应收应付款清理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四是分管财务领导召集全局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内容涵盖财务审计、往来款清理、合同管理和劳务用工等问题。
2、“重点项目监督存在漏洞,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13)“枯死木、疫木、营林采伐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林场及下属公司生产项目劳务管理,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具备资格的中标单位,签订劳务服务合同,并组织验收。二是疫木采伐审批与实际采伐相差问题,及时补办采伐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做好事中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强化重点项目验收管理,从自查验收、第三方中介事中监理、林业主管部门复核抽验三方面加强验收。四是对负责人履职不力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14)“林区道路建设项目监管责任落实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工作人员对中洲镇左川村曹家山林道进行实地测量,对参与验收的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行为进行约谈。二是对佛岭后林道擅自开挖砂石行为,移交县公安局立案查处,并已按要求进行植被恢复。三是根据文件要求,对2022年林道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涉及的以奖代补的林区道路建设项目存在路线偏差问题,经研究做出先处罚后变更决定。四是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下达文件,加强各乡镇、国有林场监督落实,建章立制,明确林区道路建设管理工作。
(15)“古树名木保护项目监管有缺失”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古树名木保护资金监管,委托杭州君正、阳光两家会计事务所进行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和督查,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二是明确林业专项资金补助方式,先建后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三是对存在转分包现象、实际施工与竣工验收审计所记载工程量存在差异问题,成立核查组进行核对,形成清单,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四是指定野保站负责对项目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核实施工情况,确保施工到位。五是联合第三方核实古树名木保护项目施工不到位问题,对履职不力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确保日常监管得到加强。
3、“内控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16)“小额交易机制及平台建立不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淳安县林业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并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林业局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及后续监管的通知》,对统筹协调不力、档案收集不规范、站场多头执行的问题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设立林业局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交易监督小组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规范招投标档案管理,明确组织领导和监管职责。
(17)“部分资产未纳入管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资产补登记,确保所有资产纳入管理。二是在全局开展资产排摸,举一反三,要求下属单位全面排摸并登记固定资产,形成制度。共完成涉及房产类9处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原值为1719344.8元。三是对森林防火物资进行出入库管理,完善登记台账,确保规范管理。
(18)“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富溪林场待合同期满后,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履行相关手续,并严格遵守即将出台的“淳安县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确保资产规范化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白马木检站与枫树岭镇政府签订的房屋租赁问题,已通过局班子会研究,同意继续对外承租,租期为5年,并已在原合同基础上续签租赁合同,确保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三是夏中木检站租给临岐镇政府使用,租期为5年。毛竹源木检站由于职能转变和人员缺少,已于2021年撤销,后续将寻求合适的房屋租赁对象,及时对外承租,确保有效利用和发挥最大效益。
(19)“应收应付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下属林场、林业站开展应收应付款清理工作,重点为2018—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培训,防止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专项资金沉淀等问题。
(20)“基建账户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清理往来款,进行账务调整,包括国债资金专户、游船公司款项及国有林场结余资金的分配。二是完成林业站建设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将及时完成资产移交和入账。三是种苗站销户资金和资金处置已完成账目合并,并进行往来款清理。四是完成基建账户其他应收应付款的清理与核对工作,完成账务调整和核销。
三、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21)“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执行《淳安县林业局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十个一”》,签订责任书,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建设,每季度分析研判和谋划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结合实际撰写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2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性欠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性,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林业工作紧密结合,共同部署、检查和落实。二是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坚持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23)“违纪违法处理后半篇文章未做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监督管理,加强重点领域、岗位和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二是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强化警示教育,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三是加强与纪检组的工作联系,发挥联络站作用。四是及时转发廉政提醒,强化干部廉政意识,履行工作职责。
2、“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24)“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基层党建规范提升年”行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进步。二是规范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组织管理。三是定期排查整改基层党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并通报提醒。四是规范离退休党员分类管理,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关心高龄党员。
(25)“党员争先创优氛围不够浓”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增强党员党性意识。二是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试行“5+1”党支部考核指标体系,规范党建工作。三是坚持“三贴近”原则,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宣传。
(2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已高质量完成今年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按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从根源查问题每人不少于三条的标准制度,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27)“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深化认识,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三是加大机关党建规范化管理,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指导《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规范记录,并落实专人负责,并对原有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建设,定期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
3、“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8)“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规范局党委文件与行政文件的制发。新的《淳安县林业局干部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以党委名义下发,《淳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以党委名义下发。
(29)“中层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建立青年人才梯队库,通过演讲、考察等形式,提升其能力。二是2022年11月对中层岗位进行了小调整,目前40周岁以下的中层干部占22.7%,6-7月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形成年龄结构合理的中层干部队伍。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县委巡察组移交的29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了结29件,了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期间,对违规违纪的,移交案件线索1起,谈话提醒4人;清退收缴资金6万元;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16项。
