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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审公告〔2024〕3号-淳安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16 来源: 淳安县审计局 点击率:
  • 索引号:002512261/2024-30070
  • 文 号:
  • 发布机构:淳安县审计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审计结果公告
  • 公开日期:2024-08-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淳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6月26日,对淳安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源统筹管理、预算执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运行风险、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县财政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淳安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2023年度淳安县财政预算执行等基本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全部收入105.70亿元,支出97.82亿元,结余结转7.89亿元(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部收入43.40亿元,支出40.67亿元,结余2.7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10万元,支出1196万元,结余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14亿元,支出11.8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94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执行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有效缓解财政压力。入围省级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范围,获得3年(2023-2025年)共3亿元的省级资金支持,全年争取到省市转移支付补助59.8亿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亿元。

二是加大民生投入,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将低保、特困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59元、2098元;推进以7个县级医疗中心,18个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内容的医院三甲能力提升工程,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全年资金补助6亿元。

三是聚力环保项目,高位推动生态改善。2023年争取中央水污染资金项目440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100万元,推动农村污水零直排区、入湖口生态缓冲等重大环保项目顺利实施,持续保护千岛湖水质。

但是审计也发现,在财源统筹管理、预算执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运行风险、部门预算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一)财源统筹管理情况

1.调节财政收入。2023年度,县财政局上缴国库的污水处理费收入与预算数基本一致,留存的部分收入于2024年1月全额上缴国库。县财政局为调节财政收入,未及时全额上缴污水处理费。

2.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截至2023年12月底,县财政局未及时将2023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1.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2023年度,淳安县11所学校将部分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用于工作室装修、资产购置等硬件提升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

2.挪用专项补助经费。一是挪用唐林达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用于童晓飞工作室基础建设;二是挪用应旭萍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用于采购烹饪用具和会计实训材料。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未严格审核入库项目绩效目标。县财政局入库项目13487个(剔除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类项目)中有4890个项目未编制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县财政局未严格审核入库项目的绩效目标。

2.专项资金闲置。截至2024年6月7日,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有3个项目资金未及时兑付,闲置时间超1年,未充分发挥效益。

(四)财政运行风险情况

1.库款保障水平较低。2023年淳安县财政国库库款保障水平系数有6个月低于合理区间,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

(五)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超标准配置资产。截至2024年3月底,淳安县医疗保障局超标准配置台式机3台。

2.重复支付伙食费。2023年度,各基层所未按实际用餐人数报销,导致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复支付借用人员伙食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2023年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全部执行完成,又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

四、审计建议

(一)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提高科学编制预算水平,加强入库项目审核,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专项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防范财政运行风险。进一步加强库款分析和预测预警监控,合理调度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提高库款保障水平,保持库款运行总体平稳。

(三)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动部门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聚焦预算编制源头管理,编全编细“三公”经费预算,把牢支出关口,严禁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和超标准配置资产。

本报告有关内容,淳安县审计局将依法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对立行立改类的问题,应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对分阶段整改类的问题,应明确各阶段具体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整改;对持续整改类的问题,应制定明确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5年内完成整改。淳安县财政局应组织相关单位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请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淳安县审计局。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的问题,整改完成后请及时将整改结果及相关材料函告淳安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请淳安县财政局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淳安县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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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16

有效性

淳审公告〔2024〕3号-淳安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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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淳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6月26日,对淳安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源统筹管理、预算执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运行风险、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县财政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淳安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2023年度淳安县财政预算执行等基本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全部收入105.70亿元,支出97.82亿元,结余结转7.89亿元(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部收入43.40亿元,支出40.67亿元,结余2.7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10万元,支出1196万元,结余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14亿元,支出11.8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94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执行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有效缓解财政压力。入围省级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范围,获得3年(2023-2025年)共3亿元的省级资金支持,全年争取到省市转移支付补助59.8亿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亿元。

二是加大民生投入,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将低保、特困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59元、2098元;推进以7个县级医疗中心,18个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内容的医院三甲能力提升工程,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全年资金补助6亿元。

三是聚力环保项目,高位推动生态改善。2023年争取中央水污染资金项目440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100万元,推动农村污水零直排区、入湖口生态缓冲等重大环保项目顺利实施,持续保护千岛湖水质。

但是审计也发现,在财源统筹管理、预算执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运行风险、部门预算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一)财源统筹管理情况

1.调节财政收入。2023年度,县财政局上缴国库的污水处理费收入与预算数基本一致,留存的部分收入于2024年1月全额上缴国库。县财政局为调节财政收入,未及时全额上缴污水处理费。

2.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截至2023年12月底,县财政局未及时将2023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1.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2023年度,淳安县11所学校将部分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用于工作室装修、资产购置等硬件提升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

2.挪用专项补助经费。一是挪用唐林达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用于童晓飞工作室基础建设;二是挪用应旭萍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用于采购烹饪用具和会计实训材料。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未严格审核入库项目绩效目标。县财政局入库项目13487个(剔除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类项目)中有4890个项目未编制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县财政局未严格审核入库项目的绩效目标。

2.专项资金闲置。截至2024年6月7日,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有3个项目资金未及时兑付,闲置时间超1年,未充分发挥效益。

(四)财政运行风险情况

1.库款保障水平较低。2023年淳安县财政国库库款保障水平系数有6个月低于合理区间,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

(五)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超标准配置资产。截至2024年3月底,淳安县医疗保障局超标准配置台式机3台。

2.重复支付伙食费。2023年度,各基层所未按实际用餐人数报销,导致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复支付借用人员伙食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2023年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全部执行完成,又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

四、审计建议

(一)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提高科学编制预算水平,加强入库项目审核,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专项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防范财政运行风险。进一步加强库款分析和预测预警监控,合理调度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提高库款保障水平,保持库款运行总体平稳。

(三)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动部门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聚焦预算编制源头管理,编全编细“三公”经费预算,把牢支出关口,严禁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和超标准配置资产。

本报告有关内容,淳安县审计局将依法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对立行立改类的问题,应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对分阶段整改类的问题,应明确各阶段具体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整改;对持续整改类的问题,应制定明确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5年内完成整改。淳安县财政局应组织相关单位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请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淳安县审计局。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的问题,整改完成后请及时将整改结果及相关材料函告淳安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请淳安县财政局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淳安县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