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80号
关于加大我县建筑业政策扶持的建议
提 案 人:徐文明
提案内容:我县建筑业产值作为GDP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GDP总量的5%左右。2022年建筑业产值41.48亿元,入库税收3.58亿元,就业人员约2万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2023年,建筑业总产值(省内)增速纳入市对13个区县晾晒通报经济指标,每季度进行排名晾晒。在房地产市场下行、产值外流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县建筑业产值呈现负增长态势,全市排名情况不理想,第三季度全县建筑业总产值25.09亿元,增速-10.3%。据了解,经过多方努力,2023年全年建筑业(省内)产值40.67 亿元,增速为0.7%。经过调研,目前我县建筑业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建筑业产值外流形势严峻。一是政府投资项目本地企业中标率持续走低。受招投标市场“全市一盘棋”影响,在400万以上公开招标项目中,本地企业中标率逐年下降,2023年中标额已跌至7.1%。其中1-10月全县1亿元以上的大项目(epc项目除外)本地企业中标率为零。二是社会投资项目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降低。截至目前,我县新开工项目的建筑面积和合同投资额度均呈现较大幅度下降。2023年新开工房地产项目为零。三是国企直接委托项目减少。2021年政府直接委托企业项目6.81亿,2022年政府直接委托企业项目3.54亿,2023年没有直接委托项目。二是可统计入库企业不断减少。2022年,我县已开始“抓产值、促增长”行动,全年建筑业产值41.18亿元(历年来最高),同比增长6.6%(杭州市平均增幅2.9%),增幅排名全市第5,基本实现了应统尽统、颗粒归仓。2022年新增入库企业18家,包括杭州金仕建设、淳安交投建设、千岛湖林业工程公司等年产值较高的国有企业都在2022年纳入统计库,新入库企业累计产值6.35亿元,2023年没有产值较大的企业可以新增入库。三是建筑企业实力总体孱弱。全县共有施工总承包企业163家,其中特级企业0家,一级企业1家(比例为1.6%,其他区县基本为5%以上),二级企业34家,三级企业128家,三级企业市场占比78.5%,缺乏龙头企业和引领示范型企业。163家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其中房建a类企业10家,市政a类企业8家。a类企业的市场占比极低,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从企业年产值情况分析,2022年电力实业公司5.25亿和浙江宏通建设2.9亿两家企业年产值超过2亿元,年产值1亿元以上企业13家。2023年仅中匠鲁班和杭州金仕建设产值在2亿元左右,其余企业产值情况均不理想。受限于企业资质水平低、县级层面表彰少信用分值低等诸多因素,我县企业“走出去发展”困难重重,按照我县目前现行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同资质的本地施工企业缺乏投标竞争性,导致业务承接困难。然而我县很多项目都存在外地企业中标后通过收取管理费的形式转交由本地企业具体实施,导致实际执行单位没有业绩积累且利润空间狭小,既不利于现场施工管理,还导致大量税收外流,影响淳安经济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为持续提升我县建筑业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建议:
1.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建筑业企业当下面临的困境,研究解决建筑行业发展难题,尽快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比如通过开展政府质量奖、千岛湖杯、标化工地、优秀企业表彰等手段,帮助本地企业提升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对本地企业拓展外地建筑市场的给予相关扶持,提升县内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
2.优化市场环境。通过培育“现代化示范企业”、开展“联合体招标”、探索“评定分离”试点等举措提高本地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参照萧山、桐庐等周边区县为支持本地企业做强做大,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采用总承包代建管理模式,即通过一个招投标程序同步确定代建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招标条件中设置鼓励代建管理单位联合本地施工企业的投标要求,如2023 年 1-6 月桐庐县已完成 3 个政府投资项目总承包代建管理模式招标,这样不仅提高为本地企业升级提供业绩,也可以最大程度确保工程品质可控、施工进度可控、安全文明可控。
3.严格规范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建设单位不得提高投标的“门槛”和不合理条件排斥本地企业参与工程投标,保证具有相关资质建筑企业有参与投标的机会,严厉打击个人、公司挂靠、围标,清理整顿投标市场。要加大依法惩处力度,提高违纪、违法成本,建立统一的投标人信用档案,加强对投标人信用的跟踪和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努力创建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徐文明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建筑业政策扶持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建筑行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受招投标市场“全市一盘棋”的影响,我县建筑业企业在400万以上公开招标项目中的中标金额占比持续走低,同时在社会投资项目的市场占有率持续降低。随着杭州市及周边地级市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分值持续增长,A类企业的信用分值不断提高,我县A类企业数量大幅减少,由原来的60余家减少到18家,企业“走出去发展”困难重重,能在县外中标创造产值越来越困难。2023年,我县建筑业总产值41.94亿元,增速为1.84%,全市排名第7。2024年一季度我县建筑业总产值7.88亿元,增速为9.6%。建筑业产值在全市的占比仅为0.74%,建筑业企业整体孱弱,市场竞争力不强。
