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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蓝领公寓建设力度的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4-03-15 09:02:56 来源: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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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谢贵单位一直以来对我县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蓝领公寓建设力度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住有所居是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安居保障是改善民生福祉的基础,也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抓手。自200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住建局、建设集团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举措扎实有效、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保障模式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持续优化,解决了一大批保障对象的住房难题,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保障房建设基本情况

淳安县自 2002 年启动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截至2022 年底,在曙光新村、朝阳新村、绿园新村、茶苑小区、圆梦家苑等九个区块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 56.16 万平方米,6550 套。截至2022年底,我县经济适用房实物保障家庭3198户,8000人。公租房已累计实物保障家庭3406户,5900人,累计货币保障家庭205户。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由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负责提供实物房源和货币补贴,执行严格的准入、退出管理。我县公租房实行分类准入,保障类型有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3种,其中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要求申请人为千岛湖镇户籍,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且收入要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外来务工人员除了房产、收入的限制外,还要求在千岛湖镇上班、缴纳社保;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无收入限制,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且在千岛湖镇上班、缴纳社保。具体申请条件详见当年受理通告。

2021年起,我县已多次放宽公租房准入条件,2021年7月对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放宽社保缴纳年限,由原来的连续缴纳一年、三年社保统一调整为连续缴纳半年社保;2022年4月放开了企业投资的限制,允许申请家庭可以有不超过30万的企业投资,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

2022年我县新增公租房保障388户,其中新增外来务工287户,目前公租房在保家庭有1546户,其中低保家庭43户、中低收入家庭926户、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33户、外来务工人员534户、人才专项10户,没有轮候家庭,符合条件家庭已全部实物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目标及建设情况

为了改善我县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满足新市民、新青年人员的租房需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21〕22号《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县2021年启动了庄天岭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该项目总建筑面积74679.04平方米,共909套房,总投资3亿元,建设工期为2022 年1月~2024年12月,实施主体为建设集团下属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有多栋房屋结构封顶,整体进度已超过原定计划进度。

(四)蓝领公寓项目建设计划。

2022年,在杨建根县委书记的号召下,我局协同建设集团、千岛湖镇政府开展蓝领公寓调研、摸排等前期工作;2023年2月,县发改局下发《关于印发淳安县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目标任务月进度计划的通知》,将蓝领公寓纳入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秉持“综合利用,修建并举,改造先行”方针,我县计划2023年投资1628万进行改造试点,对原青溪小学进行改造装修,对宋家坞村级物业楼进行综合利用,确保在年前完成蓝领公寓改造200套,同时做好南山二路隧道口地块新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后续根据交付以后市场运营租赁情况,再扩大建设,力争在 2028 年之前完成建设3万平方米,共1200 套(间)的蓝领公寓。蓝领公寓项目由住建局负责行业牵头,建设集团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并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

结合我县实际,蓝领公寓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左右(使用面积约20平方米),以非成套“宿舍型”房源为主,房内需配有卫生间、卧室等功能,满足单身人士或夫妻两人的基本居住需求,租金按照高于公租房低于市场价标准,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逐步放宽受理准入范围,降低入住人员申请条件,简化申请流程,精简申请材料,进一步扩大蓝领公寓覆盖面,最终形成“市场主导、市场运作、租金适度控制”的管理模式。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贵单位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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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蓝领公寓建设力度的建议》的回复
发布时间: 2024-03-15 09:02
信息来源: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首先非常感谢贵单位一直以来对我县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蓝领公寓建设力度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住有所居是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安居保障是改善民生福祉的基础,也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抓手。自200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住建局、建设集团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举措扎实有效、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保障模式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持续优化,解决了一大批保障对象的住房难题,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保障房建设基本情况

淳安县自 2002 年启动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截至2022 年底,在曙光新村、朝阳新村、绿园新村、茶苑小区、圆梦家苑等九个区块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 56.16 万平方米,6550 套。截至2022年底,我县经济适用房实物保障家庭3198户,8000人。公租房已累计实物保障家庭3406户,5900人,累计货币保障家庭205户。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由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负责提供实物房源和货币补贴,执行严格的准入、退出管理。我县公租房实行分类准入,保障类型有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3种,其中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要求申请人为千岛湖镇户籍,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且收入要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外来务工人员除了房产、收入的限制外,还要求在千岛湖镇上班、缴纳社保;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无收入限制,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且在千岛湖镇上班、缴纳社保。具体申请条件详见当年受理通告。

2021年起,我县已多次放宽公租房准入条件,2021年7月对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放宽社保缴纳年限,由原来的连续缴纳一年、三年社保统一调整为连续缴纳半年社保;2022年4月放开了企业投资的限制,允许申请家庭可以有不超过30万的企业投资,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

2022年我县新增公租房保障388户,其中新增外来务工287户,目前公租房在保家庭有1546户,其中低保家庭43户、中低收入家庭926户、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33户、外来务工人员534户、人才专项10户,没有轮候家庭,符合条件家庭已全部实物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目标及建设情况

为了改善我县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满足新市民、新青年人员的租房需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21〕22号《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县2021年启动了庄天岭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该项目总建筑面积74679.04平方米,共909套房,总投资3亿元,建设工期为2022 年1月~2024年12月,实施主体为建设集团下属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有多栋房屋结构封顶,整体进度已超过原定计划进度。

(四)蓝领公寓项目建设计划。

2022年,在杨建根县委书记的号召下,我局协同建设集团、千岛湖镇政府开展蓝领公寓调研、摸排等前期工作;2023年2月,县发改局下发《关于印发淳安县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目标任务月进度计划的通知》,将蓝领公寓纳入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秉持“综合利用,修建并举,改造先行”方针,我县计划2023年投资1628万进行改造试点,对原青溪小学进行改造装修,对宋家坞村级物业楼进行综合利用,确保在年前完成蓝领公寓改造200套,同时做好南山二路隧道口地块新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后续根据交付以后市场运营租赁情况,再扩大建设,力争在 2028 年之前完成建设3万平方米,共1200 套(间)的蓝领公寓。蓝领公寓项目由住建局负责行业牵头,建设集团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并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

结合我县实际,蓝领公寓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左右(使用面积约20平方米),以非成套“宿舍型”房源为主,房内需配有卫生间、卧室等功能,满足单身人士或夫妻两人的基本居住需求,租金按照高于公租房低于市场价标准,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逐步放宽受理准入范围,降低入住人员申请条件,简化申请流程,精简申请材料,进一步扩大蓝领公寓覆盖面,最终形成“市场主导、市场运作、租金适度控制”的管理模式。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贵单位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