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专业引领作用的建议
提 案 人:商学锋
提案内容:近年来,淳安在招引高层次人才方面可谓不遗余力,出台了一系列招才引才及培养机制。在2021年新一轮的人才政策中,淳安将人才科学划分为a-g类。据了解,目前淳安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共有600余人,其中e类以上人才542人,d类以上人才68人。
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很多专业成果和服务水准都需在本领域长期作战才能产出最佳社会效益。如何让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满后,仍然愿意留在淳安,并在本职专业领域持续产出服务、积极主动担责,在目前各类人才招引培养政策的基础上,建议适当放宽人才在其专业领域中层岗位的年龄限制,将更有利于激励高层次人才的长线培育和价值转化。主要原因有:一是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男女退休年龄均在60周岁,而目前各单位在中层岗竞聘时,年龄原则上要求男性不超过52周岁,女性不超过48周岁。二是从专业技术角度看,大部分专技高层次人才最佳产能期都在40周岁以后,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最佳成果转化期更长,基本需要在45岁甚至于50岁以后才能明显体现价值。三是高层次人才的专业领域都比较相对唯一,跨单位跨领域专技岗人员之间基本无法统配,普遍存在一辈子干一行的现实。因此,在其个人能力提升的过程中,只要有意识培养其管理、带领团队的能力,就有希望通过传帮带为我县培养更多的年轻后备人才,年龄限制可能会在一定程度削弱高端领域人才的积极性。
为更有效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专业引领作用,提出如下建议:
1.经认定的县级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参与单位中层岗位竞聘,且继续服务其所在单位专业领域的,无论男女,竞聘的年龄限制均放宽至52周岁。
2.县级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参与单位中层岗位竞聘,且继续服务其所在单位专业领域的,男女年龄限制均放宽至55周岁。
商学锋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专业引领作用的建议》已收悉,有关建议有助于推动我县人才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将在具体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和采纳。经与相关科室研究,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自2021年以来,先后出台《关于加快人才发展助力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淳安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1版)》、《关于进一步推进淳安县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等一系列招才引才及培养机制。目前,我县将人才科学划分为A-G类,据统计,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共有1460人,其中E类以上人才981人,D类以上人才140人。
提案中您所反映的“适当放宽人才在其专业领域中层岗位的年龄限制”,是加强干部专业化能力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的具体举措,这也是我县干部工作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县委组织部一直高度重视中层干部选任工作,2013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内部交流、跨单位交流、调动审批等实施意见;2017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对中层干部选任的资格条件、任职期限、任免程序、纪律监督、报告制度等进行全面细化规范。2020年出台《淳安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提出新任中层干部年龄限制:原则上男不超过52周岁、女不超过48周岁。男超过55周岁、女超过51周岁,原则上不再担任中层职务,但也未绝对刚性,如有特殊情况或特殊专业岗位工作需要的,经单位申请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龄限制。2024年5月,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新出台《淳安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对担任中层干部工作年限进行了调整,同时再次明确因特殊情况或特殊专业岗位工作需要可放宽年龄限制。
截止2024年5月,共有373名高层次人才在我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担任中层干部,占全县高层次人才的26.4%,高层次人才日益成为干部队伍中的中坚力量,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干部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培育力度。
分管领导:蓝公伟 联系电话:0571-89600258
承 办 人:汪 艳 联系电话:0571-89600258
中共淳安县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