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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就淳安县园林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淳安县园林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成果。
二、听证会举办机构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9时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9楼大会议室举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申请听证会代表须知:
(一)淳安县范围内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也可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同一个单位或者组织申请参加人员超过5人的,由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情况指定1-2名听证代表。
(三)代表单位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听证陈述人,由听证人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会,并忠于事实、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机密。
(五)听证代表申请请于2024年4月19日之前送交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020室(电话:64813052)。
特此公告。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