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淳安县千岛湖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4-03-01 11:19:24 来源: 千岛湖镇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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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0日至5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淳安县千岛湖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淳安县千岛湖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淳安县千岛湖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关于全域旅游缺乏中高端项目问题的整改情况

近几年来,对中高端乡村民宿发展培育力度不大,城郊村中高端民宿培育提升不足、示范引领不够,青童、宕里、青溪等城郊村民宿大部分仍存在低价竞争,城市周边游谋划不够,缺乏带动性强的旅游体验产品。富泽村畲族文化园项目举措不力,成效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高端民宿发展。积极引入蜜境千岛湖项目,目前已经成功拿地,方案设计中;联丰村溪山行旅与联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起合作建设精品民宿,目前主体工程基本竣工。二是加大乡村打造发展力度。2023年向省财政厅争取2000万一事一议资金,打造以水果基地发展为基础,增设果酱工坊、咖啡馆等新业态为主导,提高游客体验,带动消费的“未来三园”项目计划在十月底完工;在富泽村打造“千岛畲宴”特色带,依托畲乡文化,打造淳安东大门畲宴第一村,计划在十月底对外展示。三是加大高端旅游项目引入。梳理自身资源,加大招商力度,全力协助千岛湖万好万家酒店(原天屿酒店)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在出酒店设计方案。四是在2023年6月21日“市民日”上对外发布全域旅游政策,出台《关于下发2023年千岛湖镇产业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千镇政【2023】18号)大力鼓励全域旅游发展。

二、关于现代农业发展“三品一标”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水果产业的“三品一标”建设重视不够,对传统的枇杷品种抗冻性差、产量不稳定和水蜜桃树龄老化等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突出问题不够重视,没有针对性的提升举措。除开展枇杷进社区等推介活动外,缺乏针对游客的水果销售路径;淳果小镇农旅融合文章做得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产品提升改造。2023年统防统治、水土保持等项目已立项实施;县果树站已在做抗冻枇杷种植试验,预计明年挂果,结合枇杷品质、产量、抗病等效果视情况推广;与省农科院谢小波博士合作,对千岛湖镇的李桃进行技术指导,引进新品种“檇李”。二是品牌打造。全力打造“千岛游礼”“千岛鲜果”品牌,统一包装,打造“千岛游礼”“千岛鲜果”品牌店4家,已基本完成,青溪村“千岛鲜果”共富集市已于2023年8月完成建设并公开拍租投入使用,先后开展枇杷进社区、鲜果进酒店、枇杷评比等活动,与“明康汇”、“夏首”等公司开展合作。三是农旅融合再度深化。汪家源七彩长廊项目和淳果小镇水果课堂物业楼及室外配套项目、果酱工坊项目均已开工,预计10月底完成施工,淳果小镇新引进一家旅游接待公司,6月-10月引流17万人次,共同助力打造汪家源十里生态水果长廊。

三、关于村级留用地开发利用进度不快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村级留用地资源与全镇的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不力,未制定村级留用地开发的规划。已规划留用地的6个村和3个经合社共有村级留用地237.4亩,目前仅有1个村和1个经合社进行了开发利用,面积为28.5亩,开发率仅为12%。排岭、里联、云村、富城留用地至今闲置未开发,坪山、宕里、前坞村留用地未落实具体地址,宋家坞留用地项目推进不力,有增加村级负债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青溪新城控规、老城区控规等规划编制主体,把村级留用地编进规划;8月23日由张杰镇长带队到开发区管委会对接坪山、宕里、前坞村村级留用地落地选址问题,基本达成前坞村村级留用地为大地农居点后面区块的11亩左右土地,剩余面积待后续确定;坪山村需要村里先确定地方,再另行协商;宕里村把已经确定的6.08亩先开发,后续面积再协商。二是加大村级留用地开发强度,做好用地计划,9月20日罗孙一鸣常委召集的关于村级留用地开发专项研究会上明确:1、走全资自主开发:东庄村靠近圆梦家园小区一侧16.7亩的留用地用于自主开发,概念规划文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开发方向为零售商业兼容旅馆用途,总建筑面积30490平方。资金:预计总投资约8000多万,来源为经合社自筹。2、对资金存在困难的村走合作开发,寻找投资商或者国有企业:①富城千岛湖镇海峡坞5号地块已完成选址论证报告,规划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和其他商务用地。总建筑面积6490平方米,其中农贸市场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3890平方米,容积率为1.67。该项目富城村占股51%,合作方占股49%,共同合作开发;②里联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发方案:用于建造商业房产、办公房产、自留用房产,总面积建筑14459平方米。其中,商业房产和办公房产一幢,3-4层,建筑面积6940平方米;自留用房产一幢,11层,建筑面积7519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7700万元;③云村商业大厦一期,红线面积5.617亩,总建筑面积12091平方米;云村商业大厦二期,红线面积3.76亩,总建筑面积5615平方米。云村商业大厦一、二期项目总投资约为5700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4200万元,3000万元为帮扶资金,其余由16个行政村出资。3、宕里村、坪山村等条件不足的村,先暂缓开发并继续招商引资。三是宋家坞村级留用地项目已完工,目前出售商铺21间,下步加大销售力度,积极对接蓝领公寓改建项目等。

