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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64号(并62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日期:2024-06-03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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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案人:王巧琴
具体内容:

我国老年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国家为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提供了一系列的保障,老年食堂也是一大举措,老年食堂不仅为解决老年人的吃饭问题,更好地提升了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民生工程,社会实现了老有所养,老年食堂的创立,把“吃”问题解决好,老年人才能度过一个安详的幸福晚年,子女们才能更好的工作,是件利民的大好事!

但目前以千岛湖镇的情况来看,并没有完全让所有的老年人得以享用,实现福利全民化,存在的问题:老年人户口在下面的乡镇,他们在千岛湖镇相应的社区就不能享受老年用餐的优待政策。

为此建议:以社区为单位,对各社区户口在乡镇的老年人摸底统计,或者让社区发通知到各小区物业,让老年人持身份证到自己小区物业登记,由物业上报给各社区。希望政府的政策能让所有老年人都受益。


  • 办理单位:县民政局
办理结果:

王巧琴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向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交的“有关优化老年食堂的建议”已转我局承办。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工作,2016年我县就在杭州市率先出台了以老年食堂运营为核心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政策,对正常运营的照料中心每年给予3-5万元运营补助,2020年提标至每年5-7万元,并增设送餐补助。目前,全县已建成老年食堂351家,村(社区)覆盖率达93%,日均就餐达1.1万余人次,其中送餐2200余人次,年财政补助1800余万元,极大缓解了居家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但当前我县部分老年食堂还存在服务环境较差、服务水平不高、送餐覆盖不足、运营资金短缺等问题。结合您的建议,今年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一步规范老年食堂建设与运营管理。一是与中国计量大学合作编制《老年食堂建设与运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对老年食堂的选址、建设、制餐、送餐、运营等进行全链式标准化管理,计划于二季度完成发布。二是积极鼓励各乡镇因地制宜规范食材采购,确保食品安全,降低运营成本。2023年开始在威坪镇试点集中采购制度,目前金峰乡也已纳入集中采购试点,已确定客运北站一超市作为集中采购点,实行定点采购,定期上门配送。三是编制老年食堂优秀运营案例,对各村(社区)老年食堂的特色运营经验进行提炼总结,汇编成册印发至各乡镇,便于老年食堂间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持续提升。

二、进一步提升老年助餐服务供给能力。一是优化老年食堂运营奖补政策,根据县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要求,在2023年12月对修订老年食堂运营奖补政策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新的老年食堂运营奖补政策。二是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布局,持续推进老年食堂提升改造,全年计划新增老年食堂15家,改造提升5家。三是完善多元送餐模式,探索中央厨房、共享餐桌、客货邮助餐、邻里助餐等服务模式,延伸服务半径,提高助餐覆盖面。四是推进老年食堂“一卡通吃”,在千岛湖镇、屏门乡试点的基础上,结合省市推进“爱心卡”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实施智慧助餐系统,打破老年人用餐户籍地限制,实现老年食堂县域共享。

三、进一步完善老年食堂多元筹资机制。一是鼓励社会捐赠,引导企业、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老年食堂建设与运营。二是探索公益创投和慈善冠名助餐服务机制,多渠道筹集建立爱心助餐基金。

今后,我们将继续关注上级有关政策,持续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我县老年助餐工作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共同为加快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承办领导:胡仙贵        联系电话:89600507

承 办 人:王晓波        联系电话:89600518      

 

                           淳安县民政局

                          2024年6月3日


  • 答复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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