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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大墅镇对照《2023年法治淳安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取得一定成效。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强化党建统领,深化法治建设
一是强化党建统领法治践行。镇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领导带头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镇干部员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健全工作落实机制。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年初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年中落实检查和年底回顾总结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每项目标逐一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亚运法治保障,每月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等活动,对发现上报的风险隐患,领导牵头分析研究,采取措施保障社会稳定。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能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研究。一是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工作实现镇、村全覆盖,将法治建设纳入各领导班子领导力评价内容。二是通过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依法行政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三是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依法行政体制,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落实责任。
(三)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机制
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扎实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对乡镇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村规民约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梳理排除潜在风险3处。继续聘请法律顾问,14个村社保持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大墅镇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的法律性文件审查和修改,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并提供法律支持,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同等提供法律保障。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继续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核心力量,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强化信息公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强化规范记录。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强化执法程序。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按照当场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等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手段措施、执法举止言行,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四是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对涉及重大、疑难案件的案卷,邀请法律顾问把关,重点审核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情况。
(五)强化行政监督,政务公开透明
一是以辖区公共场所政务公开栏为主要阵地,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的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加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新时代协商民主实践中心建设,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三是加强与各级单位工作交流,促进新闻、舆情、应急信息报送常态化,将大墅镇的最新动向和决策出台情况第一时间公布社会。四是利用网格员入户走访、干部下村等形式大力宣传政府出台的优民惠民政策,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以及所反映的问题,解答各类咨询。五是面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政务举报方式和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六)强化干部培训,提升法治能力
2023年,大墅镇采取讲座、研讨、考试、自学等形式,形式多样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论述。二是联系法律顾问、大墅司法所为机关干部职工、各村(社)干部、调解员、网格员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宣讲3次,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干部职工依法办事夯实法律基础。三是建立干部职工学法计时机制,要求干部每年度法律知识自学时间不低于60小时,年底安排专人对学时进行统计总结。利用浙政钉“浙里干部之家”“公务员云讲堂”等开展学法用法直播学习。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
(一)提升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积极受理交办涉及市场主体证件办理、周边环境、政策咨询等涉营商环境的基层事项。联合市管所、执法队等对沿街商铺、餐饮店、商超开展检查,宣传告知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执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依法处置,2023年,实施行政处罚共计74宗,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通过摆摊、发放折页、上门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权益维护法治宣传活动,群众反响热烈。
(二)推进品牌建设,助力社会治理
充分发挥网格队伍、调解队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深入推进“诉源、警源、访源、案源“四源”治理,积极开展信访法治化建设,化解信访积案2件。开展村级警务助理机制建设,结合省级“枫桥式”派出所“大安枫警”治理经验,挖掘培育“大墅底下好商量”调解品牌。全年来,镇村围绕家庭、邻里、土地、欠薪等多发性矛盾问题,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2023年,大墅镇化解重大矛盾纠纷3件,调解处置纠纷类信访、警情等219件,有效保障社会稳定。
(三)深入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运用网络等现代媒体手段开辟法治宣传新阵地,通过微信群、“竹乡大墅”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推送普法知识、以案说法典型,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开展每年的“普法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活动,用好“村晚”等场所,通过显示屏、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栏、散发传单、上街“摆摊”、宣讲等形式,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到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基层治理力量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调解品牌建设有待进一步创新、充实与提炼。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落实。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是充实擦亮法治品牌,继续充实“大墅底下好商量”调解品牌,切实发挥调解队伍排查处置矛盾纠纷、宣传引导依法办事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强化提升法治能力,规范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继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与驻镇单位、执法部门等连通互动,强化执法队伍、镇村干部、网格员、调解员等基层治理队伍法治培训和法律宣传教育,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三是创新增强普法实效,深入发掘宣传载体,拓宽法治宣传渠道,有效运用新媒体,有效组织普法活动,以宣讲、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形成崇尚法律、信奉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淳安县大墅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3
有效性