下一步,淳安县林业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确保全局上下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范和纠正不正之风。二是深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推行阳光政务,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效能。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林业队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是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9601617;邮政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邮政编码:311700。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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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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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林业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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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林业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局上下统一思想,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研究,细化整改举措,明确相关领导和科室的整改责任。
在2023年5月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各科室部门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一、关于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部署不够有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实现‘两山’高水平转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传统产业转化率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创新林下经济模式,设置产业发展指标和布局,对林下经济进行规划。二是结合国储林项目,谋划全域林业产业,鼓励森林资源流转。三是招大引强,补齐产业链,建设中药材精深加工和林文旅融合项目。
(2)“新兴产业发展还需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森林碳汇管理机构,设立林业碳汇监测站,探索碳汇开发交易新途径,成为全省第二批林业增汇试点县。二是申请启动林业碳汇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启动全县林地流转工作,完成21个乡镇214个村33.42万亩林地流转,实施营造林工程,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四是完成全省首批林业碳汇减排量核证备案,完成交易11.0232万元。
国储林建设在大下姜开展试点并专班化运作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管理制度,做好顶层设计,发布相关文件和考核细则。二是成立国储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工作进展,监督小组入驻办公。三是确定淳安国储林一二三产项目建设运营模式,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整合国有企业推进项目建设。四是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申请贷款并已到位部分资金。
(3)“林下经济绩效不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发展规划,并建立项目申报制。二是加强种植规划设计指导,科学选择地块和品种。三是严格申报关,确保有意愿和培管能力的示范入围。四是增加现场审核和验收管理,规范项目要求。五是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效益。
2、“把握‘特别生态功能区’特殊定位不够准确,风险防范意识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4)“森林防火责任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网格化管理,明确各方工作职责。二是开展森林消防队伍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推进森林消防宣传日活动,深入乡镇和学校宣传。四是检查通报值班、到岗到位和火情处置情况,对渎职、失职情况进行问责。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巡逻检查和违法线索移交督办力度。
(5)“森林病虫害防治不够有效”的问题整改情况:
松材线虫病防治方面:一是树立松材线虫病“可防可控、严防严控”理念,实施健康松树打孔注药。二是压实防治责任,层层压实除治责任,落实落细工作措施。三是成立督查指导组,分片督查全县除治进度和质量。实施联合督查、质量整改、除治回头看等制度,提高除治质量。四是加强除治过程管理,将相关数据上传到省数字森防平台。五是持续开展检疫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为,防止疫情传播。六是强化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防止疫木流失。七是结合国土绿化对疫木清理后地块进行植被恢复。
②山核桃统防统治方面:一是对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强项目建设流程管理。二是县林业局负责统一采购和配送药剂、技术培训及项目组织,确保实施成效。三是乡镇、中心林业站、监理、县林业主管部门闭环验收,第三方中介验收,县林业主管部门抽验。四是明确各方职责,落实县林业主管部门、乡镇(国有林场)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五是加强宣传舆论,提高民众生态防治意识,让全社会参与林业面源污染治理。考虑到山核桃统防统治的实际绩效,2023年起暂停该项目实施。
(6)“野生动物致害防范需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建护农狩猎队,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组织机构保障。二是常态化开展护农狩猎行动,依据乡镇申请及时审批并组织实施。三是加强野生动物致农损害补偿保险服务机制的监督,优化保险赔付流程,提高服务效能。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不够有力,推进国有林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7)“重大投资决策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淳安县林业局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规范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局属国有资产管理,修订《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对重大事项执行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按规定执行。
(8)“以制度促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完善林场经营管理和市场运营等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二是出台《杭州淳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人员薪酬方案》,激发下属企业发展积极性和活力。
(9)“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杭州淳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人员薪酬方案》,激发员工积极性。二是加强党性教育和职业素养培训,提升职工整体素质。三是明确管理岗与经营岗的职责,实行政企分开改革。四是参照《杭州淳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人员薪酬方案》,出台林居里、森旅公司企业薪酬(试行)方案,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4、“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责任未能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10)“执行经济合同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严格合同执行,追收欠款。三是举一反三,对全局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要求规范签订和管理经济合同,制定《淳安县林业局合同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行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效益。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1)“履行业务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申报,实行闭环验收,确保实施效果。二是项目属地自查验收,及时向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经乡镇(含监理)、初验后提交县林业局。三是第三方中介过程与结果验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并提出验收技术报告、相关视频和图片资料。四是县林业主管部门复核抽验,进行跟踪验收、抽查,确保实施效果。五是联合纪委、检察院开展疫木督查,杜绝过度依赖第三方现象。
(12)“对下属单位管理指导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大墅林业中心站已将2019年木材出售分成款16.01万元上缴财政。二是制定并下发《淳安县林业局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淳安县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下属单位管理。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对国有林场财务收支进行年度审计,林业站财务检查结合应收应付款清理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四是分管财务领导召集全局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内容涵盖财务审计、往来款清理、合同管理和劳务用工等问题。
