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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三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日期:2024-06-25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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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编号:192

关于将无障碍提升改造项目资金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的建议

案由: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普惠性、通用性、必要性的重大民生工程,“无障碍”已不仅仅只是残障群体的“专利”,现已成为全社会所有人共享的“普惠”,事关社会每位成员的基本权益。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成员的生活品质提升,有利于促进经济良性循环,体现了对特殊需求群体的人文关爱,具有广泛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人文价值。

我县自2020年已全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2020年7月成立淳安县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9月1日编制完成《淳安县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计划》;12月编制完成《淳安县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规划》。同年完成残联排查问题点数2149处整改工作,投资290余万元,城区成效明显。2023年,经过姜家镇人大代表调研走访,了解到姜家镇有1341名残疾人,涉及 1021户家庭,另外还有6000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姜家镇17个行政村和一个社区,只有2个村委楼有相关无障碍坡道,大部分驻镇单位也未设置无障碍坡道,集镇大部分公共厕所也未完善无障碍设施,这些特殊群体去相关部门下派单位、村委服务中心办事情极不方便,农村特殊群体对完善村级无障碍设施建设也有着迫切的需求。

建议:一是建议县政府将农村无障碍提升改造项目资金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二是建议全县对还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村委办事中心、部门下派单位提升改造,增加完善相关无障碍设施。三是建议以后新建的公共场所、村社楼必须配套无障碍设施。四是建议完善农村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等有特殊需要群体的权益,让特殊群体融合共享社会生活。

领衔人:王华强

  • 办理单位: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结果:

王华强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将无障碍提升改造项目资金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城市的发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忽缺的主要元素,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住建局、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淳安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城市形象,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及儿童和其他有需求的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便利。

为高质量推进我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无障碍环境品质,根据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县2020年已全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2020年7月成立淳安县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同年9月1日编制完成《淳安县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同年12月编制完成《淳安县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规划》。近几年来,已完成无障碍问题点数6000余处整改工作,投资约1500余万元,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

虽然我县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诸多如您提出的问题: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农村公共场所缺乏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完善等等。针对您的建议内容,我们与县无障碍专班、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充分对接沟通无障碍设施建设资金相关事宜,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协同配合。长期以来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未得到足够重视,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完善。我局将加强协同配合,积极指导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加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无障碍设施操作和管理的培训指导,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确保无障碍设施发挥正常作用。

二、落实建设责任。我局持续跟踪监督无障碍建设贯彻实施情况,推动社会各有关方面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指导监督农村公共服务场所等公益性无障碍设施养护和改造力度。各乡镇、县财政、县住建、残联等相关部门将积极沟通,争取落实资金,改造建设一批农村无障碍设施。

三、加强建设管理。针对新建项目,我局积极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一是项目审批阶段,我局将房地产、公建配套公共服务等项目室外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配套方案,实行联合评审。二是配套验收阶段,我局在项目室外配套验收时严格按要求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确保室外无障碍设施按规范建设配套到位。

四、加强宣传报道。我局将加强宣传舆论引导,采用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开展无障碍建设的宣传,进一步普及无障碍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建设的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方伟红  89601382

承办人员:方卫琪  64824276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 答复时间: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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