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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函
答复日期:2024-04-25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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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办理单位:淳安县财政局
办理结果:

 

淳财综〔2024〕267号

 

 

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179号建议的答复函

 

姜竹连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的一点建议》已收悉。建议中提出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宣传;加大对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提升承接公共服务能力;健全科学的评估体系;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监管力度和绩效管理,以推动我县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和政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对您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业务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一是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从事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2023年我局特别邀省厅综合处专家在全县预算工作布置会上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的财务工作者进行了专题培训,今年将继续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二是各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一是自2017年开始,每年我局根据上级部门的规范,结合我县实际需求,动态调整下一年度《淳安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下发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二是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已会同县民政局持续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支持我县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监管

一是为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推进依法采购,提升采购绩效,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淳安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指引》(淳财监督〔2024〕219号),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的管理。二是2023年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及《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开展全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进行清理工作和业务培训教育,提升专家评审的质量。三是开展代理机构检查,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业务行为。四是将内控管理要求贯穿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

一是根据省厅和市局要求,2023年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近三年来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专门下发了《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淳财综〔2023〕413号),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同时,由财政监督局牵头对委托第三方服务资金进行专项调查。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全县乡镇、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综合管理水平。二是2023年以“政务应用系统项目”为切口,按照“关停一批,整改一批,保留一批”的原则,会同数据资源中心、县审计局对全县政务应用系统项目开展绩效评估,拟关停应用系统27个,整合保留应用系统89个。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主管单位树牢绩效理念,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政府采购全过程。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局长:余德贵     联系电话:89600362

人:杨年富     联系电话:89600362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淳安县财政局

                                   2024年4月25日

 

 

 

 

抄送:县人大代表工委、县府办

淳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印发

 


  • 答复时间: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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