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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66号(并62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日期:2024-06-03   点击率:
  • 所属类别:请选择
  • 提案人:余青平
具体内容: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农村空巢老人也日益增多。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建设,据统计,县财政去年投入在老年食堂的补助费用达到1600多万元,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各乡镇村在落实政策时,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性。通过调研发现,有些农村的老年食堂管理比较好,在县财政补助的基础上,乡镇、村会配套一些资金,落实专门的场所,安排专人管理和运行,让农村老年人真正做到老有所养,每天都能享受到物美价廉的营养餐。但也有较大一部分村,完全依赖县财政补助资金,简单地将县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老年食堂的对外承包款,乡镇、村里没有额外再配套资金,往往一个星期只能提供一餐中饭,老年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的目的没有真正实现,流于形式。

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整合资源,提升硬件设施。要充分利用村集体物业资源,结合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规范配备老年食堂桌椅、厨具、餐具等各种硬件设施,落实卫生保障措施,完善居家养老场所的各项功能。

二是规范管理,确保正常运行。相关部门和乡镇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推进老年食堂的规范化建设和常态化运行,对从业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每年落实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切实提升农村老年食堂为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质效。

三是整合资金,提升保障质量。在县财政专项补助的基础上,乡镇、村集体要提供配套资金,同时通过商会、乡贤、社会捐助等途径多方筹措资金,切实提升农村老年食堂的服务保障质量。


  • 办理单位:县民政局
办理结果:

余青平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向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年食堂管理的建议”已转我局承办。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工作,2016年我县就在杭州市率先出台了以老年食堂运营为核心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政策,对正常运营的照料中心每年给予3-5万元运营补助,2020年提标至每年5-7万元,并增设送餐补助。目前,全县已建成老年食堂351家,村(社区)覆盖率达93%,日均就餐达1.1万余人次,其中送餐2200余人次,年财政补助1800余万元,极大缓解了居家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但当前我县部分老年食堂还存在服务环境较差、服务水平不高、送餐覆盖不足、运营资金短缺等问题。结合您的建议,今年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老年食堂建设与运营管理。一是与中国计量大学合作编制《老年食堂建设与运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对老年食堂的选址、建设、制餐、送餐、运营等进行全链式标准化管理,计划于二季度完成发布。二是积极鼓励各乡镇因地制宜规范食材采购,确保食品安全,降低运营成本。2023年开始在威坪镇试点集中采购制度,目前金峰乡也已纳入集中采购试点,已确定客运北站一超市作为集中采购点,实行定点采购,定期上门配送。三是编制老年食堂优秀运营案例,对各村(社区)老年食堂的特色运营经验进行提炼总结,汇编成册印发至各乡镇,便于老年食堂间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持续提升。

二、进一步提升老年助餐服务供给能力。一是优化老年食堂运营奖补政策,根据县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要求,在2023年12月对修订老年食堂运营奖补政策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新的老年食堂运营奖补政策。二是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布局,持续推进老年食堂提升改造,全年计划新增老年食堂15家,改造提升5家。三是完善多元送餐模式,探索中央厨房、共享餐桌、客货邮助餐、邻里助餐等服务模式,延伸服务半径,提高助餐覆盖面。四是推进老年食堂“一卡通吃”,在千岛湖镇、屏门乡试点的基础上,结合省市推进“爱心卡”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实施智慧助餐系统,打破老年人用餐户籍地限制,实现老年食堂县域共享。

三、进一步完善老年食堂多元筹资机制。一是鼓励社会捐赠,引导企业、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老年食堂建设与运营。二是探索公益创投和慈善冠名助餐服务机制,多渠道筹集建立爱心助餐基金。

今后,我们将继续关注上级有关政策,持续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我县老年助餐工作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共同为加快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承办领导:胡仙贵        联系电话:89600507

承 办 人:王晓波        联系电话:89600518      


            

                            淳安县民政局

                           2024年6月3日

  • 答复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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