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74号
关于增设新能源车辆安装充电桩的建议
提 案 人:詹淑芳
提案内容:近年来,随着新能源车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家庭响应国家号召选择新能源汽车,社区居民对新能源车充电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目前千岛湖城区绿色能源车充电桩有10个左右,主要分布在酒店、加油站和个别企业单位等区域,涉及小区少之又少(目前涉及小区仅创富兰庭小区)。物业小区由于业主购买了车位,一些业主可以在自家车位上申请安装充电桩,但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却困难重重,很多业主只能将车停在自家楼下进行拉线充电,存有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据走访了解,新能源车辆安装充电村主要面临着以下几个难题:
一、充电桩安装共识难以达成。老旧小区停车位一般实施先到先停原则,再加上安装充电桩仅能满足少部分业主新能源车的充电需求,而对于那些不需要充电桩的业主来说,充电桩则显得可有可无,部分业主甚至对小区内大功率电器建设持有噪音大辐射强等顾虑,并觉得自身享受不到服务,因而不同意安装。
二、充电桩安装场地难以落地。多数老旧小区建设于八九十年代前后,由于历史规划原因,小区停车位不足,所以对有限的停车资源分配就显得特别重要。在有限的场地中寻求建设充电桩位更是难上加难。若划为新能源车专属的停车位,会挤占原有的停车资源,加剧停车困难。
三、老旧小区电容量设计不够。许多老旧小区电容量设计时较低,规划时期也没有考虑到预留电量。而充电桩的供电功率在7000w左右,瞬时电流强,老旧小区普遍难以承受充电桩的供电负荷。如果不对小区电网进行全面改造,将难以满足充电桩的安装要求。
四、加装充电桩投入资金大。加装充电桩建成后,由于新能源车相关配套设施需要投入水电监控加装变压器等,投入成本较高,收获的经济效益预计五六年后才能回本,老旧小区基本都是低价的准物业费或保洁费,无资金来源投入设施设备安装。
五、充电桩建成后运难困难。充电桩运维需要消防电力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目前我县尚未有相应的服务政策支持,对日常的消防安全维护也未形成有效机制,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物业公司和社区都不愿出具证明安装。
为破解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这一难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一、选择相对独立场地建设共享充电桩。进一步摸排我县城区境内相对独立场地,整合资源,建设充电桩。如老自来水厂对面停车场,该处既不在小区中,又毗邻学校医院小区,对小区居民影响较小,如合理利用,既统筹了社区资源,又优化了公共空间。
二、建议县政府依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或工程适度改造新能源充电桩位。统筹规划社区公共空间,对一些能安装充电桩区域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改造、运营,适度超前满足充电需求,并为后期增大充电功率预留容量,有效避免重复无序建设带来的资源浪费。
三、公共充电桩的安装管理运维方面,建议由专业性较强的第三方公司统一负责提供安全加装指导,解决后续运维及居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引导居民通过协商自治加以解决,同时制定小区文明充电自治规则,通过规范化的方式来约束居民规范停车行为,鼓励新能源车主信息共享,实行错峰停车,避免资源不匹配充电不均等矛盾。
编号:175号(并74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提 案 人:鲁和青
提案内容:我县作为旅游发展城市,对于环境的保护更是全县之重,而新能源汽车带来的绿色环保,与我县绿色发展目标一致。但是,随着新能源汽车越来越成为人们购车的首选对象,目前我县对于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还是存在,主要表现在:
1.车多桩少的问题突出。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以电能为主要动力的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近几年来,更是以迅猛的形势冲击着传统的油车为主的交通体系,但随着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充电桩的数量和布局不能很好满足人们的需要已经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2.安装私人充电困难多。车主需要安装私人充电桩的话,首先要在小区内要拥有一个固定的车位,一般都是要有自己的产权车位,若是租赁车位一是存业务存在用电信用风险;二是车位流动性较大,物业一般不会同意安装私人充电桩。另外,针对我县很多老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很多车主基本都不具有固定的私人停车位,再者有些物业由于建设比较早,不太适宜安装充电桩,因此安装私人充电桩困难重重。
