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关于下达2023年淳安县生态农业产业(农业设施、健康养殖、产业基地、改种换植、蚕桑产业)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验收,由杭州淳安千岛湖生态综合养殖有限公司等单位分别承担的2个项目已完成计划建设内容。现拟拨付2023年度淳安县生态农业产业(农业设施、健康养殖、产业基地、改种换植、蚕桑产业)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190.87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权普明 电话:89601559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邮编:311700
附件:2023年度淳安县生态农业产业(农业设施、健康养殖、产业基地、改种换植、蚕桑产业)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明细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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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关于下达2023年淳安县生态农业产业(农业设施、健康养殖、产业基地、改种换植、蚕桑产业)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验收,由杭州淳安千岛湖生态综合养殖有限公司等单位分别承担的2个项目已完成计划建设内容。现拟拨付2023年度淳安县生态农业产业(农业设施、健康养殖、产业基地、改种换植、蚕桑产业)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190.87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权普明 电话:89601559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邮编:311700
附件:2023年度淳安县生态农业产业(农业设施、健康养殖、产业基地、改种换植、蚕桑产业)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明细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