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淳财提〔2024〕295号
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110号提案的答复函
县政协金融财贸组:
贵组在淳安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力度的建议》收悉,提案中反映了目前我县国企改革存在产业重组整合不彻底、公司董事委派不到位、部分资产划转不及时等问题。对贵组的提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产业重组整合不彻底的问题
针对旅游集团、建设集团在第二步内部优化时,仅将原二级公司通过简单的股权划转的方式调整为三级公司,内部优化不彻底问题,我局已召集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强调要严格对照《淳安县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第二步内部优化应按照“职能归并、做精专业”的要求,对全资控股企业的管理层级原则上不超过三级(含本级),每条业务线原则上只保留一家二级公司,进行内部重组优化,督促指导部分内部优化不彻底2家国企重新制定内部优化方案进行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关于公司董事委派不到位问题
改革时,县委组织部对是否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尚未明确,所以生态集团等5家国企5名董事未配备齐全,为完善县属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参照市属国企设置做法。拟调整现有董事职数,将生态集团等5家县属国企董事会职数由5人调增至9人,其中外部董事5名;对外置业和青投公司设置7名董事,外部董事4名,实现县属企业外部董事全覆盖,拓宽外部董事选聘渠道;目前已出台制定《关于建立县属国企外部董事制度的实施意见》(淳国资委(2024)1号)和《淳安县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试行)(淳国资办(2024)20号),建立了董事会决策效能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不同类型董事实行差异化考核评价,有效提升企业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三、关于部分资产划转不及时问题
一是针对林地产权归属及使用问题。生态集团划入旅游集团的部分资产建设在林地范围内,资产划转后形成资产权属相分离,地上资产归属旅游集团,林地的管理权仍在生态集团问题。我办已经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双方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利关系,相关产权使用问题已解决。二是针对杭州千岛湖鳌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部分清产核资账实不符,资产财务账面数尚未按清产核资报告清查调整数进行报批调整。县财政局(国资办)联合审计部门召集相关国企召开专题会议对资产损失事项进行分析,明确了账务处理方式,完成了问题整改。
感谢贵组对财政(国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吴苏琴 联系电话:89600800
承 办 人:王宝军 联系电话:89600786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淳安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抄送: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 |
淳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