四、关于对业委会成员尤其是业委会主任的选举把控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社区党委对业委会选举存在畏难情绪,人选排摸不细致,组织选举不得力,导致放任自流,如玫瑰园业委会换届过程时间长达1年半之久。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小区管理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管理的实施意见》(千镇委【2023】62号),从小区管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要求、激励措施四个方面着手,提出小区管理服务目标,建立考核小组,细化各方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激励措施,同时逐条逐项列出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考核标准,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凝聚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合力。二是明确社区党组织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统一领导地位。社区要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程建设、配套用房出租、设施设备采购的指导把关。实行业委会成员候选人镇党委审核制,业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社区推荐、业主自荐和联名推荐,鼓励和支持中共党员、“两代表一委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楼道长、邻里熟人等业主中的先进代表积极参选,在相关单位联审基础上,经镇党委审核把关后,由物管会组织业主大会选举,确保公开公平、科学有序。今年,千岛湖镇南苑社区书香名地、明珠社区明珠花园等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在镇党委和社区党组织的指导监督下,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党员占比均超过50%,实现换届选举零信访。三是建立业主委员会评价激励体系。千岛湖镇小区管理考核小组每年对业主委员会开展年度考核,评选优秀和先进业主委员会,给予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并通报表彰;对业主委员会出现班子不团结、管理不规范等严重问题的,由社区按相关程序调整业主委员会成员。

五、关于对物业公司服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分小区物业存在人员减配、服务打折等问题,业主和物业纷争不断的情况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涉及物业的信访投诉居高不下,分别为361件、327件、375件,同比占千岛湖镇总信访件20.6%。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小区管理制度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管理的实施意见》(千镇委【2023】62号),从小区管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要求、激励措施四个方面着手,提出小区管理服务目标,建立考核小组,细化各方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激励措施,同时逐条逐项列出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考核标准,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凝聚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合力。建立小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借助县住建局行业管理和物业协会社会组织管理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力量,协调解决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评价激励体系。千岛湖镇小区管理考核小组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年度考核,评选优秀和先进物业服务企业,给予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并通报表彰;连续两年考核处于倒数三位的,考核结果通报县住建局和县招管办。对物业服务企业出现故障落实不到位、小区管理混乱等严重问题的,由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调整物业服务企业。三是打造“熟人社区”基层治理品牌。出台《千岛湖镇“熟人社区”基层自治品牌实施方案》(千镇委【2023】15号)和《千岛湖镇纵深推进“熟人社区”创建工作指引》(千镇委【2023】53号),推选社区邻里熟人312名,将邻里熟人纳入小区治理力量,参与小区管理联席会议,发挥邻里熟人在小区治理中的协调作用。

