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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根据《2024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保护措施清单》、《关于下达淳安县2024年四个污染防治项目(第一批)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环淳〔2024〕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淳安县2024年度统防统治及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项目的通知》(淳农〔2024〕37号)文件精神,由各乡镇组织申报初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联审,拟确定淳安县石林镇皓安家庭农场茶园统防统治等项目为2024年度统防统治及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汪娜,89601555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农业农村局)
附件:淳安县2024年度统防统治及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拟立项项目建设计划汇总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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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根据《2024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保护措施清单》、《关于下达淳安县2024年四个污染防治项目(第一批)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环淳〔2024〕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淳安县2024年度统防统治及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项目的通知》(淳农〔2024〕37号)文件精神,由各乡镇组织申报初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联审,拟确定淳安县石林镇皓安家庭农场茶园统防统治等项目为2024年度统防统治及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汪娜,89601555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农业农村局)
附件:淳安县2024年度统防统治及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拟立项项目建设计划汇总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