二、工作举措
(一)出台建筑业扶持配套政策
一是县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24]2号)文件,通过支持做大做强,加快提质发展,促进公平竞争,做优市场环境,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规范经营,强化保障措施,提升服务质效等手段,持续做优市场环境,助力企业提能升级,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优质建筑业企业。二是县开展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县住建局印发《淳安县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淳住建发[2024]5号),计划培育施工总承包现代化示范企业20家,专业承包现代化示范企业10家。通过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注重创优、诚信经营、绿色发展的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和调动我县建筑业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开展优秀企业评选。县住建局印发《淳安县建筑领域践行高质量发展优秀(先进)企业评选办法》(淳住建发[2024]9号),通过开展优秀建筑业企业、产值贡献突出企业、外拓市场优秀企业、优秀成长型企业等评选,创造条件为企业增加信用评价业绩分,不断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走出去”发展。
(二)不断优化招投标机制
一是全面推行招投标“评定分离”。为夯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实现招投标评优与择优结合,经向省发改委申请报备,我县设计与施工项目均已全面推行“评定分离”。2023年12月,我县印发《淳安县建设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各招标人规范有序开展“评定分离”工作。通过招投标“评定分离”方式,增加了招标人自主选择权,有利于提高本县企业竞争力。二是履行好招标人推荐入围权。根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资格后审施工类评标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试行)》(杭建市发〔2023〕274号)规定,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项目允许招标人推荐3名投标人直接入围15名评审区间。在今后实践过程中,鼓励招标人优先从我县现代化示范企业中确定推荐投标人,进一步提升本县企业竞争力。三是积极推行联合体投标试点工作。探索推行联合体投标方式承建建设项目,鼓励央企、省外地方国有企业与我县现代化示范企业开展联合投标试点,充分发挥央企、县外地方国有企业先进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优势,加强企业间的深度交流融合,促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一是实行招标文件联审机制,严把招标条件设置关。对重点工程项目及技术要求复杂项目实行招标文件联审,杜绝擅自抬高招标资质、设置排斥性招标条件等行为,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提高本县企业参与度。二是严格落实项目经理现场陈述答辩机制。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入围15名评审区间的投标人项目经理实行现场陈述答辩机制,对迟到或未参加陈述答辩会议的将予以信用扣分。三是加强标后监管。2024年1月,我县印发《淳安县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构建了建设单位合同履约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标后多部门联合督查的“三位一体”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将失信企业纳入信用评价管理,督促企业规范履职,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同时,县住建局也印发了《淳安县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项目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提交班子会议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定,对涉及变更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给予信用扣分,有效地加强了项目工程的标后监管。《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24]2号)也明确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规范经营,下一步将强化部门联动,市场现场联动,加强标后监管,持续深入打击串标、围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和信用扣分。
三、下一步工作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更是新兴优势产业和富民惠民产业。我局将通过不断努力,在企业资质升级、外拓发展、信用提升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不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县建筑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方贵鹏 89601383
承办人员:项建峰 89601402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