六、关于老旧小区维修和消防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老旧小区的原单位集资房改房维修基金不足,向阳巷、风暴巷等小区未设消防栓,消防车不能通达,火灾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老旧小区的原单位集资房改房维修基金不足,积极对接县住建局,明确对于未缴纳物业维修资金的,县财政局和住建局每年安排零星维修资金;对于物业维修资金不足百分之三十的,社区积极对接产权单位落实补缴。二是向阳巷、风暴巷在小区建造时,未铺设消防栓供水管网,未设立消防栓。积极对接县建设集团,已纳入供排水网管改造提升项目,增设向阳巷和风暴巷的消防栓供水管网,目前正在调整施工方案。三是向阳巷、风暴巷在小区建造时,未考虑消防通道,多为依山而建的台阶,房屋间距狭窄,无拓展空间,已向县规资局和住建局建议,在今后城市有机更新中统一规划。

七、关于生态环境全域提升攻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近五年县对镇五水共治工作、城乡垃圾分类等考核在Ⅰ类乡镇中排名靠后。巡察下村走访中,发现村庄环境不够整洁有序,杂物乱堆乱放,在垃圾分类和清洁乡村全县检查中,多次被赋黑榜或排名倒数。2022年10月份市对县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考核通报中千岛湖镇失分较多,被列入警示榜。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召开问题分析会,并就该问题进行全面部署整改。8月10日,组织各村社主要领导、环保分管负责人,村级保洁员代表等人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对巡察中发现的清洁乡村、垃圾分类督查排名倒数村进行逐个分析,并就分析的问题进行梳理成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由各村结合实际,制定系列考核举措。二是针对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对全镇16个行政村进行全方面的排查,落实问题清单,通过交办单的形式进行整改。每月各村开展自查,并上报10-20个问题清单,镇生态办成立专项巡查组,每月不定时地对各村进行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以交办单的形式进行反馈,要求各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到目前为止,已落实问题清单1256个。三是针对不足,制度了一系列的制度。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出台《千岛湖镇生态环保考核办法》和《生态环保红黑旗考核标准》两项考核细则,对今年环保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进行明确。健全班子,成立生态环保领导小组,工作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开展“月”度排名和季度赋旗,建立专项督查组,每月开展工作督查、问题交办、限时整改,每季度结合县级排名,镇级督查,共排出5名红榜村,1名黑榜村,列入年度综合计分。结合项目建设,打造共治共富,围绕“水环境”项目建设,打造治水促共富利用智慧平台,强化监管力度,对有条件的村进行村庄环境整治,打造特色亮点,如富泽村、云村村分别建设垃圾分类主题公园一处,并得到市分类办领导的肯定。

八、关于外来物种入侵防范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7月,坪山村求坑源山塘源头养殖水池发生倒塌,池中清道夫鱼(学名:豹纹脂身鲇)流进求坑源山塘中,存在生物安全隐患。事件发生后,千岛湖镇重视不够,未及时采取措施对塘中清道夫鱼清理根治,直到2023年4月3日,县检察院对该事件出具《检察建议书》后,才启动了整治行动,但整治方案不科学,拦网处无人值守,清理的鱼如何处置没有制定周密措施。4月10日,巡察组下村走访发现问题并发出交办单后,千岛湖镇才召集相关人员研究讨论具体清理方案,细化防范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整改。在县渔业产业科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县农业农村局于4月5日至6日开始排水之前在求坑源溢洪道分段设置定制拦网4道(网目为4公分、最外面一道使用筛绢网)拦截,做好防逃工作。4月7日正式开启该水库启闭机开始排水,县农业农村局、千岛湖镇、宕里村组织工作人员24小时三班倒检查排水情况,4月10日又从县应急管理部门调用县级储备物资(三台柴油机抽水泵)抽库水外排,至4月15日排至死库容。4月12日邀请上海海洋大学刘其根教授等两位专家到现场做技术指导。4月15日对求坑源水库全库采用漂白粉30袋(每袋50斤)进行清库, 4月7日至15日清库期间,工作人员高度关注水库的清理效果,检察院亲临现场进行监督,根据现场观察,求坑源水库鱼类基本全部清理死亡,效果比较明显,且无论是外排水中还是水库内清理后死亡的鱼类中均没有发现豹纹脂身鲇(清道夫鱼),15日至17日再连续三天观察没有发现豹纹脂身鲇(清道夫鱼)。二是在8月26日对宕里村书记董文军进行提醒谈话,组织村社干部学习外来物种防范知识,普及外来物种入侵的危害和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实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目标。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做好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范意识。

