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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指导、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
2. 制定年度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城市维护项目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负责千岛湖镇城区城市维护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给排水、城市节水、燃气、园林绿化、照明、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农民建房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乡镇城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农村住房改造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指导工作;指导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4.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质量检测和商品混凝土、构配件等建筑业企业的行业管理,并监督市场准入(不含招投标);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管理,指导全县绿色建筑工作。
5.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负责全县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管理和住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房屋使用管理、补贴资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城乡危房治理改造。
6.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监督管理,拟订房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全县房屋交易管理、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楼盘表和房屋面积管理。负责住房租赁管理。负责房产估价与经纪等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保修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作。
8.负责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的对外经济合作。指导建筑、安装、装饰、房地产企业开拓县外市场、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
9.负责全县城建档案、城建信息及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城乡建设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
10.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职工岗位培训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淳安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淳安县物业服务中心、淳安县市政园林发展中心共5家单位预算。
二、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6411.92万元。与2023年预算(18179.16万元)相比,收支总预算减少1767.24万元,下降9.7 %。主要原因是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将过紧日子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局本级待分解项目支出预算、县园林发展中心园林运维项目预算。
(二)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16411.9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收入预算减少1767.24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将过紧日子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收入、局本级待分解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县园林发展中心园林运维项目预算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56.62万元,占24.72%;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1317.10万元,占68.96%;财政专户资金拨款收入60万元,占0.37%;事业收入408万元,占2.49%;其他收入572.20万元,占3.49%;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占0%。
(三)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16411.9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支出预算减少1767.24万元,下降9.7 %。主要原因是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将过紧日子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支出、局本级待分解项目支出预算支出、县园林发展中心园林运维项目预算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51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18万元、其他支出1340.7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610.2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1.39万元,项目支出12630.3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17.1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038.20万元。
(四)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5373.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056.62万元、政府性基金11317.1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47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18万元、其他支出1340.70万元。与2023年预算(12660.9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712.76万元,增长21.43 %。主要原因是预算来源调整,局本级淳安县购房补助资金项目及房展会经费项目预算从其他收入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56.6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4634.11万元)减少577.49万元,主要原因1是持续推进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是人员减少,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是2023年执行数包含2022-2023年度公积金调整,2023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5万元,占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38.62万元,占5.8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88.24万元,占2.18%;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501.58万元,占86.3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13.18万元,占5.26%。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县园林发展中心专用工具车辆采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活动费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活动费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8.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4.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3.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5.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80.18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本级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510.38万元,主要用于质监站在职人员经费465.5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95万元和项目支出社区共建经费0.8万元、编外用工人员经费6.9万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17.2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865.36万元,主要用于县住保中心在编人员经费624.1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65万元和项目支出241.2万元,具体为:廉租住房和公租房运维经费16万元,非公租房(含廉租房)物业管理费70万元,房地产管理经费34万元,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体检项目60万元,编外用工人员经费60万元,社区共建经费1.2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145.66万元,主要用于县物业服务中心在编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154.66万元和局本级日常运维项目544万元、待分解项目400万元,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日常运维项目47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3.18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84.52万元,与2023年预算(2683.8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100.70万元,增加3.76%。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调整,增加基础绩效奖发放,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
