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县山区河道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
联系人: 何海澎,联系电话: 0571-89601850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水利水电局
2024年4月23日
分享到: |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县山区河道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
联系人: 何海澎,联系电话: 0571-89601850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水利水电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