九、关于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日常管理中缺乏系统抓手,对重难点问题攻关突破不够,对执法部门力量的运用研究不够。如2022年初“文明细胞”培育文件下发后,未能充分发挥撬动作用,缺乏全面落实举措的研究和跟踪。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千镇委【2023】57号 ),完善“一办十组”及四个专班工作机制,优化联村、联社指导组方案。二是活用“数智文明”线上平台,累计摸排处置城乡现场问题点位530处。三是依托文明实践日载体,明确每月实践日活动主题和具体目标,广泛开展各类实践活动56场次,特别是结合文化讲堂、实践站理论课堂开展“浙江有礼淳风尚”系列讲座2场。农村层面投入资金对浪黄线、富城、马路等城郊村加装环境监控设备,成功处置违法倾倒行为5起,累计处置自查问题695个,“找寻查挖”问题129处,其他环境问题1894个。

十、关于典型打造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明示范社区和村与文明示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榜样示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如汪宅村作为全国文明村,在省市县多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测评标准开展两轮村社文明指数督查,召开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培育培训会,完成千岛湖镇省级文明村镇,4家省级文明单位、4家市级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村复查申报。二是在2023年4月13日制定出台了《千岛湖镇行政村(社区)“争先创优”红黑榜赋旗细则》,后续每年将根据上级部门新的工作要求进行调整完善,通过村社季度赋旗、年度考核加强文明创建自查自改和督查整改,不断提升环境宜居水平和城乡文明程度。关于汪宅村原上级督查中点位问题目前已经全部整改,但环境整洁有序问题主要是抓动态管理和引导,同时通过改善基础设施、举办系列民俗活动、暑期未成年人活动等促进乡村文明提升。

十一、关于常态举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宣传发动不够广泛,居民参与少,知晓率不高。社区小区为了迎检而创建,未能与喜迎亚运,平安巡防,垃圾分类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常态,垃圾乱扔、车辆乱停等问题反弹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激活创建大网格机制,主动对接共建单位开展好联动实践活动。结合亚运宣传浸润工作,组织上门入户发放文明创建宣传单9万余份,张贴海报711套,手册1400余份。二是在居民小区及千威线、阳光路沿线开展设置创建标语,加设公益广告牌,维护沿路破旧标牌,美化原有景观通廊,提升点位20余处。三是开设“人人都是东道主”实用英语课堂,开展亚运通识培训,每月组织“亚运四进”行动,举办“学习强国”亚运知识竞赛。四是完善社区协调议事处置机制,优化“红管家”“楼道长”等治理载体,提炼熟人社区成熟经验做法,在镇本级公众号专栏刊载系列宣传。

十二、关于法治工作专职人员力量不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力度不够,未真正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优势问题的整改情况

少数行政行为欠规范,依法行政需要进一步加强,如宕里村郑国祥等4人土地征收行政协议的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较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有待增强。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王辉、王兴玉2名干部为千岛湖镇法治工作专职人员;二是聘请了章献彪、吴文书为镇本级法律顾问,曹国伟为村级法律顾问,吴文书等6名法律工作者为社区法律顾问,其中章献彪负责千岛湖镇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十三、关于工程项目招标串标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吴红明及其妻子郑双英多次在千岛湖镇组织的工程项目招标中分别投标,涉嫌串标,如2018年5月组织的汪家村火龙果种植区排水渠工程两次公告后仅有吴红明、郑双英两人报名,开标当日郑双英未到开标现场,该工程最终以交易洽谈方式发包给吴红明。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该项目经过两次招标公告均只有杭州港通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授权代理人:吴红明),杭州长汇建设有限公司(授权代理人:郑双英),这两家公司参与投标,开标时杭州长汇建设有限公司未到开标现场,视为放弃,按照当时的招标规定,夫妻两人代表不同的公司投标且没有侵犯第三方的利益,不是为串标。因该工程施工时间要求较紧,经千岛湖镇小额公共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徐高鹏同意由公开招标转为交易洽谈方式,确定杭州港通水利水电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经了解,这两位授权代理人为夫妻关系。在今后审核时注意把关,加强审核。二是出台千镇政【2023】3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千岛湖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工程招投标等环节管理。三是于9月18日组织招投标小组成员学习新的管理文件,明确要求严格制度执行,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