2、“重点项目监督存在漏洞,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13)“枯死木、疫木、营林采伐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林场及下属公司生产项目劳务管理,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具备资格的中标单位,签订劳务服务合同,并组织验收。二是疫木采伐审批与实际采伐相差问题,及时补办采伐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做好事中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强化重点项目验收管理,从自查验收、第三方中介事中监理、林业主管部门复核抽验三方面加强验收。四是对负责人履职不力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14)“林区道路建设项目监管责任落实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工作人员对中洲镇左川村曹家山林道进行实地测量,对参与验收的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行为进行约谈。二是对佛岭后林道擅自开挖砂石行为,移交县公安局立案查处,并已按要求进行植被恢复。三是根据文件要求,对2022年林道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涉及的以奖代补的林区道路建设项目存在路线偏差问题,经研究做出先处罚后变更决定。四是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下达文件,加强各乡镇、国有林场监督落实,建章立制,明确林区道路建设管理工作。
(15)“古树名木保护项目监管有缺失”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古树名木保护资金监管,委托杭州君正、阳光两家会计事务所进行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和督查,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二是明确林业专项资金补助方式,先建后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三是对存在转分包现象、实际施工与竣工验收审计所记载工程量存在差异问题,成立核查组进行核对,形成清单,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四是指定野保站负责对项目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核实施工情况,确保施工到位。五是联合第三方核实古树名木保护项目施工不到位问题,对履职不力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确保日常监管得到加强。
3、“内控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16)“小额交易机制及平台建立不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淳安县林业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并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林业局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及后续监管的通知》,对统筹协调不力、档案收集不规范、站场多头执行的问题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设立林业局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交易监督小组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规范招投标档案管理,明确组织领导和监管职责。
(17)“部分资产未纳入管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资产补登记,确保所有资产纳入管理。二是在全局开展资产排摸,举一反三,要求下属单位全面排摸并登记固定资产,形成制度。共完成涉及房产类9处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原值为1719344.8元。三是对森林防火物资进行出入库管理,完善登记台账,确保规范管理。
(18)“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富溪林场待合同期满后,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履行相关手续,并严格遵守即将出台的“淳安县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确保资产规范化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白马木检站与枫树岭镇政府签订的房屋租赁问题,已通过局班子会研究,同意继续对外承租,租期为5年,并已在原合同基础上续签租赁合同,确保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三是夏中木检站租给临岐镇政府使用,租期为5年。毛竹源木检站由于职能转变和人员缺少,已于2021年撤销,后续将寻求合适的房屋租赁对象,及时对外承租,确保有效利用和发挥最大效益。
(19)“应收应付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下属林场、林业站开展应收应付款清理工作,重点为2018—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培训,防止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专项资金沉淀等问题。
(20)“基建账户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清理往来款,进行账务调整,包括国债资金专户、游船公司款项及国有林场结余资金的分配。二是完成林业站建设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将及时完成资产移交和入账。三是种苗站销户资金和资金处置已完成账目合并,并进行往来款清理。四是完成基建账户其他应收应付款的清理与核对工作,完成账务调整和核销。
三、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21)“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执行《淳安县林业局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十个一”》,签订责任书,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建设,每季度分析研判和谋划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结合实际撰写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2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性欠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性,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林业工作紧密结合,共同部署、检查和落实。二是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坚持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23)“违纪违法处理后半篇文章未做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监督管理,加强重点领域、岗位和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二是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强化警示教育,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三是加强与纪检组的工作联系,发挥联络站作用。四是及时转发廉政提醒,强化干部廉政意识,履行工作职责。
2、“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24)“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基层党建规范提升年”行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进步。二是规范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组织管理。三是定期排查整改基层党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并通报提醒。四是规范离退休党员分类管理,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关心高龄党员。
(25)“党员争先创优氛围不够浓”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增强党员党性意识。二是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试行“5+1”党支部考核指标体系,规范党建工作。三是坚持“三贴近”原则,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宣传。
(2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已高质量完成今年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按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从根源查问题每人不少于三条的标准制度,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27)“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深化认识,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三是加大机关党建规范化管理,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指导《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规范记录,并落实专人负责,并对原有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建设,定期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
3、“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8)“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规范局党委文件与行政文件的制发。新的《淳安县林业局干部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以党委名义下发,《淳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以党委名义下发。
(29)“中层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建立青年人才梯队库,通过演讲、考察等形式,提升其能力。二是2022年11月对中层岗位进行了小调整,目前40周岁以下的中层干部占22.7%,6-7月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形成年龄结构合理的中层干部队伍。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县委巡察组移交的29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了结29件,了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期间,对违规违纪的,移交案件线索1起,谈话提醒4人;清退收缴资金6万元;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16项。
下一步,淳安县林业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确保全局上下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范和纠正不正之风。二是深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推行阳光政务,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效能。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林业队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是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9601617;邮政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邮政编码:31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