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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现制定《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
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有序开展,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标
在开展全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来源摸排基础上,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公示公开制度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摸排覆盖率100%、公示公开制度覆盖率100%,促进全县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保障,助推清廉物业建设走深走实。
二、治理重点
(一)住宅小区公共资源、资产、资金底数不清,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公共收益支取使用流程不规范,公共收益支出使用范围不明确等问题。
(三)公共收益收支不公开、不透明,未按要求公示公开或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四)会计、审计等制度不完善,乡镇、社区对公共收益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开展公共资产及收益排摸。各乡镇、社区结合三方协同工作要求,组织住宅小区业委会(物管委)、物业服务企业等公共收益相关管理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住宅小区公共资产、资金底数,清点广告位、停车位、物业经营用房等公共资产数量、规格、使用管理及收益情况,完善账目记录并逐一录入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尚未开通账号的小区,由县住建局协同属地乡镇、社区指导开通。相关信息数据及佐证材料由社区、乡镇和县住建局审核确认。
(二)规范公共收益支取使用。公共收益应当开设专门账户,主要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共有部分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或物业管理的其他需要。公共收益支出需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管理规约》《议事规则》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各乡镇、社区应督促指导住宅小区建立健全公共收益使用制度,加强日常支出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公共收益财务管理。各乡镇、社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省市级转办的信访件、系统连续上报无公共收益及存在缴存记录明显异常、连续三年未进行审计等重点住宅小区中的公共资产、公共收益等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审计报告。引导指导业主大会、业委会(物管委)针对业委会(物管委)任期届满、终止,或相关负责人离职等情况,按照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展相关凭证、资料、账簿等交接工作和相关经费使用等情况的审计工作。加强住宅小区公共资产、资金交接监管,防止住宅小区公共资产、资金流失。
鼓励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委托乡镇或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
会计代理机构实施公共收益代理记账,由公共收益管理人收集明细账目和相关原始凭证提交代理记账机构,强化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过程管理。
(四)落实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各乡镇、社区指导督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人及时将住宅小区公共资产、资金清单,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等相关财务报告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详细录入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每月动态更新,接受业主和社区、乡镇等的查询、监督;同时按规定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切实维护和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各乡镇、社区对涉及住宅小区公共资产、公共收益管理方面的信访投诉开展一次大排查、大起底,梳理形成本地信访投诉问题清单,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针对性的化解举措。同时结合“四下基层”“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和信访矛盾多发小区结对联系工作等载体,深入基层调研,听取群众意见。通过12345、专线电话、电子业主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启动(4月底前)
县住建局按照本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排定具体工作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启动整治。
(二)资产摸底录入(6月底前)
5月底前,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相关管理人完成住宅小区清产核资及住宅小区公共资产、公共收益等资金系统信息数据录入工作,乡镇、社区逐一核查确认辖区系统信息数据。6月15日前,县住建局完成住宅小区公共资产、资金系统信息数据审核确认工作。县住建局在公共收益归集录入的同时,开展同步实地核验,比例不低于本辖区内住宅小区数量的20%,系统信息核查实现全覆盖。
(三)督促问题整改(9月底前)
7月底前,市住保房管局将组织各区、县住建局对全市住宅小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每个区、县(市)实地抽查住宅小区数量不少于5个,系统信息抽查不少于30个。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四不两直”要求进行调研指导。
9月底前,各相关责任单位完成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自查自纠任务和建章立制工作全面完成。
(五)总结提升阶段(11月底前)
各乡镇、社区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做法,加强推广应用。11月10日前,向县住建局上报工作总结,公布专项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力抓手,对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着重要意义。各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增强主动性、强化责任感,明确分管领导牵头,业务科室负责落实,社区负责具体实施,深化发动,周密部署,有序安排。
(二)强化条块联动。县住建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同时结合物业项目考核、“美好家园”建设等活动,加强对乡镇、社区的监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按工作要求协同配合;各乡镇、社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业委会(物管委)、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整改、闭环处置,对发现的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
(三)强化长效管理。县住建局协同乡镇、社区,加强对业委会(物管委)、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建立公共收益基本财务制度、审计、会计、公示公开等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会同乡镇、社区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推动落实具体问题整改、突出问题整治,强化预警预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健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长效监督机制。
