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公墓规划建设,是妥善解决“逝有所安”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可有效避免零星分布殡葬用地违规占用耕地、破坏生态环境、浪费土地资源和防止传统祭祀火灾隐患,关系到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3年,我县各乡镇制定了《乡村单元详细规划》,明确了底线与用途管制分区、自然资源与国土综合整治、农村民生与产业用地保障等全面的规划,也为农村公墓建设用地预留出了空间。
一、问题
1.规划点位太少。在建造公墓的特殊用地的规划中,县民政局规定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只能选址一块地方。我县不同于杭州城区,地缘广阔,乡镇又经历了多次行政村合并,现行政村下有多个自然村,例如威坪镇蜀阜村就有10个自然村,自然村最远距离9公里,选址一个地方,实在不方便不合理。而对于合并时间不长的自然村,百姓也只愿意葬到自己所在的自然村。虽然后续可以通过农转用手续,将园地和林地等不触及红线的土地调出来,但是林地转用手续较为繁琐,花费较大。例如威坪镇杨家畈村,公墓建造花费4万元,而办理林地转用手续中,请中介公司测绘等费用就有2万元。
2.土地选址有限。随着我县乡镇老龄化日益加重,以威坪镇为例,60岁以上的老人约9500人,占总人口20%,现有公墓已经满足不了需求,村民对骨灰堂的接受度也很低,较长时间内仍需要提供更多土地来建造公墓满足需求。同时,我县百姓的风俗习惯讲究较多,例如年轻人不能和老年人葬到一块公墓、村头村尾和山脉上不能建造公墓等,公墓选址土地十分有限,因村民对原公墓地块接受度最高,不少村在原地块进行扩建,但原地块周围涉及永久性基本农田等限制较多,扩建时很容易“踩线”。如若地址不合,也很容易引起百姓散埋乱葬、随意占耕,难以管理。
二、建议
1.统筹优化布局。建议民政局要结合行政村地域面积、自然村的数量及人口、山体裸露白化等情况综合考虑,科学规划公墓设施的数量和布局,对于合理的需求,如人口规模较大或空间分布较散的村庄,在乡村单元规划时要多规划预留出特殊用地建造公墓。
2.优先保障用地。规资局要积极配合民政局科学编制农村公墓规划,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等前提下,优先预留出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用地空间。同时,加大对村社公墓扩建和新建前土地性质勘测的提醒和指导,对于已建已使用的公墓涉及到永农等问题的,需要协调将永农等地块调出。
3.乡村单元规划尽快落地。乡村单元规划需要先行,以避免后续出现用地冲突、矛盾纠纷等问题,现部分行政村现有公墓已经“满员”,扩建新建迫在眉睫,如威坪镇凤凰村、杨家畈等村今年已扩建公墓并投入使用,规划如不尽快落地,我县将有更多村级公墓面临无地可用的尴尬。
王玉倩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殡葬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向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强公墓土地要素保障的建议”,已交我局承办。现答复如下:
我县从2003年开始推行公墓建设,2010年印发了《关于在农村全面推行生态葬法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10〕51号),在农村全面推广生态公墓建设,对公墓建设标准、选址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规范建设的生态公墓予以补助。近几年我县在殡葬综合改革中进一步加大殡葬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农村公墓建设各要素保障力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积极推进农村公墓用地纳入规划
2023年为我县规划编制攻坚年,完成了23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所有乡村单元详细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在规划编制前期过程中,我局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沟通,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将农村公墓建设用地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同时要求立足行政村需求导向,选址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取得大多数村民同意方可纳入规划。2023年下半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总规和乡村单元详细规划征求意见,我局都书面反馈了相应意见,并参与了所有总规、详规的评审,23个乡镇都将公墓用地纳入了规划。
在公墓数量控制上,《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公益性墓地一般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杭州市民政局也多次要求停止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建德、桐庐、临安等地目前都已停止村级公墓的审批。考虑到我县地域面积大,行政村人口分散,为方便祭扫,我县仍然受理村级公墓审批,但原则上一个行政村只保留一个,自然村公墓点不再扩建。一方面公墓集中统一建设有利于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祭扫体验;另一方面也是统筹推进县委县政府人口转移集聚工作的一项举措。
二、不断加强公墓选址和建设指导
一方面严格把关公墓建设审批,所有新扩建村公墓必须由县民政局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墓选址,明确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两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等禁止新扩建公墓。今年1至4月,县民政局共批复威坪、临岐、梓桐、中洲、浪川5个乡镇33个行政村公墓建设,所有公墓建设都由乡镇上报请示,用地经乡镇国土和林业部门勘察均符合建设条件。同时,每年在行政村主任培训班上,我局都对公墓选址和建设相关工作进行讲解,并编制相关资料下发至乡镇组织学习。
今年3月,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对农村公墓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经统计,目前全县337个村公墓和1个社区公墓,墓穴余量较多的有202个,余量较少的有134个,2024年有扩建公墓需求的64个,有新建公墓需求的35个,新扩建需求主要在行政村自然村公墓点。上半年,我局多次到乡镇走访调研,先后4次组织威坪镇和临岐镇20余个行政村开展座谈会,实地查看农村公墓现状,指导做好公墓建设,并就完善生态公墓建设听取意见建议。
三、适时修订完善公墓建设补助政策
近几年我县大力推广骨灰堂、树葬为代表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对建设的村级骨灰堂予以25万至35万元的补助,对乡镇级公墓予以总工程款30%封顶300万的补助。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态公墓建设补助力度,2023年,我县对农村生态公墓建设补助标准进行了再次调整,从原有的500元/穴提高到700元/穴,最高补助数量提高到行政村总人口×7‰(年死亡率)×10 年(使用时间),进一步减轻了村集体经济负担。
我县目前执行的生态公墓政策为2011年实施,执行时间已有10余年,针对平碑生态公墓群众接受度不高、易进水等问题,根据调研时基层意见建议,参考临安山地壁葬模式,结合我县传统习俗,设计尺寸较小的山地壁葬,丰富生态公墓形式,满足群众需求。目前,临岐镇、威坪镇已选取试点村开展建设。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试点成效,在规范墓穴尺寸、配套消防设施、提高补助标准等方面积极推进生态公墓政策修订。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殡葬工作的关心,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共同推动殡葬改革事业的发展。
承办领导:余春雷 联系电话:89600508
承 办 人:罗仙水 联系电话:89600524
淳安县民政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