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一次联合、一场揭牌、一个案例,共绘湿地保护画卷

发布日期: 2024-04-12-15:23:50    来源:中国淳安千岛湖门户网站   作者: 检察院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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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检察公益诉讼增进民生福祉,在爱鸟周到来之际,淳安县检察院联合县人大县林业局、汾口镇政府举行武强溪生态湿地公益诉讼保护基地揭牌仪式,仪式在碧波清流、水色旖旎的汾口镇武强溪湿地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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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溪湿地属于淳安县千岛湖重点湿地,流域面积450平方公里,是淳安县水量最大,溪滩最宽、最富有文化情调的一条溪流。随着淳安县共抓大保护理念深化,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武强溪交界断面水质常年达到Ⅰ类标准,武强溪极好的水质、生态环境和丰富的食物也吸引了130种珍贵水鸟稳定栖息,2019年武强溪成功创建“省级美丽河湖”。

近年来,淳安县检察院联合县人大打造山区县“人大+检察”监督贯通协调实践范例,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靶向发力、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并与县林业局等多家单位密切协作,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形成具有千岛湖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武强溪生态湿地公益诉讼保护基地的设立,将通过“检政合作”、“双转化”的形式,与县林业局、汾口片代表中心组代表联络中心站在互通违法线索信息、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公益检察监督、推进湿地生态修复等领域深化协作。

武强溪生态湿地公益诉讼保护基地设立后,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民事公益诉讼+行政诉前建议的方式,既精准确定诉讼责任主体,保障生态损害赔偿履行到位,又促成相关单位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加大湿地动物救护力度,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主动融入野生动物和湿地生态资源保护综合治理,实现检察公益诉讼对湿地生态环境资源的全方位长效保护。”淳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志长表示。

守护湿地就是守护我们的未来淳安检察充分发挥汾口检察室前沿哨所的作用,加大湿地保护及候鸟迁徙通道案件的办理2023以来,办理湿地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7件,受理相关刑事案件2涵盖湿地环境污染治理、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非法采矿等方面内容,就在日前,淳安县检察院对其中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案提起公诉。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案

村民祝某某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伙同林某某、叶某某、周某三人在武强溪生态湿地,使用气枪狩猎野生动物,共猎捕猫头鹰一只、野兔一只、小麂一只。祝某某又想到白天曾在武强溪湿地看到野生小天鹅,于是次日凌晨,祝某某又伙同林某某、周某三人至武强溪生态湿地,使用气枪狩猎到野生小天鹅一只,被猎捕的野生动物均被祝某某几人分食。

经认定,祝某某等人所狩猎的小天鹅、猫头鹰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华南兔、小麂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根据《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规定,认定野生动物小天鹅价值为15000元,猫头鹰价值为15000元,小麂价值为3000元,华南兔价值为80元。

在认罪认罚及主动赔偿生态资源损失的基础上,淳安县检察院对初次犯罪的林某某等人决定相对不起诉,并向执法部门移送行政违法线索;对多次实施犯罪的祝某某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

之后淳安县检察院将借助“公开听证+山区检察官普法进山区”等举措做好湿地保护宣传工作,以个案办理促进区域治理保护。武强溪生态湿地公益诉讼保护基地也将融入数字检察监督纳入千岛湖公益诉讼大联盟体系,实现对湿地保护刑事犯罪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止损、早修复,达成打击修复保护一体化的检察职能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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