(四)强化宣传发动。县住建局要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向社会公开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公众号等向群众公开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县住建局物业服务中心投诉电话:64827680),安排专人受理。各乡镇于4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及联系电话报县住建局物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洪有丰13588339926、政府网699926)。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每月15日前,按附件格式填报月报表和本月进展情况(包括基本工作进展、制度建立情况以及月报表中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典型事例或典型案例等)。县住建局定期通报各乡镇开展情况,推广、宣介经验做法。
附件:2024年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
附件
2024年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
填报单位: 人民政府 时间: 年 月 日
治理 项目 名称 | 治理的重点问题 | 组织检查数/次 | 发现问题数/个 | 推动整改问题数/个 | 制发整改通知书数/份 | 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数/份 | 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数/个 | 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人 | 处分人数/人 | 建立和完善制度数/项 | 建立数字监管平台数 /个 | 通报 曝光 | 公布 成果 | 工作成效 | 存在问题 | 典型事例或典型案例 | ||
批次数/批 | 案件数/件 | 批次数/批 | 项目数 / 个 | |||||||||||||||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 | 1.住宅小区公共资源、资产、资金底数不清,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公共收益支取使用流程不规范,公共收益支出使用范围不明确等问题。 3.公共收益收支不公开、不透明,未按要求公示公开或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4.会计、审计等财务监督制度不完善,乡镇、社区对公共收益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注:1.本表由各乡镇填报,于每月15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县住建局物业服务中心;
2.填报2024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数据,可对表中有关数据进行具体说明;
3.条目式填写工作成效,如整改了哪些问题、完善了哪些制度、为群众具体解决了哪些急难愁盼问题;
4.存在问题栏主要填写治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尚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开展治理中发现的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
5.只填本月新梳理发现的问题,已报过的不重复填报;
6.可引用民意调查、群众评价等作为例证,对整治工作的群众获得感进行说明;
7.表内逻辑关系:(1)“处分人数”≦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2)“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
(3)“制发整改通知书数”≧“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数”:(4)通报栏的“案件数”≥“批次数”;(5)公布的“项目数”“批次数”;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印发
淳住建发【2024】11号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pdf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96602650/2024-29277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28
有效性
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4-28
浏览次数: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现制定《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
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有序开展,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标
在开展全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来源摸排基础上,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公示公开制度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摸排覆盖率100%、公示公开制度覆盖率100%,促进全县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保障,助推清廉物业建设走深走实。
二、治理重点
(一)住宅小区公共资源、资产、资金底数不清,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公共收益支取使用流程不规范,公共收益支出使用范围不明确等问题。
(三)公共收益收支不公开、不透明,未按要求公示公开或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四)会计、审计等制度不完善,乡镇、社区对公共收益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开展公共资产及收益排摸。各乡镇、社区结合三方协同工作要求,组织住宅小区业委会(物管委)、物业服务企业等公共收益相关管理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住宅小区公共资产、资金底数,清点广告位、停车位、物业经营用房等公共资产数量、规格、使用管理及收益情况,完善账目记录并逐一录入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尚未开通账号的小区,由县住建局协同属地乡镇、社区指导开通。相关信息数据及佐证材料由社区、乡镇和县住建局审核确认。
(二)规范公共收益支取使用。公共收益应当开设专门账户,主要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共有部分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或物业管理的其他需要。公共收益支出需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管理规约》《议事规则》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各乡镇、社区应督促指导住宅小区建立健全公共收益使用制度,加强日常支出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公共收益财务管理。各乡镇、社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省市级转办的信访件、系统连续上报无公共收益及存在缴存记录明显异常、连续三年未进行审计等重点住宅小区中的公共资产、公共收益等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审计报告。引导指导业主大会、业委会(物管委)针对业委会(物管委)任期届满、终止,或相关负责人离职等情况,按照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展相关凭证、资料、账簿等交接工作和相关经费使用等情况的审计工作。加强住宅小区公共资产、资金交接监管,防止住宅小区公共资产、资金流失。
鼓励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委托乡镇或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
会计代理机构实施公共收益代理记账,由公共收益管理人收集明细账目和相关原始凭证提交代理记账机构,强化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过程管理。