十四、关于工程招标档案资料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分工程招标档案资料不齐全,如招投标时出现两家单位报价相同,需摇号确定中标单位,但摇号资料缺失,还有部分中标单位公示资料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为规范工程招投标等环节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千岛湖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千镇政【2023】34号)文件。二是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由各业务线负责人负责招投标前期工作,在工程招标资料管理中,做到当年的招标资料当年归档,并严格审查,完善档案,做到资料不缺失,每年年底由责任人王丽萍负责提醒各业务线收集汇总资料并存档。三是9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王丽萍进行提醒谈话。

十五、关于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8月23日,东庄股份合作社和浙江泓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东庄大酒店出租协议约定,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50万元酒店装修款,剩余50万元在2018年12月31日支付,但泓龙公司在2020年8月31日才支付10万元,2021年12月支付20万元,2022年11月支付20万元,至今仍有50万元未支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东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2022年6月29日经合社董事会班子成员方国兴、方军来、方建来、方传根被问责处理,2022年10月31日千岛湖镇党委给予经合社书记、董事长邵树忠党内严重警告、经合社副书记、董事邵裕恒党内警告、经合社监事会监事长邵树根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在8月10日组织全体干部员警示教育学习,明确要求:规范资产资源合同管理。加强存续期内资产资源合同管理、清理和预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清理催缴工作,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和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加强审计巡察结果运用。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三是做好合同履行跟踪,督促东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干部分别在2023年12月底前、2024年12月底前收回浙江泓龙科技有限公司所欠的酒店装修款各25万元。

十六、关于物业公司转让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1月7日,东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叶红念签订“项目经理聘用及承包合同书”,直接聘用叶红念管理东庄新村物业,并将东庄合作社创办的东庄物业公司承包给叶红念经营,聘用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代表大会研究、未进行公开招聘,将集体企业发包未经研究、未经招标。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东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之前管理中物业公司转让程序不到位等问题,9月16日对经合社负责人邵树忠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为规避物业公司之后负债风险隐患,2023年1月11日东庄村社员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同意转让东庄物业公司,并于2023年4月7日,与受让方方爱竹签订转让协议;三是加强学习,在9月8日组织村干部学习《千岛湖镇村社(组)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千镇政【2022】6号)、《淳安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淳政办发【2015】23号)等相关文件,加强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交易按照村级民主议事规则和决策观念。四是严格程序。在今后的审批中严格按照千镇【2021】51号进行审批,严格遵循村级民主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处置和交易方案按要求提交村民(社员)大会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交易达到公开交易额度必须进入县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十七、关于集体资产拍租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多次村集体资产拍租未见公告,报价单有涂改、超时等问题,如宋家坞村将该村原大会堂委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挂牌流转,未见挂牌公告,起拍价6万元每年,仅有3人参加竞买,其中1人报价低于起拍价,中标价6.01万元,且报价时间超出规定竞价时间。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对村集体资产拍租存在未见公告、报价单涂改、超时等问题核实并对相关人员王丽萍等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提升责任人的集体资产拍租处置流程规范意识;二是加强学习,组织村干部学习《淳安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淳政办发【2015】23号)和《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规范集体资产拍租程序,根治工作人员拍租程序不够严谨等问题;三是严格程序,以关于下发《千岛湖镇村社(组)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千镇政【2022】6号)为依据,加强镇限额以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淳政办发《淳安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业务学习并认真遵照执行,提升加强对村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淳安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淳政办发【2015】23号)规定的责任追究。

十八、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千岛湖镇签订的合同经常出现无代表签字、无签订日期等情况,甚至合同约定内容表述不清。如2018年斋上有机更新组临时办公室施工合同,2019年《杭州》杂志宣传合作合同等。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几年原有项目签订的合同分年度、分批次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二是在9月13日召开班子会议,要求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所分管业务科室在签订合同时对领导签字、日期、合同内容表述等要素严格把关。三是对相关责任人王丽萍进行提醒谈话。

