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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淳安县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20 09:19:25 来源:淳安县民政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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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60号)及《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淳安县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8月29日

意见反馈方式:征求意见期间,各单位可通过来信、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至县民政局收发室。

邮寄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1110室。

联系人(收件人):管莉华,联系电话:0571-89600519。

附件:

淳安县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起草说明.docx

《淳安县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入口: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7096.html

淳安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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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关于征求《淳安县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0 09:19
信息来源:淳安县民政局 浏览量: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60号)及《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淳安县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8月29日

意见反馈方式:征求意见期间,各单位可通过来信、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至县民政局收发室。

邮寄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1110室。

联系人(收件人):管莉华,联系电话:0571-89600519。

附件:

淳安县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起草说明.docx

《淳安县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入口: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7096.html

淳安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0日