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关于拟拨付“淳安县2023年度有机无机复混肥替代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6-28 09:48:15 来源: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率: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

根据《关于下达淳安县2023年四个污染防治项目(第一批)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环淳〔2023〕8号)、《关于印发<淳安县配方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淳农〔2022〕20号)文件精神,对我县2023年购买使用有机无机复混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大户,按施用主体符合标准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数量给予1200元/吨的奖励。经施用主体提出申报、属地乡镇审核和项目管理部门复核,全县第一批共计110家施用户推广应用有机无机复混肥1331.39吨,合计拟补助资金159.7668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傅丽

联系电话:89600607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

邮编:311700

附件:淳安县2023年度有机无机复混肥替代项目第一批拟补助资金明细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

2023年度有机无机复混肥替代项目第一批拟补助资金明细表.xls

分享到:
【返回顶部】
文章内容
关于拟拨付“淳安县2023年度有机无机复混肥替代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6-28 09:48
信息来源: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根据《关于下达淳安县2023年四个污染防治项目(第一批)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环淳〔2023〕8号)、《关于印发<淳安县配方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淳农〔2022〕20号)文件精神,对我县2023年购买使用有机无机复混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大户,按施用主体符合标准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数量给予1200元/吨的奖励。经施用主体提出申报、属地乡镇审核和项目管理部门复核,全县第一批共计110家施用户推广应用有机无机复混肥1331.39吨,合计拟补助资金159.7668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傅丽

联系电话:89600607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

邮编:311700

附件:淳安县2023年度有机无机复混肥替代项目第一批拟补助资金明细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

2023年度有机无机复混肥替代项目第一批拟补助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