十九、关于备撤案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干部调整后,登记、撤销备案未及时更新,未做到“应备尽备”。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对此问题迅速排查整改,并在9月27日完成问题整改。二是扎实推进村社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机制建设,在8月28日对16个行政村和19个社区干部的出入境证照持有情况进行集中更新,并在9月27日汇总成册。三是在9月19日村社书记大会上要求村社书记传达,村社干部护照有调整的要及时报告党群办,便于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人员调整后及时更新登记、撤销备案情况,做好“应备尽备”。

二十、关于台账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备案人员未填写《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对备案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和出国(境)情况掌握不明。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在9月8日完善村社干部证件管理台账,并在9月27日完成村社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汇总存档。二是在村社干部出入境证照持有情况集中更新的基础上,在9月27日收集齐村社备案人员填写《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全面掌握备案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和出国(境)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十一、关于证件收缴不齐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村社干部备案后,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未做到“应交尽交”,未集中统一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因私出入境证件动态集中管理,在9月19日村社书记大会上要求新进入村社干部队伍的人员,在入职一个月内上交个人护照;对离开村社干部队伍的,一个月内归还证件。二是落实已备案村干部出国(境)证件“应交尽交”,在8月18日下发通知督促还未上交统一保管的镇村社干部员及时上交,并对所有上交的证件由组织人事干部宋建栋负责存档保管。三是对退休离职干部的证照明确要求两周内返还,确保集中管理、动态调整。

二十二、关于基层党建指导督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督导不力,未及时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理清党建责任清单。领导干部下基层支部上党课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指导。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对16个村和19个社党务工作记录本再次进行集中检查指导,已在2023年1月1日开始,落实各基层党组织及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记录在党组织会议记录本上。结合村社换届“回头看”工作,要求各村社按照党建责任清单抓好任务落实,并及时做好公示。二是抓好关键少数。以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为重点,确保每名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村社上党课不少于2次,截至目前镇班子所有领导都已到包联村社上党课2次,下一步结合主题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到基层上党课活动,以党课学习带动党建落实。

二十三、关于机关党建示范引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近五年以镇科室建立10个党支部,未按照组织程序进行换届,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不正常,党务记录不规范、日常工作不详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机关党建,在9月13日班子会上明确要求各机关党支部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以10个党支部为主体,加强学习、丰富载体,抓好机关党组织建设。二是针对换届不规范的问题,指导10个机关党支部在9月25日开展换届选举,并做好全过程留痕和规范记录。三是加强对支部主题党日的指导督促,每个月制定下发主题党日活动提醒,同时每季度对10个机关党支部的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二十四、关于流动党员管理缺乏手段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10月巡察千岛湖镇党委和2019年巡察村社时指出,部分流动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仍然存在,至今未制定相关制度,采取组织措施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千岛湖镇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工作指引》,同时结合用好智慧党建手段提升管理效能。以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流动党员管理模块”为抓手,要求各村社做好流入流出党员双向管理台账,让流出地、流入地、纳管情况及组织生活情况清晰可查,建立起动态可控的流动党员智慧台账。目前共有效跟踪流出县外党员233名、县外流入党员169名。二是根据省市县有关流动党员管理要求,落实流动党员管理,为各流动党员归口党组织提供统一的管理指引。同时部署各村社开展摸排,对出国在外的流动党员做好保留党籍的手续,对全年未参加党员活动日的流动党员进行教育处置。

二十五、关于村干部廉情档案工作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8月全县开展村级干部建立廉情档案工作,镇党委对建立村干部廉情档案工作指导不力,填报内容不详实不全面,导致对少数村干部的融资或民间借贷情况掌握不清,日常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纪委书记方建勋同志在8月24日组织村社纪检书记召开专题部署会议,部署村干部廉情档案工作重新梳理、重新部署。二是并在9月22日前收集齐村干部按照要求重新填报廉情档案。逐一审核每一份村社干部的廉情档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新填报,明确要求9月27日全部整改到位。

