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追赃挽损解民忧 送法入企护发展

发布日期: 2024-04-23-09:13:01    来源:中国淳安千岛湖门户网站   作者: 检察院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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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检察官的提醒,帮我们发现人事管理的漏洞,我们会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人员管理,防止这种情况再出现了。”淳安某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说道。

“老徐,我最近手上有个项目,你要不要来?我可以带你一起做。”20238月,被告人肖某告诉受害人老徐有一个工程可以分给他一起做。老徐毫不迟疑就答应了,因为肖某是淳安县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两人曾有过合作,对此老徐十分信任他。

“你先把人工费打过来吧。”“建材的运费也要先出。”...

之后,肖某以人工费、运费、税费等名义诱骗老徐出资,老徐先后共出了10万余元,工程却迟迟没有动静。焦急的老徐发现肖某忽然联系不上了,他打电话到肖某所在公司,得知肖某早已从该公司离职了,老徐赶紧报了警。随后,肖某被抓获归案,原来肖某早已欠了几十万元的外债,老徐被骗的10万余元也被徐某用于个人高消费以及赌博挥霍光了。

为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追回损失,承办检察官结合最近开展的“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为突破口,以追赃挽损化解矛盾为切入点,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抓手,积极向犯罪嫌疑人及家属释法说理,说明退赃退赔是适用认罪认罚的重要前提,讲清及时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与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之间的利弊关系。肖某意识到自己给被害人和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最终肖某及家属退赔8万余元给受害人老徐,并与老徐达成一年以内履行完剩余退赔责任的协议,取得老徐的谅解。淳安县检察院据此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

4月17日,淳安县人民法院支持本院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人民币

案结事未了,承办检察官认为,肖某某虽未利用在公司任职的职权实施侵害公司的犯罪行为,但其利用任职的经历去侵害他人财产权,且存在赌博的劣行,背负高额债务,仍然值得企业对于人事管理等工作引起重视,避免企业人员作出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肖某曾经所在的企业,向其发出风险提示单,对在场的管理人员讲解了企业加强自身防范刑事违法的重要性,并从完善企业内部治理体系、建立防范违法犯罪风险机制等方面建议企业切实树立法治思维,常态化做好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依法依规经营,确保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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