(四)落实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各乡镇、社区指导督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人及时将住宅小区公共资产、资金清单,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等相关财务报告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详细录入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每月动态更新,接受业主和社区、乡镇等的查询、监督;同时按规定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切实维护和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各乡镇、社区对涉及住宅小区公共资产、公共收益管理方面的信访投诉开展一次大排查、大起底,梳理形成本地信访投诉问题清单,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针对性的化解举措。同时结合“四下基层”“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和信访矛盾多发小区结对联系工作等载体,深入基层调研,听取群众意见。通过12345、专线电话、电子业主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启动(4月底前)
县住建局按照本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排定具体工作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启动整治。
(二)资产摸底录入(6月底前)
5月底前,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相关管理人完成住宅小区清产核资及住宅小区公共资产、公共收益等资金系统信息数据录入工作,乡镇、社区逐一核查确认辖区系统信息数据。6月15日前,县住建局完成住宅小区公共资产、资金系统信息数据审核确认工作。县住建局在公共收益归集录入的同时,开展同步实地核验,比例不低于本辖区内住宅小区数量的20%,系统信息核查实现全覆盖。
(三)督促问题整改(9月底前)
7月底前,市住保房管局将组织各区、县住建局对全市住宅小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每个区、县(市)实地抽查住宅小区数量不少于5个,系统信息抽查不少于30个。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四不两直”要求进行调研指导。
9月底前,各相关责任单位完成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自查自纠任务和建章立制工作全面完成。
(五)总结提升阶段(11月底前)
各乡镇、社区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做法,加强推广应用。11月10日前,向县住建局上报工作总结,公布专项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力抓手,对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着重要意义。各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增强主动性、强化责任感,明确分管领导牵头,业务科室负责落实,社区负责具体实施,深化发动,周密部署,有序安排。
(二)强化条块联动。县住建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同时结合物业项目考核、“美好家园”建设等活动,加强对乡镇、社区的监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按工作要求协同配合;各乡镇、社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业委会(物管委)、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整改、闭环处置,对发现的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
(三)强化长效管理。县住建局协同乡镇、社区,加强对业委会(物管委)、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建立公共收益基本财务制度、审计、会计、公示公开等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会同乡镇、社区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推动落实具体问题整改、突出问题整治,强化预警预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健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长效监督机制。
(四)强化宣传发动。县住建局要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向社会公开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公众号等向群众公开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县住建局物业服务中心投诉电话:64827680),安排专人受理。各乡镇于4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及联系电话报县住建局物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洪有丰13588339926、政府网699926)。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每月15日前,按附件格式填报月报表和本月进展情况(包括基本工作进展、制度建立情况以及月报表中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典型事例或典型案例等)。县住建局定期通报各乡镇开展情况,推广、宣介经验做法。
附件:2024年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
附件
2024年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
填报单位: 人民政府 时间: 年 月 日
治理 项目 名称 | 治理的重点问题 | 组织检查数/次 | 发现问题数/个 | 推动整改问题数/个 | 制发整改通知书数/份 | 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数/份 | 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数/个 | 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人 | 处分人数/人 | 建立和完善制度数/项 | 建立数字监管平台数 /个 | 通报 曝光 | 公布 成果 | 工作成效 | 存在问题 | 典型事例或典型案例 | ||
批次数/批 | 案件数/件 | 批次数/批 | 项目数 / 个 | |||||||||||||||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 | 1.住宅小区公共资源、资产、资金底数不清,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公共收益支取使用流程不规范,公共收益支出使用范围不明确等问题。 3.公共收益收支不公开、不透明,未按要求公示公开或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4.会计、审计等财务监督制度不完善,乡镇、社区对公共收益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注:1.本表由各乡镇填报,于每月15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县住建局物业服务中心;
2.填报2024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数据,可对表中有关数据进行具体说明;
3.条目式填写工作成效,如整改了哪些问题、完善了哪些制度、为群众具体解决了哪些急难愁盼问题;
4.存在问题栏主要填写治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尚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开展治理中发现的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
5.只填本月新梳理发现的问题,已报过的不重复填报;
6.可引用民意调查、群众评价等作为例证,对整治工作的群众获得感进行说明;
7.表内逻辑关系:(1)“处分人数”≦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2)“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
(3)“制发整改通知书数”≧“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数”:(4)通报栏的“案件数”≥“批次数”;(5)公布的“项目数”“批次数”;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印发
淳住建发【2024】11号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