二十六、关于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问题未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2月全县开展2012年以来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排查整顿中所发现发展对象政治审查不全面、时间前后不一致、党组织名称与公章不相符、档案中缺少发展对象批复和吸收新党员表决材料等各类问题至今未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整顿要求再落实。针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不全面,汇总整理2021年、2022年20余名发展对象联合政审表,送法院、无违建、镇监委会等处盖章,并理顺时间,确保规范。对宋英、邱慧仙、徐嘉汶等8人的相关表格进行修改,确保党组织名称与公章一致。进行查漏补缺,把遗漏的黄水连等发展对象确定党委批复补齐补全。收齐汇总吸收新党员表决材料,确保应改尽改。结合党员档案集中保管工作,对2012年以来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中发现的党员档案问题全面开展修改、补缺。二是发展党员流程更规范。对新发展的党员,严格落实农村党员发展相关工作要求,按章办事、不留死角。三是全面开展党员档案归档处理。对全镇农村党员开展档案规范化补档工作,补齐补全的档案移交到县级管理。四是在9月12日专题召开组织线干部员会议,明确要求今后党员发展工作规范、程序到位,不再出现此类现象,并有组织干事专门负责。

二十七、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近几年千岛湖镇党委先后单独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14家、新社会党组织3家,其他规上和规下企业均未按要求建立单独或联合党组织,未建立党委党建联系制度。五年中县共下拨16个两新组织党建经费22.8万元,现只使用党建经费3.1万余元,未见两新党组织党费返还使用情况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引领。对非公企业党员开展全面排摸,对有条件建立联合党组织的企业进行走访,在党员员工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根据企业类别、注册地范围进行合理联建,方便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二是抓好重点企业党建工作指导。重新梳理并完善千岛湖镇重点企业党建联系制度,为93家镇属重点企业建立党建联系情况表,对企业的党建基本信息和经营情况动态掌握。在每季度的干部科室条线竞赛活动中由党委书记开展“微抽查”,对干部联系企业信息掌握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优化两新组织党建经费管理使用。已核实、整理两新支部党建经费明细账,根据两新组织党建经费下拨和使用情况,加强党建经费使用的工作指导,提高两新组织党建经费使用效能。四是引导两新党组织合理合规使用返还党费。及时引导提醒两新党组织通过返还党费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开展先进激励、困难慰问工作等,确保返还党费使用到位有效。

二十八、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6月设立党费专户后,共13次上缴县委组织部党费,未按要求每月上缴,存在半年或一年上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对,前期未按时上缴的党费已在9月23日全部由镇党费专户上缴到县委组织部。二是及时按月收缴党费。各党组织已经按要求,在每月25日支部主题党日上交党费,并按月上交给党费专户,每月28日由党群办专人统计,对未缴纳当月党费电话提醒按时交纳党费。三是在9月19日镇村社大会上进一步强调、要求村、社等下属党组织、党员按月上交党费,镇组织线每月上交组织部一次。从7月份起镇党委每月向组织部上交一次党费。

二十九、关于党费收缴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年中11次专户党费收缴数额与上缴组织部数额不相同,其中7次少缴党费80573.97元,4次多缴党费66091.4元;统计2019年下半年党费时,365.9元银行利息和1943.6元无缴纳单位的作为无名党支部汇总上缴。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情况进行整改,在9月12日召开组织一线干部员专题会议,明确要求今后党员发展工作规范、程序到位,不再出现此类现象,并由何如星专门负责。二是强化党费收缴规范化建设,落实各支部收缴党费责任人,并要求每月26号之前上交党费。三是明确党费收缴起止时间,落实各支部每月25日主题党日后到月底前上交党费,确保收缴和上缴党费数额一致。四是要求各党组织在手机银行或银行柜台交党费时,务必在附言中注明是哪个党组织上交何年何月党费,镇党委组织线每次主题党日前通过微信群提醒党务工作者务必写上备注、附言。五是每月28日统计上交组织部党费时,与支部、银行流水、银行回单数据仔细核对,确保收缴底数清晰可查,已落实党群办做好党费收缴清单,镇财务室再复核一遍,确保不错、不漏。