淳安县大墅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03
浏览次数: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大墅镇对照《2023年法治淳安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取得一定成效。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强化党建统领,深化法治建设
一是强化党建统领法治践行。镇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领导带头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镇干部员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健全工作落实机制。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年初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年中落实检查和年底回顾总结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每项目标逐一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亚运法治保障,每月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等活动,对发现上报的风险隐患,领导牵头分析研究,采取措施保障社会稳定。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能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研究。一是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工作实现镇、村全覆盖,将法治建设纳入各领导班子领导力评价内容。二是通过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依法行政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三是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依法行政体制,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落实责任。
(三)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机制
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扎实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对乡镇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村规民约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梳理排除潜在风险3处。继续聘请法律顾问,14个村社保持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大墅镇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的法律性文件审查和修改,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并提供法律支持,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同等提供法律保障。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继续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核心力量,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强化信息公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强化规范记录。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强化执法程序。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按照当场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等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手段措施、执法举止言行,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四是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对涉及重大、疑难案件的案卷,邀请法律顾问把关,重点审核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情况。
(五)强化行政监督,政务公开透明
一是以辖区公共场所政务公开栏为主要阵地,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的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加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新时代协商民主实践中心建设,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三是加强与各级单位工作交流,促进新闻、舆情、应急信息报送常态化,将大墅镇的最新动向和决策出台情况第一时间公布社会。四是利用网格员入户走访、干部下村等形式大力宣传政府出台的优民惠民政策,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以及所反映的问题,解答各类咨询。五是面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政务举报方式和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六)强化干部培训,提升法治能力
2023年,大墅镇采取讲座、研讨、考试、自学等形式,形式多样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论述。二是联系法律顾问、大墅司法所为机关干部职工、各村(社)干部、调解员、网格员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宣讲3次,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干部职工依法办事夯实法律基础。三是建立干部职工学法计时机制,要求干部每年度法律知识自学时间不低于60小时,年底安排专人对学时进行统计总结。利用浙政钉“浙里干部之家”“公务员云讲堂”等开展学法用法直播学习。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
(一)提升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积极受理交办涉及市场主体证件办理、周边环境、政策咨询等涉营商环境的基层事项。联合市管所、执法队等对沿街商铺、餐饮店、商超开展检查,宣传告知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执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依法处置,2023年,实施行政处罚共计74宗,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通过摆摊、发放折页、上门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权益维护法治宣传活动,群众反响热烈。
(二)推进品牌建设,助力社会治理
充分发挥网格队伍、调解队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深入推进“诉源、警源、访源、案源“四源”治理,积极开展信访法治化建设,化解信访积案2件。开展村级警务助理机制建设,结合省级“枫桥式”派出所“大安枫警”治理经验,挖掘培育“大墅底下好商量”调解品牌。全年来,镇村围绕家庭、邻里、土地、欠薪等多发性矛盾问题,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2023年,大墅镇化解重大矛盾纠纷3件,调解处置纠纷类信访、警情等219件,有效保障社会稳定。
(三)深入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运用网络等现代媒体手段开辟法治宣传新阵地,通过微信群、“竹乡大墅”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推送普法知识、以案说法典型,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开展每年的“普法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活动,用好“村晚”等场所,通过显示屏、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栏、散发传单、上街“摆摊”、宣讲等形式,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到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基层治理力量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调解品牌建设有待进一步创新、充实与提炼。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落实。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是充实擦亮法治品牌,继续充实“大墅底下好商量”调解品牌,切实发挥调解队伍排查处置矛盾纠纷、宣传引导依法办事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强化提升法治能力,规范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继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与驻镇单位、执法部门等连通互动,强化执法队伍、镇村干部、网格员、调解员等基层治理队伍法治培训和法律宣传教育,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三是创新增强普法实效,深入发掘宣传载体,拓宽法治宣传渠道,有效运用新媒体,有效组织普法活动,以宣讲、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形成崇尚法律、信奉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淳安县大墅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