3.农村充电桩缺失。在新能源汽车越来越普及的当下,很多人由于工作原因来回于乡镇以及城区,但是,目前农村并未见有安装集中充电桩,导致很多新能源车主没办法真正实现新能源代步,从而对新能源汽车望而止步。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电动车安装管理机制:要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带来的出行优势,建立完整、可持续发展的充电桩安装管理机制,夯实充电桩管理业务,在为民生实事落实中,做好充分的安装建设工作,并大力扶持和优化充电桩的问题。如:建立城区停车场的同时,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落实和确保一个停车场拥有两三个公共充电桩,并完善充电收费标准,以此来保证新能源充电汽车的可持续发展。除了在公共停车场增设充电桩,我们还经常会遇到部分充电桩不可用,政府是否可以根据群众需求考虑,加强对公共充电桩的管理和检修,以此来提高公共充电桩的利用率。
2.优化私人停车位充电桩安装条件:政府要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的今后发展趋势,支持和优化私人充电桩的安装,由于建立私人充电桩涉及电路铺设、安全隐患,小区物业在业主申请安装私人充电桩时,应按规定给予充分的支持。而针对部分老旧小区,对于有需要的群众,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扶持策略,可以建立公共电动汽车充电停车场,将电动汽车和电瓶车充电做到无差别化,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提高新能源汽车带来的便捷体验,以此来减少和优化私拉充电线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3.实现和优化农村安装集中充电点:希望政府可以根据群众需求,合理规划和扩大充电桩的安装范围,是否考虑一村一桩或者一村多桩的安装,为老百姓解决新能源车子带来的充电烦难等问题,也进一步消除家庭式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
詹淑芳、鲁和青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县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车辆安装充电桩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能源车已逐步走入千家万户,成为绿色消费的一大亮点,2023年7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5年,按照“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要求,构建布局科学、智能开放、快慢互补、经济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230万个以上、乡村不少于90万个,其中建成公共充电桩12万个、乡村不少于2万个,满足400 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加快汽车充电桩建设是适应城乡居民新能源汽车消费快速增长的必然要求。
一、领导重视,淳安有行动。为积极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按照“布局科学、适度超前、创新融合、安全便捷”的原则,实现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国土空间、电力、交通等规划一体化衔接、体系化建设,逐步形成布局科学、智能开放、快慢互补、经济便捷的高质量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2023年,我局对全县新能源充电设施进行了摸底,编制完成《杭州市淳安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共计划新建公共充电枪260把。2024年,充电桩建设工作纳入省、市两级民生实事项目。
二、部门协同,落实有力度。截至目前,我县建成社会公共充电枪约356把,其中快充枪229把,慢充枪127把,公交车充电桩约80个。根据新一轮规划,到2025年,我县将新增直流枪168把,交流枪92把,公共充电枪总数量达到624根以上。规划站点全部建成后,将实现我县乡镇、中心村、未来乡村、景区、国省道、普通公路沿线全覆盖,形成布局合理、智能便捷、快慢互济的城乡半小时充电圈。
三、政策保障,呼声有回应。2023年11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杭政办函〔2023〕75号),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明确新建住宅按配建停车位100%的比例建设或预留安装条件,充电设施用电电容按不低于停车位20%的需求预留,地面访客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这将极大的保障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不欠新账”。老旧小区等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一是自有车位和固定租期车位车主,可向国网公司申请装表接电。二是鼓励由业委会牵头与建桩企业合作,利用访客泊位建设公用充电桩,逐步“消除旧账”。2023年12月,杭州市建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奖励补贴资金分配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分别进行建设和运营补贴,并向乡村地区倾斜,引导社会资本去乡村地区投资建桩,补齐短板。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和农发集团、国网淳安供电公司等相关企业一起做好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完善我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方伟红 65023286
承办人员:徐文明 65069165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