三十、关于党费截留未上缴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8月,将在杭流动党组织2018年13740元和2019年14960元党费上缴镇财政党建经费科目,至今未上缴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对党费截留未上缴情况进行整改,并在9月27日之前通过调账,将在杭流动党组织2018年13740元、2019年14960元的两笔党费先转入镇党费专户,然后上交组织部,并在9月23日对在杭流动党支部党费收缴负责人王仙红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规范管理在杭流动党委党费收缴,要求按月及时上缴,并在每月25日提醒按时加纳党费。三是每月28日由党群办何如星提醒未缴纳当月党费的镇下属党支部及时上缴党费,并按时缴纳到县委组织部党建专户。

三十一、关于党建经费超范围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未按照党建经费“专款专用”原则,超范围支付民兵服装费65700元,村级治安监控租赁费和综治平台服务费171980元;村干部体检费52050元和离任村干部补助58000元,6个社区、10个村民兵连阵地建设96708元,7个社区、16个村换届工作人员和选民工资771830元;支付镇聘村用大学生村官工资46689元。

整改情况:一是立知立改抓好问题整改。目前已核实清理数额,对上述各种费用逐一排查核实,上述经费确不属于党建经费开支范围的,已在镇财务进行调账处理。第1-6项从党建经费科目中调出,由镇财政自行列支;第7项由村社把超范围报账的党费经费归还至镇财政党建经费科目,具体金额如下:

①2022年8月第20号凭证,民兵服装费65700元;②2019年11月第48号凭证93000+2021年6月第56号凭证78980,村级治安监控租赁费和综治平台服务费171980元;③2019年9月第18号凭证23940+2021年11月第95号凭证28110,村干部体检费52050元;④2021年1月第86号凭证,离任村干部补助58000元;⑤2022年6月第48号凭证,民兵连阵地建设96708元;⑥镇聘村用大学生村官吴冰工资46689元(明细附后);

⑦7个社区、16个村换届工作人员报酬和选民误工771830元(见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误工、补贴调账明细表)。二是严格把关使用范围。持续加强对党建经费和返还党费使用范围的审核把关,在9月25日村社党务工作者培训会上,明确要求党建经费使用申请流程:各村社使用党建经费和返还党费,必须先由村社申请、包村组审核、镇组织线把关审批。

三十二、关于党建经费使用审批手续不齐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望湖社区、火炉尖社区装修下属支部活动场所,下拨党建经费83927元和118272.42元,无装修预算清单和竣工验收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确实存在此问题,已于9月20日补齐相关资料。二是规范审批手续。持续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的审批管理,在9月25日村社党务工作者培训会上,明确要求党建经费使用申请流程:各村社使用党建经费和返还党费,必须先由村社申请、包村组审核、镇组织线把关审批。三是全程把控留痕。对村社使用党建经费建设、改造的项目全过程把关,要求从预算到竣工各项资料齐全完整可追溯。

三十三、关于下拨党建经费制作党建宣传牌存疑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7月通过阳光社区账户,支付鲁艺广告部制作金色阳光一期大门内高挡土墙上和碧水花园大门口制作“感恩总书记、奋进新时代”宣传牌8500元和13500元,未提供制作实物图片。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确实存在此问题,已于8月16日查明补齐相关资料。二是严格审批流程。落实党建经费和返还党费使用要求,做好一事一审批,不断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在9月23日对争取项目立项又未按计划实施的时任阳光社区书记刘年勇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后续管理。对村社通过党建经费实施的项目进行后续管理,确保经费使用有成果、有回音。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县委巡察组移交的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组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了结1件,了结率为50%。在巡察整改期间,共给予党纪处分1人,谈话提醒11人;清退收缴资金230.898958万元;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12项。

下一步,中共淳安县千岛湖镇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千岛湖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镇党委书记罗孙一鸣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张 杰、党委副书记洪运明、江明霞以及纪委书记方建勋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各自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二是明确职责。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按照清单由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认真抓好落实。要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强化督查。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班子会要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要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各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的整改情况及时掌握,主动汇报。镇纪委要牵头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情况通过适当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71-89602222;邮政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45号,邮政编码:3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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