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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淳安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领导和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依照党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根据乡镇、局(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和基层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3、突出维护职责,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工作。
4、指导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
5、会同乡镇党委和县有关单位党组织协商推荐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
6、协助县政府做好全县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县劳模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收缴、使用、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县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8、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杭州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淳安县总工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层工作部、权益保障部、职工服务中心。
二、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总工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699.16万元。
(二)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69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16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资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政府资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0万元,占0%。
(三)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支出预算699.1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89.5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7万元,项目支出503.92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9.1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99.1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5万元。
(五)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9.1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49.43万元,占9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51万元,占3.8%;卫生健康支出(类)8.67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14.55万元,占2.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45.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事务503.92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职工技能创新、劳模(优秀共产党员)津贴、补贴及困难慰问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4.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8.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4.5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5.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7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3.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2023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2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需要。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实行公车改革,不再购置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零。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淳安县总工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情况如下:单位所属办公用房及相关建筑物2栋、面积2210.87平方,原值97.84万元;通用办公设备168台、原值67.78万元,其中办公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46台、办公设备52台、电器设备71台;专用设备0台、原值0万元;办公家具及相关用具454件、原值24.5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与2022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0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县总工会的项目支出预算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3.9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等在内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026/2024-28866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5
有效性
淳安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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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淳安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领导和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依照党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根据乡镇、局(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和基层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3、突出维护职责,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工作。
4、指导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
5、会同乡镇党委和县有关单位党组织协商推荐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
6、协助县政府做好全县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县劳模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收缴、使用、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县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8、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杭州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淳安县总工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层工作部、权益保障部、职工服务中心。
二、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总工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699.16万元。
(二)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69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16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资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政府资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0万元,占0%。
(三)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支出预算699.1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89.5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7万元,项目支出503.92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9.1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99.1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5万元。
(五)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9.1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49.43万元,占9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51万元,占3.8%;卫生健康支出(类)8.67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14.55万元,占2.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45.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事务503.92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职工技能创新、劳模(优秀共产党员)津贴、补贴及困难慰问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4.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8.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4.5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5.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7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3.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2023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2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需要。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实行公车改革,不再购置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零。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淳安县总工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情况如下:单位所属办公用房及相关建筑物2栋、面积2210.87平方,原值97.84万元;通用办公设备168台、原值67.78万元,其中办公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46台、办公设备52台、电器设备71台;专用设备0台、原值0万元;办公家具及相关用具454件、原值24.5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与2022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0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县总工会的项目支出预算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3.9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等在内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