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融合未来社区建设理念,打造更多“六有”(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长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谐关系)宜居小区,弥补老旧小区在杭州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上的短板,使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居民主体,政府统筹。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强化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坚持县级统筹、乡镇实施的责任分工,按照“综合改一次”理念,把多项改造内容一次性实施到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
2.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拓空间、增设施、育产业”的要求,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空间资源利用,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强化设计引领,做到“一小区一方案”,确保居住小区的基础功能,努力拓展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同时挖掘淳安历史,结合城市旅游,按照“宜居、宜游、宜业”的目标,打造独具淳安特色的“老旧特韵”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品牌。
3.坚持资源整合、弥补功能。坚持以群众需求为核心,以未来社区理念引领,保障小区居住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和弥补配套服务短板,注重连片谋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共享区域内的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构建“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
4.坚持规范实施、优化治理。规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项目决算审计。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多方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引导专业物业全覆盖,结合数字化改造,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基层治理能力。
三、主要内容
1.改造范围。重点改造千岛湖镇范围内2000年底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5年内年度征收计划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
2.改造任务。2023-2025年,全县实施改造老旧小区6个区块、104幢、2708套,涉及改造面积26万平方米。
3.改造模式。主要采取综合改造模式,按照《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要求,实施“基础设施、居住环境、服务功能、小区特色、长效管理”等五方面的改造,因地制宜、按需实施,明确各小区菜单式改造内容,重点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需要,丰富社区服务供给。鼓励连片改造,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充分融入未来社区场景。
四、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淳安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全面推进实施工作。
2.强化资金保障。对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提升的,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参照《淳安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文件执行。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提倡居民出资参与本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可通过个人出资或单位捐资、提取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小区公共收益等渠道落实;引导水务、燃气、电力、通信等专营单位出资参与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明确相关设施设备的产权关系,建立长效维护管理机制;探索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参与老旧小区的改造过程和后期管理。
3.强化资源整合。鼓励通过置换、转让、腾退等多种方式,全力支持对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增加老旧小区配套服务用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解放思想,以讲大局、为民生的担当,积极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将位于老旧小区内房龄较长、景观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按规划予以拆除,为小区腾出空间;因地制宜对小区闲置用房、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等进行综合改造提升,提供给乡镇、社区用于老旧小区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公共配套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提供居民养老、家政、助餐、助医、托幼、中医养生等便民服务,采取投资收益等商业模式形成可持续发展,着力破解服务功能弱、空间资源少的问题,打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新模式,提升小区服务功能,营造宜居环境。
4.强化党建引领。通过构建老旧小区党建联动机制,不断强化乡镇、社区、小区党组织对居民、业委会、参建单位、物业公司等的统领引领,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完善长效管理。以实现“一次改造、长久保持”为目标,强化属地统筹,要求各乡镇在确定改造方案时应同步协商制定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物业管理工作,加强老旧小区日常监管。发挥小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以及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完善业主管理规约、居民公约等。推动改造项目实施专业物业管理,协商确定合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1:淳安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汇总表(2023—2025年)
附件1 淳安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2023—2025年) 单位:幢、套、平方米 | |||||||||
序号 | 小区名称 | 所属社区 | 套数 | 幢数 | 面积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改造类型 | 备注 |
1 | 新安东路区块(老青中宿舍、新安东路481号、工贸公司宿舍、东方花园) | 望湖、明珠 | 399 | 16 | 50650 | 2023 | 2024 | 综合改造 | |
2 | 温馨小区 | 明珠 | 280 | 8 | 19200 | 2023 | 2024 | 综合改造 | |
3 | 老茶厂宿舍区块 | 望湖 | 93 | 3 | 7500 | 2023 | 2024 | 综合改造 | |
4 | 一家山水区块 | 城东 | 70 | 3 | 6600 | 2023 | 2024 | 综合改造 | |
小计 | 842 | 30 | 83950 | ||||||
1 | 南苑区块(南山大街68、94、116、118号、电力宿舍、南苑新村、环湖南路2号、新安南路20号、开发路小区) | 南苑、曙光 | 1534 | 64 | 145679 | 2024 | 2025 | 综合改造 | |
2 | 南山大街区块(南山大街186、188, 南山二路168、6号,南山大街449、483、509、563、569、422) | 曙光 | 332 | 10 | 31600 | 2024 | 2025 | 综合改造 | |
小计 | 1866 | 74 | 177279 | ||||||
合计 | 2708 | 104 | 261229 |