人员经费2678.5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个人公务用车补贴、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1317.1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7540.39万元)减少6223.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执行数包含相关的政府投资项目追加调整预算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9976.40万元,占88.16%。其他支出(类)1340.70万元,占11.84%。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7176.40万元,主要用于县园林发展中心市政园林基本支出65.4万元,运维项目支出3011万元;局本级农民建房品质提升及农民风貌管控示范建设经费项目100万元,淳安县购房补助资金项目及房展会经费项目400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28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项目水务公司污水处理补助经费项目2800万元。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340.70万元,主要用于县园林发展中心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931.70万元,市政园林运维项目城区市政道路养护费项目支出409万元。
(八)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1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25.33万元)减少6.23万元,下降24.6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根据上级要求的考察、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46)增长27.9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指导和兄弟单位工作交流等公务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美丽城镇建设工作专班、城市风貌整治和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专班、农村危旧房治理工作小组相关上级考核指导等业务招待预算有所增加。2、由于企业结算习惯和方式不同,2023年部分公务接待需要在2024年列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62万元)增长3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白蚁站专业用车二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根据县财政局预算标准3.5万元/辆编制,本部门据实列支相关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0.1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经费支出847.54万元、短途公务交通包干费22.09万元,在职人员车贴14.97万元,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党员活动费)4.68万元,在职人员经费支出(福利费)36.75万元,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工会经费)6.61万元,在职人员经费支出(通讯费补助)1.46万元,公用经费46.74万元。比2023年预算(1005.56万元)减少25.38万元,减少25.3%。主要原因是1局本级人员退休,人员支出预算减少。2财政局精简预算,公用经费压缩。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6.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情况如下:单位所属办公用房及相关建筑物8栋、面积5333.06平方米;通用办公设备978台、原值514.5万元,其中办公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292台、复印机11台、打印机144台;专用设备37台、原值32.93万元,其中出入境证件查验设备13台、其他网络监察设备1台、健身设备1台、路灯电缆故障定位仪1台、大疆无人机1台、执法仪10台、电动手推式扫地车2台、三菱打孔机1台、碎枝机1台、路灯电缆故障测试仪1台、消防泵(美国FYRPAK)2台、维邦草坪打孔机WB530K1台、内燃式冲击夯2台;办公家具及相关用具2736件、原值191.09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具体包括园林维护专用车10辆,白蚁防治专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与2023年12月31日相比,采购增加55.45万元,具体为住保中心采购电脑1.1万元;园林采购设备51.84万元,包括排涝车1辆,价值42.80万元、发电机1台,价值0.61万元、打印机1台,价值0.4万元、路灯电缆故障定位仪1台,价值6.18万元、大疆无人机1台,价值1万元、发电机和电镐机1台,价值0.85万元;质监站采购2.51万元,包括台式机3台,价值1.35万元;投影仪1台,价值0.45万元;扫描仪1台,价值0.51万元;开水器1台,价值0.2万元。
局本级资产减少68.8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调整,原人防办划入县发改局,原人防办固定资产转移至县发改局。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项目支出预算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2.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等在内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其他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4年部门汇总公开文字说明.docx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96602650/2024-28730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6
有效性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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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指导、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
2. 制定年度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城市维护项目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负责千岛湖镇城区城市维护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给排水、城市节水、燃气、园林绿化、照明、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农民建房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乡镇城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农村住房改造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指导工作;指导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4.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质量检测和商品混凝土、构配件等建筑业企业的行业管理,并监督市场准入(不含招投标);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管理,指导全县绿色建筑工作。
5.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负责全县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管理和住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房屋使用管理、补贴资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城乡危房治理改造。
6.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监督管理,拟订房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全县房屋交易管理、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楼盘表和房屋面积管理。负责住房租赁管理。负责房产估价与经纪等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保修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作。
8.负责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的对外经济合作。指导建筑、安装、装饰、房地产企业开拓县外市场、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
9.负责全县城建档案、城建信息及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城乡建设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
10.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职工岗位培训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淳安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淳安县物业服务中心、淳安县市政园林发展中心共5家单位预算。
二、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6411.92万元。与2023年预算(18179.16万元)相比,收支总预算减少1767.24万元,下降9.7 %。主要原因是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将过紧日子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局本级待分解项目支出预算、县园林发展中心园林运维项目预算。
(二)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16411.9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收入预算减少1767.24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将过紧日子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收入、局本级待分解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县园林发展中心园林运维项目预算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56.62万元,占24.72%;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1317.10万元,占68.96%;财政专户资金拨款收入60万元,占0.37%;事业收入408万元,占2.49%;其他收入572.20万元,占3.49%;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占0%。
