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议案建议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8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日期:2024-06-07   点击率:
  • 所属类别:人大
  • 提案人:
具体内容:

  • 办理单位: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办理结果:

方献花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瑶山乡传统民俗文化保护的建议》已转至办理,答复如下:

瑶山乡地理位置独特,位于淳安、临安两县(区)交界之处,地方特色鲜明,传统文化资源丰富。作为文化主管部门,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瑶山乡传统文化挖掘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2022年安排78万元经费用于何村廊桥修缮,同年投入琅洞村至德堂修缮项目30余万元本年度将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届时将组织专家到瑶山乡等地开展相关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方面,在县、乡两级的共同努力下,辖区内共有5个项目列入非遗代表性项目,其中省级1项、市级2项、县级2项;培养非遗传承人3人,其中省级、市级、县级1。本年度已开展第八批县级非遗项目申报,指导瑶山乡文化员开展宋川花灯资料收集,着手申报工作,将更多有价值的资源纳入非遗名录体系。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建议,我局已经或即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解决:

一、加大传承人培养力度。非遗传承,关键在人,同瑶山秋千一样,当前很多非遗项目存在传承人老龄化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传承人培养。2019年起,连续5年每年组织部分非遗传承人开展集中培训,加强传承人理论素养,提升传承保护意识。注重传承人梯队培养,每2-3年公布一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并积极向上推荐申报省、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今年3月,瑶山秋千传承人何胥武入选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11月,三吹三打传承人王年法被列入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次年由我局方靓副局长带队对其进行走访并送证上门,向其当面宣讲省级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在非遗传承人工作室设立、非遗传承人记录等方面均开展了相应工作。

二、抓好非遗政策落实。根据《淳安县公共文化活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淳文广新〔2016〕32号)第十条关于非遗专项资金使用规定“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对保护传承工作突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每年不超过4个项目”结合资金安排及工作实际,近年来,我局每年对2个左右省级以上非遗项目给予2-5万元补助,均以以奖代补形式开展。另外,根据省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政策,给予省级传承人每年0.8万元、市级0.5万元补助。其中省级传承人每3年评估一次,要求开展带徒授艺、参加公益活动等相关工作。我局将同各级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政策宣讲,进一步督促传承人落实好传承人义务,推动项目保护传承。此外,我县还积极鼓励和支持非遗进校园,近年来,对成功创建各级非遗教学传承基地的中小学校,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给予每年0.5-3万元不等补助。

、支持民俗体验点打造。2018年,通过向上争取,我局给予瑶山秋千馆10万元建设补助。2019年,将其列入县级非遗宣传展示基地,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2022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印发了《浙江省乡村博物馆建设指南(试行)》,全面启动乡村博物馆建设。为鼓励和支持我县乡村博物馆建设,我局正积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拟对乡村博物馆等新型文旅空间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同时正在研究起草《淳安县乡村博物馆扶持办法(试行)》,对博物馆建设和运行给予一定补助。如有需要,瑶山乡可按照省级乡村博物馆的建设标准,对瑶山秋千展示馆等主题文化展览馆进行改造提升,打造相关特色体验点,我局积极协调争取省市文博单位帮扶指导。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努力在挖掘和保护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工作中再上一个新台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领导:陈          电话:89601665

人:郑华美        电话:89601721


 
 

 

 

 


  • 答复时间:2024-06-07
  • 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