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宏芳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出台民宿提升以奖代补机制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5—2023年,我县为鼓励和扶持精品民宿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保障精品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多轮产业政策,通过招商引资和政策鼓励,先后引进西坡千岛湖、鱼儿的家、云水松涧等一大批精品民宿落地,累计兑现精品民宿建设补助资金3000余万元。发布全市首个县级民宿地方标准《淳安县民宿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实行民宿星级化管理,推动民宿结构从金字塔型向橄榄型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评定县级精品民宿47家、三星级民宿31家,获评省级白金宿1家、金宿3家、银宿10家,市级五花民宿6家、四花民宿8家。
鉴于精品民宿补助政策已施行多年,且精品民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我县在今年新出台的全域旅游产业政策中重点鼓励民宿村落发展和省级以上等级民宿创建。其中民宿村落项目按其总投资额5%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新评的国家级、省级民宿,给予10—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外,根据《杭州市加快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精品民宿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报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领导:方 靓 电话:89601664
承 办 人:余子健 电话:8960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