淳安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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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融合未来社区建设理念,打造更多“六有”(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长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谐关系)宜居小区,弥补老旧小区在杭州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上的短板,使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居民主体,政府统筹。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强化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坚持县级统筹、乡镇实施的责任分工,按照“综合改一次”理念,把多项改造内容一次性实施到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
2.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拓空间、增设施、育产业”的要求,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空间资源利用,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强化设计引领,做到“一小区一方案”,确保居住小区的基础功能,努力拓展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同时挖掘淳安历史,结合城市旅游,按照“宜居、宜游、宜业”的目标,打造独具淳安特色的“老旧特韵”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品牌。
3.坚持资源整合、弥补功能。坚持以群众需求为核心,以未来社区理念引领,保障小区居住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和弥补配套服务短板,注重连片谋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共享区域内的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构建“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
4.坚持规范实施、优化治理。规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项目决算审计。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多方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引导专业物业全覆盖,结合数字化改造,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基层治理能力。
三、主要内容
1.改造范围。重点改造千岛湖镇范围内2000年底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5年内年度征收计划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
2.改造任务。2023-2025年,全县实施改造老旧小区6个区块、104幢、2708套,涉及改造面积26万平方米。
3.改造模式。主要采取综合改造模式,按照《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要求,实施“基础设施、居住环境、服务功能、小区特色、长效管理”等五方面的改造,因地制宜、按需实施,明确各小区菜单式改造内容,重点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需要,丰富社区服务供给。鼓励连片改造,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充分融入未来社区场景。
四、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淳安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全面推进实施工作。
2.强化资金保障。对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提升的,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参照《淳安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文件执行。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提倡居民出资参与本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可通过个人出资或单位捐资、提取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小区公共收益等渠道落实;引导水务、燃气、电力、通信等专营单位出资参与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明确相关设施设备的产权关系,建立长效维护管理机制;探索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参与老旧小区的改造过程和后期管理。
3.强化资源整合。鼓励通过置换、转让、腾退等多种方式,全力支持对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增加老旧小区配套服务用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解放思想,以讲大局、为民生的担当,积极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将位于老旧小区内房龄较长、景观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按规划予以拆除,为小区腾出空间;因地制宜对小区闲置用房、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等进行综合改造提升,提供给乡镇、社区用于老旧小区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公共配套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提供居民养老、家政、助餐、助医、托幼、中医养生等便民服务,采取投资收益等商业模式形成可持续发展,着力破解服务功能弱、空间资源少的问题,打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新模式,提升小区服务功能,营造宜居环境。
4.强化党建引领。通过构建老旧小区党建联动机制,不断强化乡镇、社区、小区党组织对居民、业委会、参建单位、物业公司等的统领引领,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完善长效管理。以实现“一次改造、长久保持”为目标,强化属地统筹,要求各乡镇在确定改造方案时应同步协商制定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物业管理工作,加强老旧小区日常监管。发挥小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以及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完善业主管理规约、居民公约等。推动改造项目实施专业物业管理,协商确定合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1:淳安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汇总表(2023—2025年)
附件1 淳安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2023—2025年) 单位:幢、套、平方米 | |||||||||
序号 | 小区名称 | 所属社区 | 套数 | 幢数 | 面积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改造类型 | 备注 |
1 | 新安东路区块(老青中宿舍、新安东路481号、工贸公司宿舍、东方花园) | 望湖、明珠 | 399 | 16 | 50650 | 2023 | 2024 | 综合改造 | |
2 | 温馨小区 | 明珠 | 280 | 8 | 19200 | 2023 | 2024 | 综合改造 | |
3 | 老茶厂宿舍区块 | 望湖 | 93 | 3 | 7500 | 2023 | 2024 | 综合改造 | |
4 | 一家山水区块 | 城东 | 70 | 3 | 6600 | 2023 | 2024 | 综合改造 | |
小计 | 842 | 30 | 83950 | ||||||
1 | 南苑区块(南山大街68、94、116、118号、电力宿舍、南苑新村、环湖南路2号、新安南路20号、开发路小区) | 南苑、曙光 | 1534 | 64 | 145679 | 2024 | 2025 | 综合改造 | |
2 | 南山大街区块(南山大街186、188, 南山二路168、6号,南山大街449、483、509、563、569、422) | 曙光 | 332 | 10 | 31600 | 2024 | 2025 | 综合改造 | |
小计 | 1866 | 74 | 177279 | ||||||
合计 | 2708 | 104 | 261229 |
淳安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