(三)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16411.9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支出预算减少1767.24万元,下降9.7 %。主要原因是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将过紧日子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支出、局本级待分解项目支出预算支出、县园林发展中心园林运维项目预算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51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18万元、其他支出1340.7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610.2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1.39万元,项目支出12630.3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17.1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038.20万元。
(四)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5373.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056.62万元、政府性基金11317.1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47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18万元、其他支出1340.70万元。与2023年预算(12660.9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712.76万元,增长21.43 %。主要原因是预算来源调整,局本级淳安县购房补助资金项目及房展会经费项目预算从其他收入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56.6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4634.11万元)减少577.49万元,主要原因1是持续推进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是人员减少,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是2023年执行数包含2022-2023年度公积金调整,2023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5万元,占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38.62万元,占5.8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88.24万元,占2.18%;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501.58万元,占86.3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13.18万元,占5.26%。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县园林发展中心专用工具车辆采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活动费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活动费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8.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4.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3.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5.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80.18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本级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510.38万元,主要用于质监站在职人员经费465.5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95万元和项目支出社区共建经费0.8万元、编外用工人员经费6.9万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17.2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865.36万元,主要用于县住保中心在编人员经费624.1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65万元和项目支出241.2万元,具体为:廉租住房和公租房运维经费16万元,非公租房(含廉租房)物业管理费70万元,房地产管理经费34万元,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体检项目60万元,编外用工人员经费60万元,社区共建经费1.2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145.66万元,主要用于县物业服务中心在编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154.66万元和局本级日常运维项目544万元、待分解项目400万元,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日常运维项目47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3.18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84.52万元,与2023年预算(2683.8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100.70万元,增加3.76%。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调整,增加基础绩效奖发放,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
人员经费2678.5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个人公务用车补贴、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1317.1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7540.39万元)减少6223.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执行数包含相关的政府投资项目追加调整预算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9976.40万元,占88.16%。其他支出(类)1340.70万元,占11.84%。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7176.40万元,主要用于县园林发展中心市政园林基本支出65.4万元,运维项目支出3011万元;局本级农民建房品质提升及农民风貌管控示范建设经费项目100万元,淳安县购房补助资金项目及房展会经费项目400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28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项目水务公司污水处理补助经费项目2800万元。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340.70万元,主要用于县园林发展中心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931.70万元,市政园林运维项目城区市政道路养护费项目支出409万元。
(八)关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1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25.33万元)减少6.23万元,下降24.6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根据上级要求的考察、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46)增长27.9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指导和兄弟单位工作交流等公务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美丽城镇建设工作专班、城市风貌整治和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专班、农村危旧房治理工作小组相关上级考核指导等业务招待预算有所增加。2、由于企业结算习惯和方式不同,2023年部分公务接待需要在2024年列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62万元)增长3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白蚁站专业用车二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根据县财政局预算标准3.5万元/辆编制,本部门据实列支相关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0.1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经费支出847.54万元、短途公务交通包干费22.09万元,在职人员车贴14.97万元,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党员活动费)4.68万元,在职人员经费支出(福利费)36.75万元,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工会经费)6.61万元,在职人员经费支出(通讯费补助)1.46万元,公用经费46.74万元。比2023年预算(1005.56万元)减少25.38万元,减少25.3%。主要原因是1局本级人员退休,人员支出预算减少。2财政局精简预算,公用经费压缩。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6.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情况如下:单位所属办公用房及相关建筑物8栋、面积5333.06平方米;通用办公设备978台、原值514.5万元,其中办公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292台、复印机11台、打印机144台;专用设备37台、原值32.93万元,其中出入境证件查验设备13台、其他网络监察设备1台、健身设备1台、路灯电缆故障定位仪1台、大疆无人机1台、执法仪10台、电动手推式扫地车2台、三菱打孔机1台、碎枝机1台、路灯电缆故障测试仪1台、消防泵(美国FYRPAK)2台、维邦草坪打孔机WB530K1台、内燃式冲击夯2台;办公家具及相关用具2736件、原值191.09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具体包括园林维护专用车10辆,白蚁防治专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与2023年12月31日相比,采购增加55.45万元,具体为住保中心采购电脑1.1万元;园林采购设备51.84万元,包括排涝车1辆,价值42.80万元、发电机1台,价值0.61万元、打印机1台,价值0.4万元、路灯电缆故障定位仪1台,价值6.18万元、大疆无人机1台,价值1万元、发电机和电镐机1台,价值0.85万元;质监站采购2.51万元,包括台式机3台,价值1.35万元;投影仪1台,价值0.45万元;扫描仪1台,价值0.51万元;开水器1台,价值0.2万元。
局本级资产减少68.8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调整,原人防办划入县发改局,原人防办固定资产转移至县发改局。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项目支出预算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2.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等在内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其他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4年部门汇总公开文字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