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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淳安县科技贡献突出企业和科技创新发展典型个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3-11 16:51:57 来源: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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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淳政发〔2021〕2号)、《关于印发科技创新政策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淳产业商务联〔2021〕5号)文件要求,由企业自主申报、属地初审推荐,经生态产业和商务、财政局进行数据核实和评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对入选企业、个人(团队)进行审查。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为“淳安县科技贡献突出企业”,郑晓峰、胡钢亮、唐礼荣评为“淳安县科技创新发展典型个人”。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即日起至 2024年3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高新产业科

联系人及电话:周姁妍,0571--89601925。

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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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淳安县科技贡献突出企业和科技创新发展典型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3-11 16:51
信息来源: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 浏览量:

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淳政发〔2021〕2号)、《关于印发科技创新政策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淳产业商务联〔2021〕5号)文件要求,由企业自主申报、属地初审推荐,经生态产业和商务、财政局进行数据核实和评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对入选企业、个人(团队)进行审查。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为“淳安县科技贡献突出企业”,郑晓峰、胡钢亮、唐礼荣评为“淳安县科技创新发展典型个人”。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即日起至 2024年3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高新产业科

联系人及电话:周姁妍,0571--89601925。

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